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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與活動

總統府新聞

90年04月04日
總統府四月份國父紀念月會
  總統府今天舉行國父紀念月會,陳總統水扁先生親臨主持,月會中除舉行宣誓典禮外,並聽取婦女新知基金會蘇芊玲董事長「三十而立.攜手未來|台灣婦女運動的回顧與前瞻」的專題報告。
月會是於上午十時在總統府大禮堂舉行,呂副總統秀蓮女士、中央與地方政府首長及民意代表都應邀參加。
在唱國歌及向國旗暨國父遺像行三鞠躬禮後,總統首先主持行政院政務委員胡勝正、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主任委員魏哲和、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主任委員胡錦標、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署長郝龍斌、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吳密察、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副主任委員余玲雅及駐格瑞那達兼駐聖文森特命全權大使姜禮尚的宣誓典禮,宣誓人在總統監誓下,面對國旗、國父遺像,高舉右手,宣讀誓詞:「余誓以至誠,恪遵國家法令,盡忠職守,報效國家,不妄費公帑,不濫用人員,不營私舞弊,不受授賄賂,如違誓言,願受最嚴厲之處罰」。儀式莊嚴隆重。
隨後,由蘇芊玲董事長以「三十而立.攜手未來|台灣婦女運動的回顧與前瞻」為題,提出專題報告。
專題報告內容為:
長久以來,由於傳統性別刻板印象與男尊女卑歧視觀念的作祟,使得男女之間存在著諸多的不平等,直至近一個半世紀,從西方女性爭取投票權開始,女性才逐漸擺脫「第二性」的宿命,團結在一起,嘗試以集體的力量改變世界,使它更適合女性的生存,這就是婦女運動。根據這個定義,台灣本土的婦女運動,一般皆以七○年代初呂秀蓮女士所提倡的「新女性主義」為開端,至今已有三十年。
回顧三十年的台灣婦運,大致可分成三個階段:
壹、七○年代的拓荒
七○年代初,呂秀蓮因有感於社會加諸於男女性別極為不公平的雙重標準,遂以著書立說、成立「拓荒者出版社」以及「保護妳」專線等方式,倡導新女性主義。在當時保守的台灣,這樣的作為當然必須承受極大的壓力,但也啟蒙了不少婦女,撒播了婦運的種子。七九年呂秀蓮因美麗島事件入獄,這個階段的婦運也暫時劃下了休止符。
貳、八○年代的深耕
一九八二年,解嚴前的台灣,不但民主運動蓄勢待發,社會與人權議題也逐漸受到重視,李元貞為了不願看到婦女人權問題無人關心,遂起而結合一群同志,創立了「婦女新知雜誌社」,接續七○年代的婦運。一九八七年解嚴之前,婦女新知以雜誌社為名,推動婦運理念,發掘並培養婦女人才。解嚴之後,婦女新知改組為基金會,而以不同議題為訴求的婦運團體也相繼紛紛成立,如晚晴協會、主婦聯盟、婦援會、勵馨基金會等。這些團體平日各自分工,必要時因議題結盟。
整體而言,八○年代的婦運較著力於意識的啟蒙與議題的倡導,以舉辦各種活動的方式發聲,揭露男女不平等的事實,呼籲社會重視婦女的各項權益。一九八五年「優生保健法」的通過,以及一九八七年「救援雛妓大遊行」是這個階段值得一記的重要成果。
參、九○年代的落實
進入九○年代,婦運團體開始展現其旺盛的能量,將平等的訴求逐步落實為結構的、制度的改變,其中影響最大者為:
一、修法/立法運動
平權法律的修訂與制訂是九○年代婦運最豐碩的成果。為了保障女性的工作權益,婦女新知早在一九九O年就已草擬完成「男女工作平等法」,送交立法院審議,可惜至今尚未通過。另外,為了落實婚姻家庭中的男女平等,一九九五年婦女新知基金會與晚晴協會完成「民法親屬編」的修正草案,送交立法院開始修法,是我國婦運史上最重要浩大的修法工程,至今雖小有成果,卻仍未竟其功。而為了保護婦女的人身安全,從一九九六年相繼通過的「性侵害犯罪防治法」、一九九八年的「家庭暴力防治法」,以及今年初開始實施的「妨害性自主罪章」等,都是具體可見的成績。
二、兩性平等教育的扎根
一九八八年,婦女新知曾全面檢視教科書中的兩性觀,發現教材中男女不平等的問題嚴重,遂開始積極推動兩性平等教育。一九九六年底,「落實兩性平等教育」先被納入行政院教改會教改總諮議報告,同年底立院通過的「性侵害犯罪防治法」也要求中小學必須實施相關教育。爰此,教育部於一九九七年三月正式成立「兩性平等教育委員會」,將兩性平等教育全面推展,並往下扎根到中小學校園。去年教育部更委託完成「兩性平等教育法草案」,將來此法若順利通過,性別教育應可望長久落實。
