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府新聞
87年04月25日
中華民國、海地共和國兩國簽署聯合公報
李總統登輝先生與海地共和國總統蒲雷華今天共同簽署聯合公報。兩國元首重申崇尚民主自由、維護人權與和平,以及致力促進國際合作之意願,並表達尊重國家主權與和平解決國際爭端之原則。
聯合公報中也載明:兩國總統對雙方素篤之邦誼及各項合作進展均表滿意,並決定擴大雙邊合作領域。蒲雷華總統並邀請李登輝總統擇期訪問海地共和國,此項邀請已被欣然接受。
簽署儀式之前,蒲雷華總統伉儷和李總統暨夫人晤談,隨後,蒲雷華總統伉儷親率訪問團成員向李總統暨夫人辭行,再度感謝中華民國政府與人民在他們訪華期間,所給予的熱誠歡迎及殷勤款待。
聯合公報全文為:
中華民國總 統 李登輝閣下
聯合公報
海地共和國總統 蒲雷華閣下
海地共和國總統蒲雷華閣下應中華民國總統李登輝閣下邀請,偕同夫人、外交部長龍向閣下及龐大代表團於一九九八年四月二十一日至二十五日蒞臨中華民國進行元首級訪問,曾受到中華民國政府官式典禮歡迎及接受臺北市政府致贈市鑰。凡此均可確認中海兩國間既存之傳統友好關係,至為敦睦親善。
兩國元首鑒於雙方長達四十二年之堅實情誼,以及雙方人民對促進發展與增進福祉之殷切期望,曾就中海雙方共同關切事項交換意見,並決定發表下列聲明:
一、兩國元首重申崇尚民主自由、維護人權與和平,以及致力促進國際合作之意願,並表達尊重國家主權與和平解決國際爭端之原則。
二、蒲雷華總統閣下支持尋求和平解決臺灣海峽問題之方案,並呼籲有關方面進行深入之對話。
三、蒲雷華總統閣下讚譽中華民國在政治、經濟及社會各方面建設之成就,並對李登輝總統閣下近幾年在推動中華民國民主憲政改革之卓著貢獻,至表推崇。
四、蒲雷華總統閣下向李登輝總統閣下表示,渠對中華民國致力成為聯合國及其他國際組織會員方面之努力深為瞭解,並重申尊重各國參與國際組織之會籍普遍化原則。
五、李登輝總統閣下對蒲雷華總統閣下主政以來,特別是在強化民主及推動經濟與社會改革,以改善海地共和國人民生活條件之政績,表示推崇。
六、兩國總統同意於一九九九年春,依照兩國於一九八三年所簽署並執行之「文化技術暨科學合作協定﹂第九條之規定,召集雙邊混合委員會議,以研擬新合作方案及評估執行中之各項合作計畫,開啟雙邊關係之新階段。
七、兩國總統對雙方素篤之邦誼及各項合作進展均表滿意,並決定擴大雙邊合作領域。
八、為達成此一目標,兩國元首同意,定期就國際政治上兩國可相互協助之事宜進行諮商,並承允加強相互投資及合作計畫,以鞏固雙方社會經濟之發展。最後兩國元首同意,中華民國與海地共和國加強技術轉移,並在農業、工業、環境保護、人力資源訓練提供技術合作,以及進行文化與體育交流。
九、李登輝總統閣下向蒲雷華總統閣下表示,中華民國政府願意支持海地共和國政府為謀求海地人民經濟社會發展之各項合作計畫。
十、蒲雷華總統閣下對李登輝總統閣下對渠所推動計畫之支持,表示感激。
十一、李登輝總統閣下曾頒贈海地共和國蒲雷華總統閣下,贈授外國元首最高等級之采玉大勳章,並頒贈龍向外長閣下大綬卿雲勳章,顯示中華民國政府與人民對蒲雷華總統閣下及龍向外長閣下在國際上給予中華民國之支持,以及增進兩國邦交所作之貢獻,表示感謝。
十二、蒲雷華總統閣下曾分別頒贈李登輝總統閣下及胡志強外長閣下「海地國家懋績大十字金質勳章﹂與「海地國家懋績大十字銀質勳章」,顯示海地共和國政府及人民對李登輝總統閣下及胡志強外長閣下在海地共和國經濟重建、加強民主政治,以及提升兩國睦誼所作之貢獻,表示謝忱。
十三、蒲雷華總統閣下對中華民國政府及人民在渠本人及訪問團訪華期間所給予之殷勤款待及隆重禮遇,深表謝忱。蒲雷華總統閣下並邀請李登輝總統閣下擇期訪問海地共和國,此項邀請已被欣然接受。
本聯合公報以中文及法文繕製,兩種文字正本,同一作準。
本聯合公報於中華民國八十七年四月二十五日,即公元一九九八年四月二十五日,在臺北市簽署。
中華民國 總 統 李 登 輝
海地共和國 總 統 蒲 雷 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