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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與活動

國統會執行秘書戴瑞明致詞
中華民國84年04月08日

國家統一委員會幕僚小組執行秘書戴瑞明,今天在國統會委員會議中提出工作報告時指出,國統會經邀請學者專家和研究委員們研究後認為,國家統一委員會對海內外與大陸同胞具有號召性,不宜貿然更名,國家統一綱領的文字和內容也無修改必要。

戴執行秘書說,近年來,國內有少數在野人士建議「國家統一委員會」應易名為「國家發展委員會」或「國家前途發展委員會」,並進一步要求放棄「一個中國」的原則和「國家統一」的目標,廢止「國家統一綱領」。也有部分人士認為「國家統一綱領」的階段性「進程」有欠彈性,因而阻礙了兩岸關係的發展,建議加以調整修訂。

國統會幕僚小組在今年一月十四、十五兩天邀集學者專家與部分研究委員研究,與會人士都認為「國家統一委員會」的成立,對海內外與大陸同胞具有號召性,不宜貿然更名;而國統會所研訂的「國家統一綱領」,則已經發揮了主導並穩定兩岸關係及促進未來國家統一的作用,也維護並促進了我方二千一百萬人民的安全與福祉。以下是三點會議的結論:

一、國家統一綱領的文字和內容並無修改必要:

鑒於國家統一綱領是經過總統府舉行「國是會議」所取得的共識,並經「國家統一委員會」廣徵朝野各界人士意見,再經審慎討論後所確定,復經行政院院會通過,成為政府的政策,其內容與文字不宜輕言更改,以免引起外界猜疑。國統綱領的「前言」、「目標」與「原則」都是宣示性與號召性的文字,旨在表達我方基本立場,沒有更改的必要。至於「進程」部份,雖有「近程」、「中程」及「遠程」三個階段,但因「國家統一綱領」與「台灣地區暨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不同,後者是法律文件,政府必須依法行政,前者是方向性的指導原則,為了維護與促進國家的利益,不必拘泥於文字,可以作彈性的解釋。

二、國統綱領對兩岸領導人會面有良好的漸進式設計:

對於兩岸領導人的會面,國家統一綱領有很好的漸進式設計。第一步先在國際組織開會的場合不期相遇,培養友好和解的氣氛,建立互信。第二步才是兩岸高層「互訪」。國統綱領「近程」第四項說得很清楚,「兩岸應摒除敵對狀態...。在國際間相互尊重互不排斥,以利進入互信合作階段」;到了「中程」的第四項,才有「推動兩岸高層人士互訪,以創造協商、統一的有利條件。」故李總統與江澤民先生在區域性多邊組織—亞太經合會議(APEC)「非正式領袖會議」(Informal Lcaders Meeting)中,以兩個「經濟體」(Economy)領導人的身分會面,既不違反「一個中國」的原則,亦不會立即面對兩岸高層以「何種身分互訪」的問題。

三、國統綱領追求「一個中國」的目標:

海峽兩岸均堅持「一個中國」的原則,中共當局認為「一個中國」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我方則認為「一個中國」應該是一九一二年成立的中華民國。目前,這是一個各說各話的問題。這個「一個中國」的「原則」,在所有中共領導人的談話中,或是在中共國務院對台政策白皮書中,都祇是一味無理忽視中華民國政府存在的事實,自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才是「中國唯一合法的政府」,更絲毫沒有提到統一後的中國究竟應該採取什麼樣的「政體」?缺乏「目標」與「理想」。反觀我方的國統綱領與「一個中國」的涵義,則是兼顧現實與理想。客觀的「事實」是:從民國三十八年迄今,中國處於「暫時分裂的狀態」,由兩個政治實體「分治」海峽兩岸,一個是在台灣的中華民國政府,一個是在大陸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理想」是我們追求統一的目標—是一個自由、民主、均富的中國:是一個以全中國人民福祉為依歸的中國。

戴執行秘書進一步指出,國家統一委員會自成立以來,已先後舉行九次全體委員會議。第九次全體委員會議是在民國八十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舉行的,到今天為止已經有二年四個月的時間沒有集會,但國統會研究委員會議仍照常舉行,尤其在兩岸關係發生重大事故的時候,常舉行小型座談會,邀請學者專家及研究委員參加討論,提出諮詢意見,供總統兼主任委員參考。至於國統會的改組,自從去年十二月舉行省市長民選後,為反映當前政治生態,兼顧近年來政府人事變動的事實,李總統在今年一月二十七日邀集高層黨政首長研商,當時決定在今年二、三月間進行改組。國統會新聘委員改組名單已經在今年二月二十七日公布;國統會新聘研究委員名單也在今年三月八日公布。

Code Ver.:F201708221923 & F201708221923.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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