總統府新聞
88年06月20日
副總統參加國立政治大學畢業典禮
連副總統今天指出,民主政治,不是只有形式而已,更重要的是它的內涵和品質。「一個能夠促進新興人權的民主體制,一個全民守法的民主社會,一個能夠充分反映民意的民主制度,並重視政治道德的民主文化與高效能的民主政府,才是我們心中優質的民主政治。」
副總統是上午參加國立政治大學畢業典禮,並以「到優質民主之路」為題發表演說時,作了以上表示。
副總統也指出,今天我國人民雖早已享有言論、集會結社及遷徙自由的保障,但從積極面來看,我們在兩性平權、弱勢權益、環境權、平等使用媒體權的工作上,仍有待努力;此外,我們也要強調和平權,祇要對全民有利的,我們都應該全力以赴。
副總統表示,民主政治必須奠基於法治之上。法治包括立法、守法、執法、司法等方面,法治的具體表現是人民、政治人物與政府對法律、制度的尊重,也表現在人民對司法的信任上,如何落實公平正義社會的建立,司法毫無疑問是最後的防線。我國在民主化之後,必須強化制度的規範、法律的尊嚴,更重要的是從人民的角度來改革司法,建立人民對司法的信任,民主政治才能可長可久,因此,司法改革現在也是全民的共同願望。
副總統說,民主政治是民意政治,我們要建立的是可以反映民意的民主制度。我國在民主化之後,人民參與政治意願大幅提高,如何讓各種民意反映到制度之中,進而形成政策,是我們必須走的方向。
對於最近大家常討論的公民投票問題,副總統認為,只要制度的設計適當,不僅可以彌補代議制度的不足,更可以讓民意直接反映到政策上,但我們不希望引進之後造成不良影響,甚至成為國家社會的亂源,全民行使創制複決權利必須是在中華民國憲法體制之下來實行。有關國會議員選舉制度的改革,副總統認為,有些人主張應該朝單一選區兩票制方向,也有些人主張歐美國家已實施有年的大選區多席次複數投票制的方向來改革,這些都可以研究考量,一方面更充分兼顧民意的反映,一方面可改善目前金錢暴力介入的惡質化選風。
最後,副總統強調,民主政治之下,人民對政府的施政是高標準,優質民主必須仰賴有效能的政府,政府更不能以民主為藉口來犧牲效能。換句話說,在政治民主化之後,政府更應該大幅提升它的效率與能力。此外,要尊重文官的中立性、專業性與權威性,減少政治的不當干預,讓我們的公務人員向不當的影響、向惡勢力說「不」。
副總統演講內容為:
今天能夠來到政大參加各位同學的畢業典禮,分享各位同學的光榮時刻,我的心情非常高興,祝福大家鵬程萬里,一切順利。
政大是培養我國商界與法政界人才的搖籃,也是歷史悠久、貢獻卓著的學府,今天以後,各位就要走出校門,迎向未來,我應藉這個機會跟大家談一談我們共同的願景。有人說,「念商的人最怕是在金錢中失去了熱忱,念法的人最怕是在權力中迷失了自我」,各位進入社會之後,所秉持的理想與價值觀,不僅將會影響自己的未來,而且也會影響我們的社會甚至整個國家,所以我們必須要有強烈的共識,為這個國家作出貢獻。
當然,國家發展的目標是多方面的,但今天我想談的是如何為我們國家建立優質的民主政治。
過去十年,台灣民主化的進步,是大家有目共睹的,現在,我們是完完全全的民主國家,但我們對目前民主制度的運作仍不滿意,我認為我們要建立的是一個優質的民主體制,而不是徒有其表的民主形式。
民主政治,不是只有形式而已,更重要的是它的內涵和品質。什麼是優質民主?我個人認為,一個能夠促進新興人權的民主體制,一個全民守法的民主社會,一個能夠充分反映民意的民主制度,一個重視政治道德的民主文化,以及一個高效能的民主政府,才是我們心中優質的民主政治。
首先談到人權,人權,是民主政治最基本的一項價值。但人權的內涵是隨著科技與社會的演變而變化。早期的人權是為了反抗政府對個人的迫害、壓抑,因此人身自由乃是人權的首要,到了人身自由可以確保之後,人們開始要求參政的權利,以主導政府的發展,而參政權也實現之後,人們進而要求個人自我的實現,因此,工作權、教育權、福利權等逐一實現。今天,我國人民已享有言論自由、集會結社自由、遷徙自由的保障,但從積極面來看,我們在兩性平權、弱勢權益、環境權、平等使用媒體權的工作上,仍有待努力。此外,我們也要強調和平權,祇要對全民有利的,我們都應該全力以赴。
