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本期壹週刊今天(31日)報導陳副總統曾於就職後接受檢察官訊問一事,陳建仁副總統辦公室聲明如下:
陳副總統是在今年的5月11日上午約十一時,以證人的身份在競選辦公室協助檢方辦理相關案件。當天就訊的檢察官是士林地檢署的黃德松檢察官,待證事由是以「張念慈等違反證券交易法」一案,就訊時間約三個小時。而有關週刊報導,包括就訊日期、相關細節資訊均與事實不符,為免錯誤訊息混誤輿情,特此聲明。
至於詳細就訊內容,基於尊重司法並謹守偵查不公開的原則,不另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