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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與活動

總統主持贈勳典禮-頒授雲門舞集創辦人暨藝術總監林懷民「一等景星勳章」
中華民國102年11月18日

  馬英九總統上午頒授「雲門舞集」創辦人暨藝術總監林懷民「一等景星勳章」,以表彰渠長期為臺灣文化及藝術界所付出的卓越貢獻。
  贈勳典禮於上午9時在總統府舉行,包括林懷民創辦人胞弟林崇民伉儷、「雲門舞集文教基金會」董事長申學庸、董事施振榮、洪敏弘、許勝雄及柯文昌等,以及總統府秘書長楊進添及文化部部長龍應台等人均在場觀禮。
  贈勳儀式在禮官宣讀勳章證書後,由總統親為林創辦人佩掛勳章;授勳後,總統向受勳人握手致賀並合影;隨後,受勳人致詞,在場觀禮人員並逐一趨前向受勳人舉杯祝賀。
  林創辦人致詞時表示,「雲門舞集」在臺已成立40年,期間在該劇團董事長、董事及所有同仁們的合作下共同完成許多事務,其中該劇團董事更扮演「雲門舞集」有力的後盾,協助解決所有問題,因此今天他係代表該劇團所有成員接受勳章,也藉此感謝他的胞弟在雙親逝世後仍給予他妥善照顧與支持,以及社會大眾在「雲門舞集」排練場發生火災時所給予之協助,讓該劇團在眾人的掌聲中不斷向上成長。
  林創辦人指出,龍應台部長長期支持該劇團,係渠向前邁進的重要啟發典範,而對總統在公忙之際,仍關注社會藝文發展,特別要表達感謝之意,並期許該劇團未來能更臻進步。
  隨後,總統於致詞時表示,「雲門舞集」40年前成立時,他在國外求學,返國後,於1978年首度觀賞該劇團舞作《薪傳》,令他感動不已,並開始認識林創辦人。總統說,「雲門舞集」的發展令人驚艷,除自行編舞與演出,更為臺灣在國際上締造無上光榮;此外,該劇團自18年前開始進行戶外公演,迄今已締造超過百萬人次的觀賞紀錄,表現優異。
  總統指出,林創辦人成立「雲門舞集」之目的不是為了財富或名聲,而是希望與民眾分享那份感動,因此10年前他擔任臺北市長時,因適逢該劇團創立30週年,特別將復興北路231巷命名為「雲門巷」,期能為該劇團盡棉薄之力。
  總統也談到,5年前「雲門舞集」排練場發生火災時,許多文物均付之一炬,雖使該劇團承受很大的打擊,但也讓國人看見該劇團即使在環境十分艱困的鐵皮屋下練舞,仍創造出動人的舞蹈,進而讓社會大眾給予該劇團更多的支持。
  對於林創辦人於今年7月26日獲頒「撒姆爾•史克利普美國舞蹈節」終身成就獎,總統也給予高度肯定,並表示,該獎項在舞蹈界素有「諾貝爾獎」之稱,而林創辦人為亞洲及臺灣首位榮獲該獎項之人士,與世界級舞蹈家瑪莎.葛蘭姆(Martha Graham)齊名,實屬難得,今日獲頒「一等景星勳章」可謂實至名歸。
  最後,總統提到,林創辦人十分謙虛,從未忘記渠所來自的地方,每次得獎或表演開場時第一句話即是「感謝臺灣」,讓所有觀眾均深受感動,並且從不吝於分享所獲致之榮譽。總統認為,林創辦人創造了一項典範,實現了全民希望臺灣在國際間嶄露頭角之願望,同時也向世人展示臺灣在藝術界所發揮之價值,為臺灣的奇蹟與經典,全體國人均倍感光榮,而身為中華民國的總統,能授勳予一名世界級的舞蹈家,亦深感榮幸,期許渠能繼續引領臺灣舞蹈界開創更高的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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