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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與活動

總統府新聞

87年10月04日
副總統出席「國民生活福祉研討會」綜合討論及閉幕典禮
  連副總統今天下午出席「國民生活福祉研討會」綜合討論,並於閉幕典禮致詞。
  副總統致詞內容為:
  國家發展研究文教基金會舉辦的國民生活福祉研討會,兩天以來經過引言人的報告,與談人的討論,以及大會的發言,產生了很多智慧的結晶,可以說已經得到豐碩的成果,在此先向主辦單位以及全體與會的貴賓表示恭賀。這一次的會議,讓「國民生活福祉」的觀念和內涵都變得更為清楚,更容易為一般大眾所了解,也有助於我們推動這項觀念,作為國家和社會發展的新目標。
  在看到引言人報告的內容,和聽到大會發言的時候,相信我們都有很深的感受,過去我們社會上發生過的一些重大事故,包括一些暴力犯罪案件、造成大量傷亡的公共場所災害和意外事件、造成生命和財產重大損害的環境災害、以及獨居老人死亡事件等等,現在談起來仍然記憶猶新,使我們的內心充滿了傷痛。社會固然有許多的進步,但是在許多公共領域方面,的確需要做得更多、做得更好。
  如果大家一起努力來倡導「國民生活福祉」的理念,相信會對這些問題的解決,有重大的助益。這個理念是有包容性的,它可以促進私人生活享受和公共共同使用服務之間的平衡,經濟發展和環境保護之間的平衡,以及物質生活豐裕和社會公平、正義、關懷之間的平衡。
  我曾經提出,無論就國際發展趨勢來看,或是從當前台灣民眾的需求來看,現在就是推動「國民生活福祉」這個觀念的最好時機。在推動的時候,重點應當放在四個方向上,落實四個保障。用最簡單的話來說,第一是安全(Security),包括社會治安和公共安全,第二是環境(Environment),包含生態和環境的保護,第三是經濟(Economy),包含成長和就業,第四是公平(Equity),包含將資源多用於對貧、病、老、婦、幼的照顧以及給予愛心和關懷。如何讓這四件事得到保障,是我們必須立刻來努力的。
在實際的推動上,我建議朝以下三個方向來做:
  第一,我們應當加強對於國民生活福祉的研究,探索如何建立一個足以反映國民生活福祉的指標體系。任何的觀念的推動,都需要有明確可以努力的目標,如果國民生活福祉指標體系能夠因應國家當前發展而建立,大家就可以把指標的提升作為具體的目標。
  西方國家對生活品質的日漸重視,因此發展出許多衡量生活品質的指標。聯合國也早在1954年就開始討論建立「生活標準與水平的衡量系統」 (Measurement of Standards and Levels of Living)。1971年由聯合國「社會發展研究院」對這個議題發布了期中報告。到了1972年,該院正式發表了「社會經濟發展之內容與衡量標準」,明確定出指標的內容與定義。我國主計處從六十八年開始發布的社會指標年報,就是根據聯合國所發布的方法加以編製的。到了1990年代,隨著人口老化,世界衛生組織﹙WHO﹚又開始重視到與健康有關的生活品質問題,發展出一套與健康有關的生活品質指標以及指標的標準格式,並已開始在全世界許多國家推動此種指標的建立。
  另外在經濟研究方面,早在1973年,曾獲諾貝爾獎的托賓(Tobin)教授與另外一位學者諾得斯(Nordhaus)教授曾試圖發展一個超越GNP的觀念,他們稱之為「淨經濟福利」 (Measure of Economic Welfare, MEW)。他們將經濟活動及都市化所帶來的種種犯罪、公共衛生、擁擠、污染等社會成本,從傳統的GNP中扣除,而得到一個可用以衡量國民福祉的指標。到了最近,聯合國也開始調整傳統國民所得的觀念,試圖將環保及其他變數列入國民所得帳編列時的考慮,稱為「環境與經濟綜合會計帳」(Integrated Environment and Economic Accounting或IEEA)。部分先進的國家已在這個觀念之下,開始編製永續經濟福利指標(Index of Sustainable Economic Welfare或ISEW)。這個指標將環保、公共災害、疾病、都市化後果以及所得分配等因素同時列入考慮。
  以上兩個國際上發展脈絡的經驗和成果,都可以作為我們自己在努力時候的參考。有些工作事實上已經開始,但是我們希望能夠適合當前國情與未來發展,更積極的來做,也希望各界能有更廣泛的參與,以早日建立一套能涵蓋以上所說四大方向的綜合指標體系,進而成為全國上下努力的目標。
  第二個應該努力推動的就是落實並強化公共政策。政府過去已經在治安、環保、經濟以及弱勢團體關懷方面盡了不少努力,但是社會大眾對於這些公共事務的需求仍然十分殷切,所以還是要加緊探討與改進。在這次與會的引言報告人及大會討論中,已經提出許多寶貴的政策建議,可以作為各級政府與相關單位的重要參考。
