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府新聞
90年10月25日
總統主持「政府改造委員會第一次委員會議」
陳總統水扁先生今天以主任委員身份主持「政府改造委員會第一次委員會議」,除聽取有關政府改造委員會設置及委員會組織報告外,會中並就政府改造之理念、目標、原則等事項進行討論。
總統在結語時指出,建立具有「高效能」、「負責任」與「應變力」的政府,是當前國家發展的願景藍圖,而改造成功的關鍵在於人的改造,他希望這是最後一次的政府改造,也一定要成功。
總統表示,政府改造的對象不應只限於行政院,而應是包含國會和地方政府在內「廣義的政府」,唯有透過整體政府間職能與角色的合理劃分,才能重建彼此和諧、合作的新關係,建構高效率及責任政治的國家體制。
總統強調,政府改造的當務之急是處理「行政院組織修正案」,在兩年內,精簡行政院部會三分之一,並檢討修正人事法規及考銓制度,爭取社會菁英投入政府機關,建立第一流人才組成的第一流政府。而行政院、立法院與總統間關係應如何定位、制衡,究應走向內閣制或總統制,一直是社會各界普遍討論的焦點,因此,「國會改造」與「憲政改革」的問題,將是次一階段政府改造的重點工作。
總統談話全文如下:
今天召開政府改造委員會第一次委員會議,非常感謝各位委員在百忙中撥冗參加,並在會議中提供寶貴的意見與建言。經過大家集思廣益充分討論後,對本委員會之任務目標已凝聚相當的共識,請幕僚單位詳細紀錄作為未來工作規劃的參考,希望日後大家能夠持續從不同的角度提供建議,使本委員會規劃審議各項決策方案更為周延。綜合大家的意見,阿扁在此也願意提出個人淺見供各位參考。
政府改造的緣起方面
建立具有「高效能」、「負責任」與「應變力」的政府,以實現「年輕臺灣、活力政府」的理想,是本人一貫的主張,也是當前國家發展的願景藍圖。長期以來,社會對政府的批評,包括:行政組織相對僵化而缺乏彈性、機關層級過多而權責不清、決策過程複雜而費時、對外在環境的改變反應遲鈍並缺乏效率,在在顯示出民眾對政府改造的殷切期盼。尤其,台灣在面對這一波全球化經濟的競爭壓力下,政府體制必須進行功能性與結構性的雙重調整,才能回應民眾與國際社會對政府施政的期許與挑戰。
所以今年八月間,阿扁在經發會的開幕典禮上,就曾指出:「為了配合經濟發展,提升國家競爭力,必須全力推動政府改造工程,重新釐清政府角色與經濟職能,精簡政府組織,並改變預算運用方式及人事制度。」的構想。而後經發會委員也達成「推動政府再造」以提升政府效率的共識,並建議由本人邀集各界人士組成「推動政府再造委員會」,「集中全力推動調整政府角色、改變政府運作模式」。因此,我們必須積極展開政府組織及職能的調整工作,以回應民意需求。畢竟政府改造不只是為政府,不只是為公務員,而是為人民而改造,人民觀的政府改造,才是真正成功的改造。
人的改造是成功的關鍵方面
政府改造是挑戰自我的工作,有球員兼裁判的角色衝突,也需面對既有利益與傳統習慣的束縛,而這也正是過去十多年來,政府改造工作一直未能有具體成效的主因。這令阿扁想到:以前,馬戲班訓練小象耍把戲,訓練完畢後,就將它綁在一根小木柱上。等小象漸漸長大,訓練完畢,依舊將牠綁在小柱子上。這時,以這隻大象龐大的身軀可以輕而易舉地拔起這根小柱子;但是,長久養成的習慣,讓這隻小象看到繩子或柱子,就認為跑不動了,依舊乖乖地被綁在這根小柱子旁。所以阿扁認為政府改造雖有諸多困難要克服,但成功的關鍵仍在於「人」的改造,透過一些思考的轉變,我們就能解開那一條限制行動效率的無形繩索,而各位委員手上正握著這個無限可能的答案。
阿扁希望這是最後一次的政府改造,至少是最重要的一次,也一定要成功。因為改革的時間已是刻不容緩,改革的機會也是稍縱即逝,阿扁有信心,藉由這股政府改造浪頭的推動,將可使台灣與世界的進步潮流緊緊相扣,共享繁榮。
政府改造的對象方面
審視今日政府機制的運作,不可諱言的,在總統與政院、政院與立院、中央與地方、政府與民間、政府與企業之間,都存在著許多問題,政府體制的不良設計,屢屢造成政府機關間的衝突亂象,而成為民眾眼中「妨礙經濟發展的主要因素」。因此,政府改造的對象不應只限於行政院,而應是包含國會和地方政府在內「廣義的政府」,唯有透過整體政府間職能與角色的合理劃分,才能重建彼此和諧、合作的新關係,以提昇政府的施政效能,建構高效率及責任政治的國家體制。
政府改造的次序與議題
由於待改革的事項很多,而且問題是廣泛而複雜的,無法一蹴可及,因此須要分階段來進行。而當務之急是處理「行政院組織修正案」,原則上,政府希望在員工權益百分之百獲得保障的前提下,在兩年內,精簡行政院部會三分之一,並檢討修正人事法規及考銓制度,以爭取社會菁英投入政府機關,提升工作士氣,建立第一流人才組成的第一流政府,為民眾提供第一流品質的服務。
此外,中央政府職能的定位與釐清,自必涉及中央與地方政府關係的調整。自從精省以後,地方政府的職權與功能均已大幅度提高,我們深信,健全的地方自治是強國的根本,中央政府必須體認到地方政府為夥伴關係,政府的職責必須滿足地方人民的需求,而依據我國憲法規定,中央與地方政府的關係是採均權主義,無論是縱向的中央與地方政府新關係的建立,或者是地方政府之間橫向的協調合作關係的建構,以及中央與地方資源的合理分配,都應以「全民福祉」為依歸,作合理的規劃,重視授權,權力下放,並儘可能民營化,作好目標管理,以提高政府效能。
推動「國會改造」與「憲政改革」方面
最後,行政院、立法院與總統間關係應如何定位、制衡,究應走向內閣制或總統制,也一直是社會各界普遍討論的焦點,而國會制度的良莠,更攸關民意是否能真正體現,因此,「國會改造」與「憲政改革」的問題,儘管複雜、棘手,如何形成全民共識,凝聚全民意志,將是次一階段政府改造的重點工作。
人民是最後的裁判方面
在此,阿扁要特別強調,當民眾在感受到政府服務品質的提升而有口皆碑的時候,政府全體成員都會感覺到與有榮焉;相反地,當機關之間在爭功諉過的時候,事實上已經賠掉了整個政府的形象。因此各機關應體認到政府團隊的成功才是真正的成功,在本委員會未來通過各項改革方案後,應一本為民服務之初衷,積極落實推動,切勿為個別利益或不同看法,阻礙了政府的改造工作與進程。
我們更期盼「政府改造」是全國民眾共同參與的全民運動,希望各界多多提供高見,在全體公務人員秉持「政府用心,人民安心」的理念下,群策群力地推動政府改造,阿扁有幸與各位先進共同參與影響深遠的政府改造工作,彙集眾人的期待,共同承擔成敗與責任,提出具體可行的計畫,讓我們能夠不負國人期望,建立一個高效能、負責任、有應變能力的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