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激勵一般公務人員的士氣,總統府秘書長暨五院秘書長今天一致同意,建請總統恢復文職勳章之頒給。依法授予榮典是總統的憲法職權。
鑒於中央政府遷台後,辦理授勳四十餘年來,軍職勳章按規定頒給,一般公務人員勳章之頒給,則因政府遷台之初,國難方殷,一切從簡,當時總統府奉諭:「關於授勳事,非十分必要,以不頒或緩議為宜」,致迄今極少頒授一般公務人員勛章。由於促成社會安定、經濟繁榮、國家進步,實有賴各階層人士及公務人員整體之貢獻,因此與會人員一致認為,對著有特殊勛績之一般公務人員,應回復常態頒授勛章。另對過去四十多年來促成台灣經濟奇蹟有功之民間人士,亦建請總統頒授勳章,以資表揚。
今天會中也討論到有關總統府暨五院公報發行分工的問題。鑒於目前總統府、立法院、司法院、考試院及監察院均已根據職權發行公報,行政院所屬部會亦有自行發行公報者,為求政府公報體系之完整,乃建議行政院發行公報,並協調所屬各部會及地方政府,對公報之發行加以分工,行政院秘書長同意最遲在明年七月一日以前發行公報。
考試院也提案建議,由銓敘部協調府院辦理全國模範公務人員之選拔及報請總統表揚事宜。
今天的會談,自上午十時開始,由總統府秘書長蔣彥士主持,行政院秘書長李厚高、立法院秘書長謝生富、司法院秘書長朱石炎、考試院秘書長吳容明、監察院秘書長陳豐義親自出席。另有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局長陳庚金、考試院銓敘部政務次長吳泰成列席,總統府副秘書長戴瑞明、第一局局長顏慶章及第三局局長蔣冠峰等人也列席說明。會談於中午十二時三十分結束。
由於司法院秘書長朱石炎今天才就職,與會人員紛紛向他道賀,會談增添溫馨的氣氛。
今天會談主要的研商事項如下:
一、總統府及五院有關公報發行及分工事宜。有關總統府暨五院公報之發行及分工事宜,目前尚乏明確規定,有必要加以統一規劃。與會人員認為,總統府公報刊載內容,應以總統依據憲法行使職權之行為,及總統府與附屬機關所處理之業務等為限。而各院公報之發行,以分別自行辦理為宜,至於刊載內容,也由各院自行研酌處理。
二、文職人員授勳制度之檢討與改進。總統依勳章條例及陸海空軍勳賞條例二法之規定,授予文職及軍職人員勳章。惟政府遷台後,辦理授勳四十餘年來,軍職勳章按規定頒給,文職勳章則僅授與友邦人士、外交人員及著有殊勳之國人,並未包括文職人員及一般人士。鑒於促成社會繁榮、經濟進步,實來自各階層人士整體之貢獻,因此與會人員認為,應藉授勳制度,對著有殊績之文職人員及一般人士予以獎勵,以提振民心並增進社會的和諧進步,兼可使總統行使授予榮典之職權回復常態。會中協議,受勳人員概分為文職人員及社會人士,文職人員酌定名額,由各相關院推薦;民間人士由主管機關推薦,報總統府核辦。與會人員並取得共識,勳章的授與,以「寧缺勿濫」為原則。
三、建議由銓敘部統籌辦理全國模範公務人員請見總統事宜。總統接見各項模範人員,往例均以全國為選拔基礎,現僅有行政院請求總統接見行政院模範公務人員,並未包括行政院以外各機關之模範公務人員,涵蓋範圍頗有欠缺,因此與會人員也商請銓敘部統籌辦理請見事宜。
今天的會談,除五院秘書長李厚高、謝生富、朱石炎、吳容明、陳豐義出席外,另有總統府副秘書長戴瑞明、第一局局長顏慶章、第三局局長蔣冠峰、行政院副秘書長廖正豪、人事行政局局長陳庚金、銓敘部政務次長吳泰成、銓敘部司長蘇登林等人列席。會談於中午十二時三十分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