  在犯罪與治安方面,討論中提到需要推動的治本工作之一就是落實社會公平與社會關懷,並以教育的方式提倡心靈改革,藉以淨化人心,預防犯罪的發生。此外,應當推動建立市鎮和社區級的犯罪預防機構,讓掌管住宅、學校、青年、家庭、社會服務和警政、司法政策的地方官員,共同進行打擊犯罪的工作。這些建議都相當具有意義。
  在公共設施的安全方面,研討會中提到,必須針對國土規劃、營建、消防、觀光、遊樂設施、勞工安全、食品衛生、毒性化學物質以及杜絕砂石盜採方面加強管理,研擬評估指標並定期檢查,也是相當好的建議。
  在職業傷害與疾病防治方面,雖然一般性職業傷害的死亡率,自1988年開始有下降的趨勢,但與先進國家相較,仍有相當的努力空間。討論中提到應當加強改善工業環境、減少工業傷害,應當簡化職業病認定的手續、加強有職業病正規訓練之專業醫師、增加職業病給付。這些都是我們可以努力的方向。
  在醫療保健方面,討論中提到「全民健保」相當程度降低了民眾就醫的經濟障礙,這當然很好。,但是我們還是要精益求精,不斷的對制度加以檢討改善。如同討論所指出,在「醫療資源」的分布上,應該改善醫療資源的地理分布,使得偏遠地區的民眾,也能得到較好的醫療照護。另外,我國目前公共衛生佔醫療保健之支出比例有逐年下降的趨勢,如何在此二部門的支付間作平衡性的調整,也是大家可以努力的方向。而且,健保制度的改善必須按部就班,不是一蹴可及,也是很好的想法。
  在污染防治方面,其中水污染部分,討論中建議加強水源污染之改善、提升自來水普及率;在空氣品質維護方面,建議建立「空氣污染防治績效指標」,做為中央與地方執行各項空氣污染防治工作績效之評估準則;在土壤保護方面,建議建立土壤污染防治資源系統、加強土壤污染源稽查管制,並積極進行土壤污染區之改善整治、推動土壤污染防治法治化的工作。這些都是很寶貴的建議。
  在老人安養與照顧方面,討論中提到希望明定「在宅老化」(aging in place),為我國老人安養與照護政策之目標,並確實採納社區優先的規劃理念,致力於照護資源的發展和提供,積極開發老人多重慢性病整合照護模式,以滿足老人醫療需求。這些構想都有重要的參考價值。
  最後在婦幼關懷方面,討論中提到,「社區治安化」應是最為直接有效的策略,如能有效執行,將可減少婦幼受到侵害的機會,然後經由學校、家庭、工作場所、政府部門以及屬於第三部門的公益和志願服務團體共同結合,就可以建立關懷行動的機制,達到建構婦幼安全維護體系之基礎。這些建議都相當寶貴。
  所以,大家的報告和發言都有相當重要的價值,可以作為未來政策制定的重要參考。希望各級政府和相關單位能夠好好的研究這些建議,以落實生活品質和國民福祉的改善。
  第三個努力方向,這是現在馬上可行,並且會有立竿見影功效的工作,就是我曾經在開幕中強調的,民眾應當有破除自掃門前雪的觀念,從家裡走出來,走進社區。也就是藉由人民自願性的參與,激發其對於公共事務的關心與認同。先從關心生活周遭的社區事務開始,包含社區環境、社區治安、社區衛生、照顧社區弱勢團體等,如果能夠有效推展,可以進一步擴展範圍到地方,進而擴大到整個國家。
  我們藉著社區永續發展,推動國民生活福祉的時候,也應當讓各類志工組織、公益團體、工商企業和政府警政、戶政、公共衛生和社會工作等單位一起合作,這樣才能把居民、志工及相關政府部門的力量充分結合,以快速地面對問題,並找出可以解決問題的具體對策。我們希望透過這種努力,能培養人民參與公共事務的自治能力與民主素養,建立包含人文與自然關懷的生命共同體觀念。
  當然,在實際推動提升國民生活福祉的時候,要進行的工作與任務將是備極艱辛的。不過,無論如何困難,這個工作一定還是要推動。如果今天我們不能夠加速推動這個工作,明天一定會有懊悔和負擔。
  事實上,重視國民生活福祉,重視生活品質,重視社會發展,已經不再局限於先進國家,而是演變為世界性的潮流。聯合國於1995年在丹麥的哥本哈根就舉行了「社會發展世界高峰會」。會中明確將社會發展 (social development)以及全人類福祉(human well-being for all)的提升,當作是從現在開始一直到21世紀最重要的工作。希望各國加強努力,消除家庭、社會所面臨的痛苦與不穩定性,包括飢餓、營養不良、吸毒、組織犯罪、貪污、恐怖主義、種族與宗教歧視和傳染性疾病。
  我要用那次高峰會所提出的三個標竿,作為結語。這三個標竿是「希望」(hope)、「承諾」(commitment)和「行動」(actions)。我們現在需要的也正是這三個標竿。透過此次的研討會,我們建構了共同的希望與願景,並且對於未來必須努力的目標提出承諾,下一步就是要積極推動。相信透過大家的努力,在提升國民生活福祉的堅定信念下,加強整合,重視創新,我們一定可以成功的把台灣的發展推向一個新的里程碑:一個生活品質與政經發展同步達到先進國家水準的里程碑。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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