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府新聞
104年06月23日
總統接見「民主社群」(Community of Democracies)秘書長雷斯娜(Maria Leissner) 大使等一行
馬英九總統今(23)日下午接見「民主社群」(Community of Democracies)秘書長雷斯娜(Maria Leissner) 大使,除向訪賓說明我政府於維護民主及保障人權上的相關作為外,並盼未來我國能與民主社群加強合作,共同為促進民主人權而努力。
總統致詞時表示,雷斯娜大使曾多次代表「民主社群」在國際發聲,宣揚民主理念,精神令人感佩;而陪同來訪的資深顧問艾爾西(Mátyás Eörsi),長期以來致力提升我國與匈牙利雙邊關係,貢獻卓著,渠於出任民主社群資深顧問後,也曾在去(2014)年11月來臺觀察我國大選,對於我國的民主有深刻的認識。
談及我國參與民主社群相關活動,總統說,由政府出資成立的「臺灣民主基金會」從2005年起,均會參與民主社群「國際指導委員會」舉辦的相關會議;2011年我國駐拉脫維亞代表處與臺灣民主基金會,出席民主社群在立陶宛舉辦的「國會民主論壇」,並旁聽部長級會議;2013年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召集委員林郁方與臺灣民主基金會,也出席民主社群在烏蘭巴托所舉行的「國會民主論壇」,凡此均顯示我國與該組織的互動相當密切。
總統提到,中華民國是亞洲第一個民主共和國,相當重視人民各項基本權利的保障。根據美國「自由之家」去年公布的《2014年世界自由度報告》,針對2013年全球195個國家的「政治權利」及「公民自由」程度進行評比,評等最佳為1,最差為7;其中,我國在「政治權利」評等為1、「公民自由」評等為2,均相當受到肯定,而近年來我國更以具體行動將多項國際公約國內法化,以進一步強化我國的人權保障。
總統說,他在2009年分別簽署聯合國《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等兩項人權公約的批准書,立法院也在同年三讀通過該兩項公約的施行法;此外,我國在2011年6月8日頒布《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施行法,並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更在去年實施《兒童權利公約施行法》;同時,為了更完善保障身障者之權益,立法院亦於去年通過《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施行法》,類此法律的通過與施行,除讓我國保護婦女、兒少及身心障礙者之相關法律更為完備外,更讓國際社會瞭解「中華民國對於實踐民主及人權的努力是相當真切且持續的」。
談到我國在國際社會擔任「和平締造者」角色之實質作為,總統說,自他2008年上任以來,即致力推動兩岸和平發展,迄今亦獲致相當成果,兩岸航班從他上任前的無直航班機,成長至目前一天約有120架次的航班往返,而來臺就讀的陸生人數也從他上任前的8百多人,增加至目前3萬2千餘人,成長近40倍,顯示兩岸間的交流日益頻繁密切。
總統也提及,為因應近幾年發生的東海海域紛爭,他在2012年8月提出「東海和平倡議」,呼籲東海各方降低緊張、加強對話,並以和平的方式解決爭端。而我國與日本在2013年4月簽署的《臺日漁業協議》,正是此一主張的具體落實。
總統進一步指出,他在上(5)月26日,正式提出「南海和平倡議」,希望將「東海和平倡議」中「主權無法分割,資源可以共享」的理念擴及至南海,藉以緩和目前南海的緊張情勢,進而和平解決南海爭議;本(6)月12日,他也以中華民國總統的身分,在美國《華爾街日報》(Wall Street Journal)發表關於「南海和平倡議」的專文,建議南海各方擱置主權爭議,聯合開發資源,共同維護區域的和平與安定。
訪賓一行由外交部次長史亞平陪同,前來總統府晉見總統,國家安全會議副秘書長張大同也在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