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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與活動

總統接見「友邦駐聯合國常任代表訪華團」
中華民國103年06月18日

  馬英九總統上午接見「友邦駐聯合國常任代表訪華團」,除感謝與會貴賓積極協助我國參與國際事務,並說明政府積極參與國際組織之努力與成果。
  總統致詞時表示,我國《憲法》第141條明定我外交宗旨,強調尊重國際條約與聯合國憲章,促進國際合作,提倡國際正義,確保世界和平。
  總統指出,我國為聯合國創始會員國,雖於1971年失去聯合國代表權,但《聯合國憲章》內仍留有「中華民國」的名稱,儘管我政府無法再參與聯合國各項活動,卻始終信奉聯合國的理念,並積極推動參與聯合國相關工作;例如,自2009年起,我衛生福利部長已連續6年獲「世界衛生組織」(WHO)邀請,率團以觀察員身分出席「世界衛生大會」(WHA),並針對多項專業議題發言,與多國進行雙邊會談,成效卓著。
  總統進一步提到,去年9月,我民用航空局長以理事會主席特邀貴賓身分,應邀參與「國際民航組織」(ICAO)大會,係我失去聯合國代表權42年後首度與會;另,我國係重要的航空國家,目前有14條國際航線飛經臺灣上空,每年提供130萬架次服務,參與該組織對我國取得航空資訊極具助益。
  總統談及,自他6年前上任以來,在對外關係上推行「活路外交」政策,除改善兩岸在國際社會相互對抗之情況,並藉由推動農業、醫療與潔淨能源等合作計畫,進一步加強與邦交國的關係;此外,目前我國在全球派駐超過30個技術團,積極協助開發中國家推動在2015年達成聯合國的「千禧年發展目標」(The Millennium Development Goals, MDGs),並援助海地震災、日本311震災、菲律賓及帛琉海燕風災等災後重建工作,以期善盡做為國際社會一員的共同責任。
  總統說,我國於2002年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但隨著該組織多邊貿易協商談判的停滯,我國轉而加強推動與主要貿易夥伴洽簽自由貿易協定(FTA)或經濟合作協議(ECA),例如,政府已與紐西蘭、新加坡及中國大陸等經濟體完成簽訂,並持續積極推動參與《跨太平洋夥伴協定》(TPP)與《區域全面經濟夥伴協議》(RCEP),為我國貿易創造有利條件。
  總統提及,我國外交處境艱困,無法參與《京都議定書》(Kyoto Protocol)及《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UNFCCC)等國際會議或成為其締約國,僅能派遣非政府組織參加,但我國仍具體訂定減碳目標,宣示政府節能減碳的決心。
  總統表示,臺灣在東亞一直扮演「和平締造者」的角色,例如去年4月,我與日本簽署《臺日漁業協議》,有效解決雙方長達40年的漁業糾紛;同年8月,政府以堅定態度與和平手段,解決臺菲「廣大興28號漁船案」紛爭,並訂立往後執法標準,彰顯我國積極致力促進東海和平穩定的貢獻。
  總統指出,中華民國憲法向來重視人權的保障,然我因於1971年失去聯合國代表權,故未能批准《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等兩公約,因此,他在2008年上任後即宣布將儘快批准此兩項人權公約,並同時通過兩公約施行法,將其變成國內法的一部分,期能貫徹人權保障工作。
  總統進一步說明,政府依兩公約規定,成立「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統籌國家人權相關事務並提出第一部《國家人權報告書》,事後邀請10位國際人權專家來臺審查,亦同時邀請國內人權團體共同參與,對我政府的人權保障工作提出批評與改進之道,此舉亦獲得來臺專家之高度肯定。
  總統強調,我國雖然外交處境艱困,但仍積極參與國際事務並實踐聯合國理想,期盼與會貴賓在聯合國諸多場合中持續支持中華民國有意義參與國際活動。
  訪賓一行包括聖文森駐聯合國常任代表金(Inga Rhonda King)、聖多美普林西比駐聯合國常任代表那維斯(Carlos Filomeno Agostinho das Neves)伉儷、多明尼加駐聯合國常任代表哥塔雷亞(Francisco Cortorreal)伉儷與布吉納法索駐聯合國副常任代表基比拉(Simplice Honoré Guibila)等人,由外交部次長史亞平與駐紐約辦事處大使章文樑陪同,前來總統府晉見總統,國家安全會議諮詢委員謝立功也在座。

Code Ver.:F201708221923 & F201708221923.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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