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府新聞
92年05月08日
總統召開高層工作會議並作成軍警進一步動員協助控制SARS疫情之十項裁示
陳總統水扁先生今天晚間九時於總統府內召開高層工作會議,聽取行政院對SARS疫情最新狀況簡報,並討論如何進一步動員軍警力量協助控制SARS疫情,會中總統並作成十項裁示。
總統裁示內容為:
軍方整備加強支援部分
一、儘速配合行政院完成北、中、南、東部地區抗SARS專屬醫院之規劃及開設整備,包括專屬醫院所需之醫護人力及防護、醫療設施。
二、有關隔離營區之提供,除現在已完成整備並撥交內政部接管的楊梅弘武營區、苗栗大坪頂營區、小港少康營區外,再行檢討其他營區交由內政部接管,以擔任強制隔離處所。
三、有關遊民收容部分,除已撥交台北市政府的武崗營區外,應繼續檢討空置營區,特別是台北市以外的縣市,以備如有需要,撥交內政部作為遊民收容與集中管理之用。
四、請國軍化學兵、工兵及衛勤部隊,盡速完成任務整備,以適時配合地方政府需求支援消毒工作。
五、對於SARS檢體及疫苗、開發及研究工作,國軍預防醫學研究所應配合疾病管制局,整合國內所有防疫醫療資源,全力開發疫苗及治療方法,以獲致根本解決之道。
六、若需實施疫區管制,在適法前提下,由憲兵部隊支援警力共同實施此項任務。
警方加強支援部分
七、為防杜國人由病例集中區轉由非病例集中區返台,以規避強制隔離的防疫漏洞,如有發現「SARS防治調查表」填寫不實的情形,境管局應立即通知警政署,並由各地方警力根據「傳染病防治法」與「SARS防治及紓困暫行條例」進行強制隔離及處分。
八、居家隔離的執行目前仍無法落實,應委由民間協助電話查訪,如有異常應立即通知警方,並由當地管區迅即前往查驗,若情節屬實,則依相關規定立即進行強制隔離及罰款,才能有效防杜隔離漏洞。
九、如遇民眾抗爭阻擾,以致延誤防治SARS疫情之就醫、隔離、遺體處理等相關事宜時,警方必須立即強制排除。
十、各縣市警力全面協助清查管區內遊民,並協助體溫檢測工作,以杜絕防疫死角。
晚間與會人員包括呂副總統秀蓮女士、行政院院長游錫、總統府秘書長邱義仁、行政院副院長林信義、秘書長劉世芳;內政部部長余政憲、外交部部長簡又新、國防部部長湯曜明、行政院新聞局局長葉國興、內政部警政署署長王進旺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