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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與活動

衛爾康事件家屬陳情
中華民國84年10月04日

台中衛爾康餐廳火災事件罹難者家屬代表莫海寧等,於十月四日下午四時許,由民主進步黨立院黨團成員施明德、周伯倫、洪奇昌、柯建銘等陪同抵達總統府陳情,由總統府第一局局長顏慶章代表接見。

顏局長在聽取陳情後表示,總統曾對衛爾康火災事件造成如此重大傷亡,感到震驚不已,對不幸罹難者家屬的哀慟,也能深刻體會。但災變發生後,檢察官立即展開調查,且迅速提起公訴,進入司法審判程序。憲法第八十條規定,法官依據法律獨立審判,不受任何干涉,總統府基於憲法規定司法審判獨立之精神,實不便有所作為。近日第一審法院已對災變的刑事責任部分判決,檢察官並已提起上訴,司法審判程序尚未完結,大家應靜待司法審判的結果。

顏局長又說,這次災變的行政責任部分,也已由監察院依法對台中市長林柏榕等官員提出彈劾,並經公務員懲戒委員會議決,對林柏榕等官員予以休職半年或一年不等之處分。最後顏局長強調,不論法院或公懲會的決定如何,均非總統府所能過間,但希望家屬相信法院或公懲會的公正,並尊重他們的決定,同時家屬代表的陳情書,一定會代為轉呈。

Code Ver.:F201708221923 & F201708221923.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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