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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與活動

總統府新聞

90年08月27日
總統府徵求志工
  總統府公共事務室表示,為有效運用民間人力資源參與公共事務,增進外界與總統府之互動,以提昇服務品質及行政效能,總統府將再次徵選志工,歡迎有志從事志願服務工作的民眾踴躍參與。
  公共事務室指出,經本府遴用之志工,不占本府職缺,不支待遇,並應遵守相關規定,用人單位將提供必要之訓練或講習。
  此次徵求志工工作類別、工作時間及應具備條件如下:
壹、處理網路信箱郵件志工:
一、 徵求志工單位:公共事務室
二、 志工工作類別:處理總統、副總統網路信箱郵件
三、 徵求志工人數:二十人
四、 工作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八時三十分至十二時三十分、下午一時三十分至五時三十分
五、 應具備條件:
(1) 性別:男女不拘
(2) 年齡:二十一至六十歲
(3) 學歷:大專以上,法律、教育、社會、心理、財經、公共行政等相關科系為先
(4) 一般條件:具服務熱誠,耐心、愛心及細心;瞭解並關心國內外政、經、社會等情況
(5) 特殊條件:文筆流暢、具電腦文書及網路郵件處理能力
(6) 受理報名截止日:九十年八月三十一日前
(7) 受理報名單位:公共事務室
(8) 受理報名方式:請逕寄履歷(附近照)、自傳等相關資料至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一二二號公共事務室收或E-mail信箱:public@mail.oop.gov.tw
貳、接聽民眾陳情電話志工:
一、 徵求志工單位:公共事務室
二、 志工工作類別:接聽民眾陳情電話
三、 徵求志工人數:二十人
四、 工作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八時三十分至十二時三十分、下午一時三十分至五時三十分
五、 應具備條件:
(1) 性別:不拘;但以女性優先
(2) 年齡:二十一至六十歲
(3) 學歷:高中以上,以大學法律、教育、社會、心理等相關科系為先
(4) 一般條件:具服務熱誠,有耐心及愛心
(5) 特殊條件:口齒清晰,通曉國、台語
(6) 受理報名截止日:九十年八月三十一日前
(7) 受理報名單位:公共事務室
(8) 受理報名方式:請逕寄履歷(附近照)、自傳等相關資料至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一二二號公共事務室收或E-mail信箱:public@mail.oop.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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