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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與活動

總統府新聞

92年06月02日
澄清有關大法官提名咨文暨相關資料送達事
  針對親民黨主席宋楚瑜及部份在野黨立法委員所稱總統府於本年五月二十一日僅送大法官提名咨文至立法院,而未附相關資料乙節,與事實不符,總統府公共事務室今天作出以下三點澄清:
  一、總統於五月十九日核定大法官提名名單後,總統府儘速完成咨文核定程序,並於五月二十一日上午十時由第一局局長親自送達立法院,由該院議事處處長及秘書處處長共同收文。
  二、咨文附件(即被提名人相關資料及著作原件)於五月二十三日下午二時三十分由本府工作人員五人親自送達立法院(共十六箱),並由該院議事處及秘書處相關人員逐件點收,歷時約一個半小時完成。另為便於該院議事處儘速將相關資料影印送立法委員審查,特加送前述資料影印本一份(不含著作)並附各被提名人自傳、簡歷及資料清單之電子檔,資料十分完備。
  三、咨文與附件送達立法院時差二日,係由於被提名人需準備資料甚多,且其中如本人及配偶近二年之繳稅證明、戶籍謄本、授課證明、黑白及彩色近照等有多項資料,均需由被提名人親自處理或至相關機關申請,需時較久。經與立法院議事處協調,同意總統府於五月二十三日將咨文附件資料送達該院。
  公共事務室表示,不論在野黨對立法院行使大法官同意權所持政治立場為何,惟不應刻意扭曲事實,誤導國人,混淆視聽,對於近日部份人士所作之不實言論,總統府表示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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