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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與活動

總統府新聞

92年05月12日
九十二年大法官提名審薦小組第三次會議
  民國九十二年大法官提名審薦小組今天上午在總統府舉行第三次會議,由召集人呂副總統秀蓮女士主持,審薦小組委員全員出席。會中就上週舉行之第二次審薦小組會議初審產生的三十位候選人,進行並完成複審階段。審薦小組成員以超然、審慎的態度,依未來大法官應發揮之功能及法學專長領域之需求,逐一審議,並根據司法院組織法第四條之規定,提出二十位候選人,將呈報總統核定。
  經複審產生的候選人最大特色是具有深厚、多元之專業法學素養,相信對促進憲政民主與國家發展、人權保障均有長足助益,無論在公法、私法,國內法、國際法,甚至人權、科技與環保等新興專業法案均已兼顧。
  今天提出的二十位候選人,學術與實務界兼顧,且在性別與年齡上做了適當的考量。款別分布除第二款外並力求平均。同時也參酌司法院組織法修正草案有關大法官資格條件之法案精神。
  今年是民國八十六年憲法增修條文修正司法院正、副院長身分、大法官員額及任期等新制度後,第一次適用新制提名司法院正、副院長及大法官,對於我國未來憲政發展意義極為重大,尤其適值司法改革工作正進入重要的階段,司法院組織法修正案如順利完成立法程序,亦將在今年十月邁入司法院審判機關化的重要里程。因此今年可以說是司法建設展布新局,全面革新的一年。
  副總統對審薦委員近日來的公忠體國與辛勞表示感謝之意。
今天出席委員包括召集人呂副總統、司法院翁院長岳生、監察院錢院長復、張資政建邦、李教授鴻禧及小組發言人總統府邱秘書長義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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