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府新聞
88年05月01日
副總統參加五一勞動節慶祝大會
連副總統今天指出,我國的勞動政策今後應該朝著促進工作權,讓想工作的人都能找到工作;改善勞動條件,讓有工作的人享有尊嚴與保障;建立勞資雙贏的體制,讓勞資雙方攜手合作共同推動國家社會的發展等三個方向來努力。
副總統表示,對於勞工政策,他一向是秉持著促進勞資和諧、保障勞工權益、增進勞動者福祉暨提高勞動生產力的原則而推動,除了非常重視就業市場的安定與就業訓練的工作外,對於勞工的福祉也是非常的重視。
副總統是於五一勞動節慶祝大會上應邀致詞時,做了以上表示。
副總統致詞內容為:
今天本人非常高興能夠在五一勞動節這個屬於勞動朋友的日子,來參加全國各界舉行的慶祝大會,首先要向全國勞動朋友祝賀佳節快樂,也要向在座得獎的一八八位模範勞工表達衷心的祝賀與敬佩之意,各位模範勞工平常優異的表現與傑出的成就,已經為全國的勞動朋友樹立了良好的典範,值得大家效法與學習。
大家都知道,國家勞動生產力的高低,決定了經濟的成長與繁榮。中華民國在這近半世紀的時間裡,從平均國民所得不到兩百美元上升到今天的一萬三千美元,被人稱為「經濟奇蹟」,但我們不能忘記,奇蹟的背後,是廣大辛勤的勞工,以一滴滴的汗水和卓越的技術,所締造出來的。因此勞工是經濟發展的基石,相對的,勞工的福祉,也必須加以重視。我國政府對於勞工的福祉,可以說是隨著世界的潮流,不斷的在加強。民國七十六年,政府成立「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代表了我國的勞工政策進入了一個新的里程碑,可以全盤的、專業的、系統的來協助勞工解決他們的問題。在「政府再造」的部份,相信在座的行政院蕭院長也會同意本人關於成立勞動部或勞工部的構想。
本人對於勞工政策,一向是秉持著促進勞資和諧、保障勞工權益、增進勞動者福祉暨提高勞動生產力的原則而推動,除了非常重視就業市場的安定與就業訓練的工作外,對於勞工的福祉也是非常的重視。例如在擔任行政院院長期間堅持如期實施全民健康保險、編列預算吸收勞保老年給付提存不足的基金一千零三十六億元、試辦失業補助金並規劃完成失業保險方案、決定擴大勞基法的適用範圍,使更多薪資所得者受到勞基法的保障、以及辦理「勞工住宅輔建方案」等措施。但是今天本人更關心的是勞工政策如何更能適應國家發展與廣大勞工的需要,因為二十一世紀即將到來,我國所面對的將是更為激烈的國際競爭與經貿自由化的環境,台灣本身也在進行各種結構性的轉變∣人口結構持續老化、工作型態日趨多元,勞動者也將面臨許多新的適應問題。為因應新世紀的來臨,我國的勞動政策也有必要進行適度的調整。
本人認為,我們的勞動政策今後應該朝著三個方向來努力:
-促進工作權,讓想工作的人都能找到工作;
-改善勞動條件,讓有工作的人享有尊嚴與保障;
-建立勞資雙贏的體制,讓勞資雙方攜手合作共同推動國家社會的發展。
就業問題(employment problems)將是我們在新世紀所必須面對的重要課題,根據國際勞工組織所發表的乙份報告預測,由於資訊科技普及、專業轉換與競爭力提升等原因,愈來愈多人將加入失業行列,工作安全(job security)將是勞動者所最關心的問題。因此建構健全而完整的就業安全體系,有必要將現行的就業服務、職業訓練相關措施及失業保險等政策,作有系統的整合。希望使勞動者得以適應時代進步及行業興廢的需求,更新技術,使人人有事做,事事有人做,發揮潛能,增進勞動者的幸福。為達到這個目標,本人認為政府在政策上:
第一、要加強職業訓練的工作,希望能做到「隨到隨訓、隨進隨出」,「多元管道,一元服務」的境界,尤其要加強照顧弱勢族群,辦理特定對象的職業訓練。
第二、要建構「綜合性就業服務中心」(one stop job center),統合就業服務功能,設立「人力銀行」或「全國就業交換中心」並運用資訊科技,擴大就業訊息流通。
第三、要透過社區化、個別化的就業服務,以及「職務再設計」的方式,來增進弱勢族群的就業機會,讓他們也有機會貢獻社會。
第四、要檢討改進目前的失業保險制度,「放寬失業保險給付範圍」。未來,更應逐步來推動更具積極性的就業促進保險措施。
第五、為保障我國勞工就業權益並兼顧經濟發展之需要,對於外勞引進的政策也要適度加以檢討。
其次,談到勞動條件∣我們都知道,勞工所普遍關心的問題有五項:勞動住宅問題、職工福利問題、勞動者終身學習問題、工業社會中工作的輔導與諮商問題、以及勞動者退休問題。本人在這裡,首先要指出,勞動福祉的提供,並不僅僅是政府的責任,因為政府所提供的僅是有普遍性適用的福祉,無法兼顧個別勞動者的個別需求。所以如何滿足勞工的個別需求,企業就佔有舉足輕重的地位。因此今後政府與民間要攜手合作朝向更「積極性」、「自主性」與「個別化」的原則來推動勞動福祉:
第一、勞工住宅輔建的工作,不但要繼續,而且要擴大辦理,要讓我們每一位的勞工朋友都能夠擁有自己的住宅。
第二、職工福利要引導目前由政府的干預轉變為企業積極主動的企業福利制度。
第三、要積極推動勞動教育的法制化,要建立勞動者終身學習的體系。
第四、儘速解決勞工退休的問題,並經由立法程序來保障勞工退休時應得的權益。
第五、隨著工時縮短的趨勢,要充實勞動育樂中心軟硬體設施,並獎勵與協助企業、工會團體辦理勞動休閒社團活動。
最後談到「勞資關係」。本人認為,勞資關係是許多勞工問題的癥結。過去政府為促進勞資關係,曾積極扮演個別勞工基本權益保護者的角色,修定一連串的勞動法規,介入勞動市場的運作。但是我們現在已發現,法規的僵固性常常無法適應適時的需求,最後導致實際執行的困難與公權力無法落實的局面。因此,過去這種勞資雙方各以政府為互動對象的關係,應該加以調整,因為雇主與勞工應是勞資關係體系中互動最多、互賴最深的行動主體。未來,隨著後工業社會的深化,勞資雙方都應該學習角色的調整,建立勞資雙方溝通與協商的體制,培養誠信自治的勞資關係。所以:
一、工會活動要自主化,研究修正「勞動契約法」,明確規範勞資雙方之權利義務。
二、單一化的組織已不符合現代產、職業發展的趨勢,未來的工會組織,會朝向多元化發展。
三、勞資爭議,要建立公正客觀的勞資仲裁小組,培養勞資雙方自己解決勞資糾紛的能力與信心。
人人有工作,工作有尊嚴,退休有保障,是我們共同追求的目標,在這個勞動節重要的日子裡,本人特別提出這些主張,希望政府、企業、與廣大的勞動者,能夠一起合作共同努力打造一個更美好的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