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
:::

新聞與活動

總統府新聞

90年05月25日
總統與高峰會八國代表共同簽署聯合公報
  陳總統水扁先生今天與參加第三屆中華民國與中美洲國家及多明尼加元首高峰會之其餘八國代表共同簽署聯合公報。
公報內容如下:
一、中華民國總統陳水扁閣下、薩爾瓦多共和國總統佛洛瑞斯閣下、貝里斯總理穆沙閣下、哥斯大黎加共和國總統羅德里格斯閣下、瓜地馬拉共和國總統波狄優閣下、宏都拉斯共和國總統佛洛瑞斯閣下、尼加拉瓜共和國總統阿雷曼閣下及巴拿馬共和國第二副總統巴山閣下於二○○一年五月二十五日在聖薩爾瓦多市舉行第三屆中華民國與中美洲元首高峰會議,多明尼加共和國總統梅希亞閣下以觀察員身分與會。
二、各國總統在會中曾就各項共同關切事項,尤其是中華民國與中美洲雙邊關係交換意見,並重申活絡政治對話及擴大合作促進各國經濟發展及增進社會福利之承諾。
三、中華民國總統對中美洲各國將中美洲建設成和平、自由、民主與發展之地區,以及對鞏固區域統合過程之進展,使之成為永續發展決定性機制之努力表示肯定。
四、各國總統重申其尊重及維護民主、人權、人類永續發展、和平及尊重國家主權以促進國際合作之意願。
五、中美洲各國元首及政府首長暨多明尼加總統對與其維持密切外交關係之中華民國陳水扁總統政府所達成鞏固民主進程表示讚揚,以及基於普遍化原則,重申中華民國加入國際政府組織之重要性及渠等之支持;亦重申渠等支持以對話及協商解決一切爭端之原則。
六、中美洲各國及中華民國總統慶賀中華民國成為中美洲統合體區域外觀察員,此舉有助於雙方在各領域關係更臻堅實。鑒於中華民國願強化與中美洲統合體之關係,藉以對中美洲區域永續發展作更大貢獻,中華民國總統表達願成為中美洲統合體區域外會員,將於未來研究法理上可行之最合適方式俾加強既存之關係。
七、中美洲各國總統對中華民國歷來所給予中美洲統合體成員國之支持及合作,重申謝忱;同時表達在各策略領域具體合作之意願。
八、中華民國總統對中美洲本年三月在馬德里舉行之中美洲諮商集團會議上共同向國際社會提出國家轉型及現代化計畫,可能獲得成果之努力,表示肯定,並表達以本區域夥伴之身分,將對馬德里中美洲諮商集團會議提議中之計畫方案及行動之實行提供最廣泛合作之意願。
九、中華民國總統及中美洲各國總統對於二○○○年十二月十三日在台北舉行第九屆中華民國與中美洲國家外長會議之成果,及其所獲致之協議表示滿意,並確認外長會議為各國間加強合作之理想機制,並鼓勵各國外交部長繼續舉辦此類會議。
十、中華民國總統瞭解促進貿易與投資對中美洲發展貢獻之重要,承諾繼續推動台灣企業家增加投資以進行科技轉移及建立策略聯盟,強化中美洲經濟領域如貿易、環保及觀光等持續性產業之生產力。中美洲各國總統強調中華民國在中美洲之投資正大幅增長,並誠摯感謝中華民國採取使雙方企業家接近之措施。
十一、各國總統瞭解擴大及強化各國相互間貿易交流的重要性,中美洲各國總統爰表達其對中華民國制訂符合世界貿易組織規範之中美洲進口商品優惠貿易措施之興趣。中華民國總統表示其政府願優予考慮該項請求並在近期內予以回應。中美洲各國重申其發展二○○○年八月二十八日在瓜地馬拉舉行之中華民國與中美洲各國經濟部次長會議內所提之行動綱領之承諾,其中包括增進中美洲商品外銷中華民國之機會及促進來自中華民國之投資。
十二、各國總統咸認中華民國成為世界貿易組織會員之重要性。
十三、各國總統表示設於台灣之中美洲經貿辦事處功能宜予強化,以期繼續推動改善及增進各國間貿易投資關係;同時鼓勵台灣人民赴中美洲觀光;另亦同意促其採取措施以增進中華民國與中美洲之文化關係。中美洲請求中華民國優予考慮將貝里斯及巴拿馬納入中美洲經貿辦事處並增加辦事處之經費。
十四、各國總統強調金融組織中美洲經濟整合銀行,四十年來在中美洲區域整合進程及經濟與社會發展所擔任之重要角色,及其在組織轉型上的努力。中美洲各國總統感謝中華民國以中美洲經濟整合銀行區域外會員國身分,對該區域之支持,並表達其強化該組織功能之興趣。
十五、各國總統強調中華民國與中美洲經濟發展基金之重要性,該基金所創造之資源有助於進行中美洲發展及增進其相互關係各項首要計畫及措施如技術訓練及職業訓練等。中美洲各國總統向中華民國提供該項重要基金表示感激。
十六、多明尼加總統促請中美洲各國及中華民國總統對海地人民之經濟社會情況,表示關懷之意。
十七、各國總統對本屆重要會議藉由公開及坦誠對話有助於增進各國政府與人民間之友誼、合作及團結,所獲致之成就表示欣慰,並同意繼續舉辦此種性質之會議。
十八、中美洲各國及多明尼加總統向中華民國總統重申其對中華民國因應若干天然災害所提供中美洲各國之緊急救援及重建協助,尤其是對薩爾瓦多歷經本年一月十三日及二月十三日地震,所給予強力援助之誠摯謝忱。
十九、中美洲統合體會員國總統、中華民國總統及多明尼加總統對薩爾瓦多共和國總統佛洛瑞斯在會議期間之殷勤接待與所提供之便利,因而獲致豐碩成果,特表示誠摯謝忱。
二十、本聯合公報以中文及西班牙文繕製,二種文字同一作準。
本公報簽署於西元二○○一年五月二十五日,即中華民國九十年五月二十五日。
中 華 民 國 總統 陳 水 扁
薩爾瓦多共和國 總統 佛洛瑞斯
貝  里  斯 總理 穆  沙
哥斯大黎加共和國總統 羅德里格斯
瓜地馬拉共和國 總統 波 狄 優
宏都拉斯共和國 總統 佛洛瑞斯
尼加拉瓜共和國 總統 阿 雷 曼
巴拿馬共和國第二副總統 巴 山
多明尼加共和國 總統 梅 希 亞(觀察員)
返回頁面頂端
網站設計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