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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與活動

總統出席臺灣民主基金會「第8屆亞洲民主人權獎」頒獎典禮
中華民國102年12月10日

  今天是「世界人權日」,馬英九總統上午出席臺灣民主基金會「第8屆亞洲民主人權獎」頒獎典禮,親頒獎座予緬甸克倫人權組織(Karen Human Rights Group, KHRG),並說明政府為保障人權所展現的努力與具體成果。
  總統致詞時首先表示,65年前,聯合國通過《世界人權宣言》,此係人類爭人權、護人權之重要歷史里程碑。而自該宣言公布以來,世界人權確實有相當顯著的改善,但在許多地方,人權還是遭到漠視與侵犯,顯示仍有持續關注此議題,並提醒各國政府注意的必要,畢竟人權之侵犯多來自於各國政府。
  總統指出,今年獲獎之克倫人權組織成立於1992年,長期記錄緬甸軍政府對人民所為之強迫勞動、遷村、刑求及恐嚇等侵犯人權作為,並透過出版人權報告與宣導等途徑,協助該國人民免於受到迫害;該組織係保障該國人權之重要機構,國際組織對此亦表肯定,例如1995年獲得加拿大和平基金獎,更兩度獲得諾貝爾和平獎提名等。
  總統進一步指出,緬甸自2010年開始進行政治改革,但人權改善的腳步緩慢,如今年3月該組織發現該國政府強迫人民遷村之案例,凸顯該國正處於新興民主國家的階段,人權議題仍未受到應有的重視,因此國際間的聲援與鼓勵非常重要。
  總統表示,我國歷史上亦曾有侵犯人權的先例,包括二二八事件與白色恐怖事件,政府一直秉持檢討、認錯及道歉的態度,負責做好相關善後工作,並透過立法進行平反,期使受害者與家屬能得到部分撫慰;因為,生命之逝去無法彌補,但政府至少應展現反省能力,以「面對家屬將心比心,面對歷史就事論事」之態度,逐漸弭平歷史傷痕。
  談及我政府持續推動人權之成果,總統指出,今年2月美國人權組織「自由之家」公布2013年全球自由度調查報告,臺灣在政治權利項目獲得第一級最佳評價,而在公民自由項目被評為第二級,至於總體評價方面,我國則是與美、日及西歐等國家同列民主等級,並被該組織評為各國的民主典範。
  總統認為,人權議題不僅是國內事務,因為人權是普世價值,所以須接受各國檢驗。總統並舉陸軍下士洪仲丘案為例,說明政府積極處理之態度,如完成「軍事審判法」及設立軍事冤案申訴委員會等,政府透過相關制度改革與改善措施,「證明我們是一個有反應的政府,願意面對人權保障的批評」,希望能把臺灣變成「人權之島」。
  總統也提到,他已於2009年批准《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兩項人權公約,並透過制定施行法的方式,將公約予以內國法化,同時於今年邀請多位國際人權專家來華審查我國初次人權報告,此舉亦受到國際社會之肯定。
  總統強調,政府推動保障人權的另一重要目的,即是在兩岸互動中,透過擴大與深化人權、民主、自由與法治交流,拉近兩岸在此方面之距離;唯有如此,才能更落實兩岸和平發展,只有自由、民主、人權與法治的國家,才能更進一步維持兩岸和平與繁榮。
  包括克倫人權組織主任亞伯特(Saw Albert)、臺灣民主基金會董事長王金平、總統府秘書長楊進添及國家安全會議秘書長袁健生等均出席是項活動。

Code Ver.:F201708221923 & F201708221923.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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