其次談到法治,民主政治必須奠基於法治之上,法治包括立法、守法、執法、司法等方面,法治的具體表現是人民、政治人物與政府對法律、制度的尊重,也表現在人民對司法的信任上。如何落實公平正義社會的建立,司法毫無疑問的是最後的防線,我國在民主化之後,必須強化制度的規範、法律的尊嚴,更重要的是從人民的角度來改革司法,建立人民對司法的信任,民主政治才能可長可久,因此司法改革現在也是全民的共同願望。上個星期我參加中興大學法商學院的畢業典禮時,就強調司法改革的重要性,也提出一些改革的方向,例如終審司法機關呈現多頭馬車現象、大法官會議成員太多、訴訟程序經常曠日廢時、不適任之司法人員應予淘汰。我們要建立自治、自律與合理監督併行的機制,也應檢討一些被指摘的現象,包括:檢察官與刑事被告地位是否對等,在訴訟中缺乏真正的言詞辯論;法官自由裁量的權限太大,同類案件中,不同法官或不同審級判決結果經常南轅北轍。因此,像陪審制、參審制,在民主先進國家已行之多年且頗有績效,似乎可在適當時機加以考量,以便澈底改革目前的弊端。
第三,民主政治是民意政治,我們要建立可以反映民意的民主制度。我國在民主化之後,人民參與政治意願大幅提高,如何讓各種民意反映到制度之中,進而形成政策,是我們必須走的方向。最近大家常討論的公民投票的問題,許多歐美國家針對特定議題來舉行公民投票已行之有年,成果也相當豐碩,我個人認為,只要制度的設計適當,不僅可以彌補代議制度的不足,更可以讓民意直接反映到政策上。但我們不希望引進之後造成不良影響,甚至成為國家社會的亂源。在最近本人主持的國民黨修憲小組會議中,已經達成了共識,希望將創制複決權利交給全民來行使,這是在中華民國憲法的體制之下來實施的公民投票。此外,有關國會議員選舉制度的改革,也是大家關心的焦點,有些人認為應該朝單一選區兩票制的方向來改革,也有些人主張歐美國家已實施有年的大選區多席次複數投票制的方向來改革,這些都可以研究考量,一方面更充分兼顧民意的反映,一方面可改善目前金錢暴力介入的惡質化選風。
第四,我要談到如何建立政治道德的民主文化,民主政治如果缺少了政治道德,我們就會看到許多政治人物從事模糊焦點的辯論,或作無事實根據的指責,雖然很容易獲得一時的效果,但對於國計民生卻無助益;很多人做了很多討好的事,但是太少的人會去做求好的事,討好容易,求好很難。這些現象,必須早日清除,否則將侵蝕我們民主政治的根基。要建立具有道德內涵的民主政體,不能只做道德的呼籲,必須從制度著手,才能見到功效。在本人擔任行政院長期間,已經開始推動陽光法案的立法工作,包括「公務人員財產申報法」、「信託法」、「行政程序法」,但這些只是其中的一部份,還有許多相關的法案需要推動,像「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遊說法」、「政治獻金法」、「立法委員倫理法」等等,都是我們將來要完成的目標。政府的行政程序,也要達到公開、迴避、聽證的要求。更重要的是修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嚴禁賄選,嚴格審核候選人資格。本人在行政院長任內,曾推動組織犯罪防治條例,其中第十三條就是一般所稱的禁止黑道參選條文,這個條例也納入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中,現正在立法院審議中,希望儘快完成立法公布實施。
最後,我要談到,民主政治之下,人民對政府的施政是高標準,優質民主必須仰賴有效能的政府,政府更不能以民主為藉口來犧牲效能。換句話說,在政治民主化之後,政府更應該大幅提升它的效率與能力。過去這幾年,政府不斷的進行再造工程,檢討功能,調整組織,一方面讓政府瘦身,減少不必要的行政層級、行政組織與人員。這些工作不僅要持續的進行,而且未來時機成熟時,可以進一步考慮把縣市與鄉鎮的疆界打散,從整體發展的觀點來規範,重新劃分行政區域。除了政府再造之外,我們也應該大幅度的改革文官制度,建立以顧客為導向,「一處收件,全程服務」的觀念,也要建立績效導向的人事機制,以「績效」(Performance)為核心概念來改革公務人員的任用、升遷、考績、待遇、訓練、培育、淘汰制度。此外,更要尊重文官的中立性、專業性、與權威性,減少政治的不當干預。讓公務人員能夠向不當的影響、向惡勢力說「不」,這些改革,不僅是提升政府效能的利器,也是民主政治穩定的一個重要基石。
各位同學,曾有人說過,觀念是偉大的劍,但沒有弓,箭射不出去,而政治就是理想主義者的弓,各位同學學有專精,有了正確的目標與方向,今天的畢業典禮可說是給了各位一把弓,希望各位把弓張滿,把觀念的箭大力射出,射向前方,為個人、社會、國家,創造更光明的遠景。祝大家畢業後一切順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