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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與活動

副總統主持「104年司法院大法官被提名人介紹記者會」
中華民國104年04月23日

  吳敦義副總統今(23)日上午在總統府主持「104年司法院大法官被提名人介紹記者會」,介紹黃虹霞、吳陳鐶、蔡明誠及林俊益等四位被提名人,並盼渠等皆能順利獲立法院同意,出任大法官職務,積極發揮司法院大法官的職權功能。
  副總統於致詞時表示,司法院現任大法官15人中,其中民國96年任命的林錫堯、池啟明、蔡清遊及李震山等四位大法官,將於本(104)年9月30日任期屆滿。為使國家憲政機關組織完整,充分發揮職權功能,總統依據憲法增修條文第5條規定提名四位大法官人選,將咨請立法院同意後任命。
  副總統指出,為擴大參與,廣徵意見,遴薦優秀大法官人選,總統核定設置「民國104年司法院大法官提名審薦小組」,敦請司法院前院長翁岳生、司法院前大法官吳庚、王和雄與徐璧湖,以及國立臺灣大學教授劉宗榮與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檢察署前檢察長林玲玉等人擔任審薦小組委員,並指派他擔任召集人、翁前院長為副召集人,承擔提名審薦工作,提供總統諮詢與建議,以協助總統完成提名大法官的憲法職責。
  關於審薦過程,副總統表示,《司法院組織法》於本年2月4日修正公布,新法第4條就大法官法定資格要件有相當程度的修正,此次提名須兼顧審判、檢察、律師、學術四大領域。而審薦小組為公正舉才,決議向社會各界公開徵求優秀人選,除由總統府函請司法院、中央研究院、法務部、教育部等相關機關及臺灣法學會等20個法學相關團體推薦,並自本年2月25日起至3月13日止共17天,公開接受各界推薦或自我推薦,總計收受32位優秀人士參與候選。
  副總統進一步指出,提名審薦小組體察總統行使憲法賦予提名職權的神聖使命,及全體國人對司法院大法官行使職權的高度期待,秉持客觀公正的立場以及審慎嚴謹的態度進行審薦。期間共舉行4次會議,小組委員先就審薦標準與原則獲致共識,再就候選人法定資格及所具備的專業學識、工作表現、品德操守、風評素行等個人條件逐一審查,然後也就全體大法官專長領域、款別分布等重要事項進行綜合考量,充分交換意見,最後以共識決提出建議人選及審薦意見,提供總統做為決定提名人選的參考。
  副總統表示,審薦工作期間,小組委員審閱候選人相關資料,針對司法院大法官行使職權需求,審慎衡酌;並對候選人所具各項條件,權衡取捨,以遴薦優秀適任的大法官人選。對審薦小組委員及工作同仁在審薦作業期間的辛勞與用心,副總統也特別表達感謝之意。
  副總統指出,為使上開民國96年任命的四位大法官於本(104)年9月30日卸任後的缺額所產生的款別、專長失衡能予以充實,且因應《司法院組織法》修正大法官法定資格要件新增檢察官及律師,審薦小組以審慎嚴謹的態度進行審薦,並在綜整考量各項條件後,針對審、檢、辯、學等四大領域推舉優秀傑出人才,本次四位被提名人均為各該領域得票數最高,名列第一,總統也完全依照審薦小組所提建議名單,核定提名下列四位大法官人選。
  隨後,副總統在記者會中逐一介紹四位被提名人,各被提名人選名單及簡歷如下:
  一、大法官被提名人黃虹霞
  現年60歲,現為萬國法律事務所執業律師。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系學士。
  黃虹霞於大學畢業通過律師高等考試後,即投入律師實務工作,承辦案件敬業認真,法學專業素養與正直熱情之處事態度普獲業界肯定。基於對維護社會正義之使命感,曾承辦多起公益辯護案件,如白曉燕案殉職曹警官之遺腹子認祖歸宗案、前體育國手古金水平反案、江國慶冤獄平反案,以及連江縣劉立群縣長逝世後辯護案,積極維護當事人權益。在公共事務上,曾參與推動多項法案修正及重大司法改革行動,落實憲法對人民訴訟權之制度性保障;另亦積極參與國際婦女法學會事務,致力婦女權利保障工作。黃虹霞具豐富之律師執業經驗,並對社會脈動與民情深刻瞭解,有助於落實司法為民之旨,係司法院大法官之優秀人選。
  二、大法官被提名人吳陳鐶
  現年60歲,現任法務部政務次長。國立中興大學法律學系畢業,國立中興大學法律研究所法學碩士、美國美利堅大學法學院國際法碩士、澳大利亞邦德大學法學院法學博士。
  吳陳鐶歷任三審級檢察署檢察官、法務部法律事務司司長、常務及政務次長等職,長期從事檢察及法務工作,熟稔檢察實務與法務政策。擔任檢察工作期間,以工作績優迭獲法務部記功獎勵並獲選為法務部79年度模範公務人員;擔任法務部法律事務司司長期間,積極推動《行政程序法》各項配套措施;任職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官期間,對違背法令之確定裁判研議提起非常上訴,除統一法律見解外,並保障刑事被告之權益;擔任法務部次長期間,襄助建立廉能政治、全力打擊犯罪、落實人權保障、推動司法互助等,另並參與各部會法制諮詢工作,涉獵各領域專業法律。吳陳鐶具完整檢察工作及法務行政歷練,行事嚴謹周密,係司法院大法官之優秀人選。
  三、大法官被提名人蔡明誠
  現年59歲,現任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教授。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系學士、法律學研究所碩士、德國慕尼黑大學法學博士。
  蔡明誠自德國學成返國後,先後任教於國立政治大學、國立臺灣大學,曾兼任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院長及法律學系系主任。在學術方面,長期研究及講授智慧財產法(專利法、商標法、著作權法等)、民法物權、科技與法律,並致力培育智慧財產專業人才,推廣相關法律教育工作,治學甚勤,著述不輟。在實務方面,積極擔任政府相關法律專業諮詢工作,參與研擬《科學技術基本法》、《有線電視法》等重要法案之立法工作,另對於原住民權益保障議題,關切頗深,曾協助原住民族委員會研擬《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保護條例》。蔡明誠專研智慧財產權理論與實務,兼擅傳統與新興法律跨領域相關議題,法學素養及服務精神均深受肯定,係司法院大法官之優秀人選。
  四、大法官被提名人林俊益
  現年57歲,現任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法官兼院長。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系畢業,輔仁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法學碩士、國立政治大學法律學系法學博士。
  林俊益歷任地方法院、高等法院、最高法院法官、司法院刑事廳廳長,長期從事刑事案件之審判及司法行政工作。任職法官期間,多次以績優表現獲記功嘉獎,在士林地方法院任內,曾以實施參與法庭交互詰問制度獲記一大功獎勵;任職最高法院期間,以法律審立場,從憲法保障人權之觀點,闡明刑事訴訟法之重要理念,撰有多則保障人民訴訟權之判決;擔任司法院刑事廳廳長期間,參與推動制定《刑事妥速審判法》、修正《刑事訴訟法》、修正《刑事補償法》及修正《提審法》等重要法案,充分貢獻所長;公餘之暇,持續進修研究,兼任教學工作,講授刑事訴訟法學,將理論與實務相互為用。林俊益具豐富之刑事審判資歷及法學專業素養,係司法院大法官之優秀人選。
  包括總統府秘書長曾永權等陪同副總統出席上開記者會。

Code Ver.:F201708221923 & F201708221923.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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