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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與活動

總統親臨司法節慶祝大會致詞
中華民國84年01月11日

李總統登輝先生今天親自參加第五十屆司法節慶祝大會,並應邀致詞。

總統致詞內容為:

今天是第五十屆司法節,司法界集會慶祝,登輝特向全體司法同仁申致賀忱,並對各位工作的辛勞與貢獻,表示慰勉之意。

司法院是國家最高司法機關,掌理民事、刑事、行政訴訟的審判,及公務員的懲戒,多年來,全體司法同仁戮力從公,績效卓著;大法官解釋憲法並統一解釋法令,是憲法的守護神,歷屆大法官運用憲政原理,作成多項解釋,增添憲法嶄新的內涵,使民主憲政維持不墜,尤其具有不可磨滅的貢獻。法務部及其所屬機闕,掌理檢察、調查、政風、犯罪矯治及行政院的法律事務,在這些法務行政工作範圍中,也有許多重要的建樹。登輝要藉此對全體司法同仁申致敬意與謝意。

近年來,政府積極推動各項建設,然而,國家整體建設,要從多方面來考量,有形的物質建設和經濟成長,雖然帶給我們繁榮富足的物質生活,但是,我們萬萬不可忽略了無形的法治建設和民主政治。法治的意義,簡單地說,便是依法而治。凡是一個現代化的國家,必然將法治精神和民主政治緊密結合,唯有政府與民眾一體守法,依法行事,方能落實民主、貫徹法治。最近,我們在快速進步發展的過程中,面臨了社會轉型的若干失調現象,迷失在民主與脫序之間,實在值得警惕。而如何作有效的導正和防止,使民眾能以守法為榮、以違法為恥,當紛爭發生時,都能依循合法途徑解決,這就有賴於司法發揮息紛止爭、維護公私權益的功能。登輝要在此強調:法治是民主的基礎,而司法又是法治的根基,司法正是增進人民福祉與維護公共秩序的有力憑藉,因此,一個現代化的民主法治國家,必定要有健全穩固的司法體系。

我國的法律制度,在司法方面,雖然堪稱完備,但是隨著時代進步及社會多元演變,已逐漸感到難以因應,使國人對司法改革的期盼愈趨殷切,因此推動司法改革已刻不容緩。登輝在民國八十三年國慶祝詞中,曾經指出「導正司法體系」是我們今後必須努力的工作之一。在今年元旦祝詞中再度強調,為了建立現代化國家,必須繼續推動更為基本的三項改造工程,而其中首要的一項,就是要「改革司法、厲行法治」,將法治精神與民主政治緊密結合,使民主更為落實,法治更加貫徹,政治與社會更能在法律規範之下,作有秩序的運作,成為一個民主法治的現代化國家。

司法改革是一項艱鉅的工作,施院長就職之初,立即成立司法改革委員會,聘請專家學者集思廣益,商討有關司法院定位、大法官功能、法院審級、訴訟制度、法官自治與自律、法學與司法官養成教育等重要問題。馬部長在法務部方面,也成立司法改革小組,對於檢察制度、觀護業務及其他有關法務行政工作,進行研究。登輝希望經由司法系統與法務行政系統雙管齊下,對於司法應興應革事項,能夠深入檢討,謀求改進,也希望司法同仁、律師界、學術界,都能貢獻智慧,戮力以赴,踏著穩健步伐,完成改革工作。登輝也在此提出幾點意見,供各位同仁參考:

第一、端正司法風紀,樹立廉潔風氣。使崇高神聖的司法工作,成為社會公平正義的表徵。

第二、發揮司法專業素養,提升司法辦案效能。以精確的裁判品質,增進司法威信,鞏固法治根基。

第三、加強司法與社會的溝通,建立民眾法治觀念。使法治深植民心,成為國人行為的準則、思維的模式與生活的習慣。

第四、健全司法體系,增進司法群己關係。今天司法界不僅面對社會各界要求改革的聲浪,亦有來自內部要求變革的衝擊,因此,登輝認為司法革新除了制度面的考量外,亦應注意司法內部觀念的溝通,使司法群己關係更為和諧。 此外,諸位司法同仁長年以來,業務劇增,工作繁重,未來究應如何營造良好的工作環境,應該也是司法改革的重要任務。

司法節是為了慶祝廢除不平等條約,紀念司法權回復完整。我們此時此刻慶祝司法節,除了緬懷先賢對司法的貢獻外,更應該懷有強烈的使命感。今天,登輝很高興能參加這個盛會,也表達了內心對司法革新的期望,希望全體司法同仁恪盡職責,再接再厲,共同為落實民主及貫徹法治而努力。 敬祝大會圓滿成功,各位健康快樂。

Code Ver.:F201708221923 & F201708221923.cs
Code Ver.:201710241546 & 201710241546.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