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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與活動

澄清─總統府預算均依法編列,絕無不合理之處
中華民國81年05月21日

總統府發言人邱進益今天嚴正的表示,總統府的預算,包括總統、副總統的待遇、國務機要經費等,都是依法編列,絕無不合理之處。

邱進益指出,總統府編列的國務機要費新台幣五千五百二十四萬六千元,完全是總統府公務上的開支,而非個人的特別費用。

他表示,這筆國務機要經費支出項目包括巡視重要建設、贈送賓客禮品、年節獎賞、員工獎學金、資政特別費、國統會相關經費等。

至於總統的待遇問題,邱進益則表示,依據「總統、副總統及特任人員月俸公費支給暫行條例」第一條規定,總統月俸及公費各定為六千元,又,第四條規定,本條例所定月俸及公費依照現行公務人員薪俸折支標準,折合金圓支給。

另外,他並指出,再依據八十一年度政務官給與標準,月俸、公費是按法定給與六十七點五倍計算,換句話說,則總統的月俸及公費應各為新台幣四十萬五千元,合計應為八十一萬元整。

邱進益說,事實上,總統八十一年度實支月俸及公費共七十五萬一千五百元,比法定數還少五萬八千五百元。

Code Ver.:F201708221923 & F201708221923.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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