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府新聞
90年12月16日
總統參加「二○○一年教育改革之檢討與改進會議」
陳總統水扁先生今天下午應邀參加「二○○一年教育改革之檢討與改進會議」,並致詞。
總統致詞內容為:
今天,我們在這裡共聚一堂,針對教育改革過去所做的努力,提出檢討與建議,這是一項極為重要的工作;這項工作,雖然不像某些時事議題,引起人們短暫的注意,但這項工作的影響,卻更為深遠,並且關係著我們下一代的未來。就像經發會的召開,已經為台灣未來十年的經濟發展,畫下了藍圖,立法院也正在修訂各項法案,把經發會的共識結論加以落實;今天我們在這裡,所討論的教育改革議題,也一定要轉化成具體的行動,為我們的下一代、我們的未來,創造更好的學習機會和成長環境。
自從我們所敬重的中央研究院李遠哲院長所領導的「教育改革審議委員會」,提出「教育改革諮議報告書」以來,至今已經五年。這段期間,教改工程陸續開展,在朝野共同努力之下,獲得令人敬佩的結果。今天這個「2001年教育改革之檢討與改進會議」,不僅是政府在教育政策上,第一次全面性的檢討,同時也可以說是台灣政府與民間,為了「確保人民教育權」,以及為了「規劃國家未來競爭力」,共同努力,所進行的策略會議。
教育改革,不可能立竿見影,我們的學子焦急盼望、我們的家長熱切期待,阿扁個人也非常瞭解。今天,在行政院張院長、教育部曾部長的領導下,教育部能夠以「能反省、有反應、負責任」的態度,邀集各界學者專家,重新檢討五年來教育改革的策略與方向,這樣的決心,是最值得敬佩的。而在座各位學者專家,針對五大議題所提出的寶貴意見,使這次大會,能夠達成「新思考、新行動、新願景」的任務,對此個人深表由衷的感激。
教育改革首要的基礎,在於「確保人民教育權」。人民的教育權,如同一九八五年的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學習權宣言」所說,就是「讀與寫的權利;持續疑問與深入思考的權利;創造與想像的權利;閱讀自己本身的世界,而編寫其歷史的權利;獲得一切教育方法的權利;使個人與集體的力量發達的權利。」除此之外,更進一步,基於人民是教育權的主體,我們還進一步期待:學習權的權利主體,不僅限於兒童,更及於所有的人民。未來的台灣社會,是一個終身學習的社會,每個人學習的權利得以確保、學習的動機得以滿足、向上提昇的願望得以實現。
為了確保與增進人民的教育權,各級政府應該擴大教育資源,提供及各種獎助措施,減少教育機會的差異。讓我們的下一代,不分性別、族群、年齡、城鄉、心智條件、社經背景,都能在這個社會中,快樂地成長、學習。更重要的,在強調學習能力和成就的同時,我們還要強調「價值的革新」。各校在開發自主教材的時候,不要忽略了尊重生命、珍愛鄉土、保護環境、關懷弱勢、兩性平權、民主法治、公民權利、媒體文化等,新社會的新議題,更應該要倡導進步的價值觀。
另一方面,在各項改革進行中,種種考試方式、師資培育方式、教學方式、教學內容的改變,雖然帶給民眾很大的期望,卻也造成了一些困惑與壓力。在努力建立新制度的同時,我們的教育行政機關,必須讓人民建立起「對政府的信賴感」,以謙虛、謹慎、勇於任事的積極作為,贏得民眾的信任。各級教育行政機關,必須在政府整體行政革新的方向之下,在政策制訂、資源分配等各項工作,進行科學化、指標化、品質化、效率化的管理與執行,要求績效導向、服務導向。教育工作者,不能有本位主義,不能故步自封,必須整合民間資源,向民間學習,靈活地調整內部組織,回應外在社會的變革。教育改革,千頭萬緒,必須從執行機關與學校的行政改革做起;談改革,不容獨斷,也不容設限,更必須從教育工作者本身的態度做起。
各位貴賓,各位學者先進、政府同仁、工作伙伴,不論是倡導新價值、合理地分配資源,還是進行績效的管理、指標的制訂,我們要努力的事情,還有很多。在制訂和執行教育政策的時候,我們必須思考到「這個國家的國民,要走向何處去?」因此,我們可以看到,從憲法、教育基本法、教育經費編列及管理法,以及新年度的中央政府總預算,在政府各部門節省支出的同時,對教育預算給予特別保障,不減反增,這正指出了我們的國家,特別重視教育、科學、文化,也同時明白對世人宣告:我們的國家是以「文化立國」、以「教育立國」,所有在國會有關教育文化的法案與預算,不只是「民生法案」,更是「民權法案」!不只是「福利法案」,更是「權利法案」!台灣,應該是一個「教育文化國」。我們的國民,一定能夠在這個世紀中,享有高品質的教育、文化生活。這是我們對下一代必須信守的承諾,也是我們責無旁貸的任務!讓我們繼續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