三、婦女參政比例的提升
過去長久以來,台灣的政治幾乎都是男性的天下,為了反映女性的真實需求,創造品質更好的公共決策,鼓勵婦女積極參與政治是十分必要的手段。歷年來,婦運團體除了在選舉中提出婦女政策訴求之外,也積極提升女選民意識,鼓勵女選民投票給重視婦女權益的候選人。另外,因為彭婉如女士生前的積極推動,四分之一的性別比例原則已逐步成為朝野共識。去年總統大選之後,台灣不僅產生了第一位女性副總統,新政府的內閣成員組成也具體反映四分之一的性別比例原則,這些都是台灣婦女參政值得驕傲的成果。今後,性別比例原則仍應繼續往上提升,無論中央或地方政府的用人,以及各政黨的各項選舉提名,都應具體落實,真正達成「男女共治」的理念。
回顧過去,歷經婦女運動三十年的努力,台灣婦女的各項權益已大有提升。處於新世紀的開端,站立在過去的基礎上,我們應該思考如何以更前瞻的視野,結合更多的力量,繼續朝往男女平等的理想邁進。在此,僅提出「攜手」的概念,勾勒新世紀婦女權益努力的方向。
壹、女人與女人攜手
解嚴之後十多年來,台灣婦女團體的發展,雖蓬勃卻也因受限於各種因素,呈現零散不均衡的現象,譬如南北與城鄉的嚴重差距,弱勢族群與階級未獲充分照顧等等。為了改善此狀況,目前正在積極籌備的「台灣婦女團體全國聯合會」即將於四月十五日正式成立。該聯合會之成立宗旨,在於縮短城鄉、階級、族群的差距,達成婦女之間相互扶持,資源共享、經驗交流的目的,而婦女力量的整合與集結,也可望發揮更大的影響力,將台灣婦運的發展帶向另一個新的里程碑。
貳、男人與女人攜手
衡諸歷史,弱勢者通常較具有改變的動機,婦女運動當然亦不例外。但兩性共存的社會,如果只有一個性別努力爭取平權,另一個性別卻故意缺席或心存抗拒,整體社會的進步仍將十分有限。許多社會學者曾觀察到,任何社會,只要有更多的男性加入育兒的工作,整個社會就會更祥和。因此新時代的男性,當然應該基於相信「人生而平等」的理念,加入女性的行列,和女性分享權力與權利,分擔育兒家務責任,共同打造一個平等和樂的社會。去年底台灣發起加入國際「白絲帶運動」,呼籲男性拒絕成為性暴力的加害者,就是一個很好的起步。
參、政府與民間攜手
爭取女性權益的工作,過去主要都由民間婦運團體在推動,近年來政府雖有心落實,卻面臨對這些議題缺乏深入認識以及人才不足的困境,因此在推動社會新興議題時,能否結合民間的人力資源,做有效的運用,常是成敗的關鍵。一九九五年,陳水扁先生任職台北市長期間,首創台北市婦女權益促進委員會,大量結合民間婦女團體之經驗與人力,以致短短幾年間,台北市在婦女權益各方面之進展十分顯著。一九九七年教育部兩性平等教育委員會的組成,亦納入相當比例的民間人才,也使得該委員會至今活力不減,成效卓著。可惜的是,一九九七年在行政院成立的婦權會與婦權基金會,似乎並未發揮其應有的功能,原因應與民間婦女團體之代表成員比例不足有直接關係。今後,各級政府應該以更大的誠意廣納民間人才,並釋放更多資源,結合民間團體的力量,攜手合作,才能收事半功倍之效。
肆、多元議題的攜手
過去政治經常被刻板二分,國防外交經濟等問題被視為大事,社會教育民生等問題則被視為小事,而婚姻家庭、人身安全等,則更被當成「女性議題」,是更微不足道的貓狗小事。事實上,每一個議題無分大小,都彼此連結,關係緊密。外交國防固然重要,但人民對國家的認同與向心,更建立在其平日是否感覺安居樂業。試想,一個在家庭內或公共空間,無法獲得人身安全保障的婦女,怎可能認同這樣的社會與國家?而一個在家庭中沒有被照顧好的下一代,當然也較有可能危害他人。因此,無論家事國事、不分公私領域的議題都應該受到同等的重視,資源應平衡分配,而弱勢議題與族群更應該優先受到照顧。
伍、現狀與夢想攜手
談論婦女權益問題,經常讓人產生悲情。不可否認,現狀中有許多婦女仍處於極度弱勢的情況,必須持續給予救助,但事實上,我們也可以用更多元的策略,更充滿想像力與趣味的方式,來從事提升婦女權益的工作。譬如,最近在哥倫比亞波哥大市舉行的「男人宵禁,女人狂歡」活動,選定一天讓所有男人在家帶小孩,女人出外狂歡,結果那一天犯罪率大大減低,全市的女人都盡興狂歡。又譬如,台灣婦女團體多年來一直反對將「兒童節」改成「婦幼節」,或許可以換個方向,想想將兒童節改成「親子節」,或將「父親節」改為「父幼節」的可能。這麼有趣又深具意義的做法,未來不妨多加嘗試。
過去三十年,婦女運動一路走來,雖努力激揚,難免艱辛寂寞,值此新世紀之開端,又是台灣首度完成政黨輪替,改寫歷史之際,期待經由朝野、男女攜手共同努力,能為台灣的性別平權書寫新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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