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總統登輝先生今天表示,中華民國一向重視婦女權益的保障,特別在憲法增修條文第九條第五款中即特別明定:「國家應維護婦女之人格尊嚴,保障婦女之人身安全,消除性別歧視,促進兩性地位之實質平等」。以憲法明文保障婦女的權利與地位,這是其他國家所少有的。
總統進一步指出,為落實此一憲法條文的精神,政府有關單位正配合修改民法的親屬篇,以更進一步確保婦女的財產權及工作權,以及對子女的監護權等。
總統上午由國安會秘書長丁懋時陪同,在總統府接見專程來我國參加一九九六世界婦女聯合會亞洲國際會議各國代表時,作了上述的表示。
晤談時,總統認為,這次會議以「亞洲婦女與世界和平」及「廿一世紀道德文化的重整與家庭倫理的重建」為討論的主題,意義相當深遠;在冷戰結束後,新秩序尚未完全建立之際,總統期勉亞洲婦女能勇敢走出來,發揮所長,協助社會秩序的重建。
總統同時說,他出生在一個一百多人的大家庭,母親每天早上四點多即要起床為家人做早餐,並忙於家事,相當辛苦,雖然他了解母親的能力不輸家中的男性,但在當時由男性主宰的社會中,女性在家中是沒有聲音和地位的。
因此,總統認為,過去社會對女性的歧視,是相當不公平的,所以,在他從政的生涯中,時常拔擢有能力的女性出任主管,就是在肯定婦女的能力。
總統也藉此機會再次對人的價值表示他的看法。總統強調人生而平等,所有人的價值是一樣的,人權不應有東西方之分或男女之別,在現代化的社會中,女性也和男性一樣應有平等的立足點,可發揮所長,為家庭、社會和國家貢獻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