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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與活動

總統接受第九任總統當選證書
中華民國85年04月01日

李總統登輝先生今天親自接受中華民國第九任總統當選證書。

致送當選證書典禮是於上午九時,在總統府舉行。中央選舉委員會主任委員黃昆輝代表致送當選證書。儀式莊嚴隆重。

當選證書全文為:

依據中華民國憲法暨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之規定於中華民國八十五年三月二十三日選舉總統李登輝先生依法當選中華民國第九任總統。

李總統夫人曾文惠女士、總統府秘書長吳伯雄及中選會委員黃石城、馬英九、董世芳、楊寶發、謝漢儒、吳尊賢、林棟、李振英、黃崑虎、彭懷恩、蔡明華、廖義男、蔡政文、萬定一等在場觀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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