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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與活動

總統府新聞

102年10月04日
總統接受「歐洲新聞臺」(Euronews)專訪

  馬英九總統9月6日接受「歐洲新聞臺」(Euronews)專訪,針對我國與歐盟的經貿關係及釣魚臺列嶼等議題回應媒體提問。
  專訪內容如下:
  問:臺灣是歐盟的主要貿易夥伴,但臺灣卻還未與歐盟簽訂相關的自由貿易協定,您認為臺灣與歐盟簽訂《自由貿易協定》之重要性為何?
  總統:臺灣與歐盟洽商簽訂《自由貿易協定》或《經濟合作協定》,主要是為了雙方利益,因為雙方的貿易額在去年已經達480億美元,歐盟也是在臺灣投資最多(超過320億美元)的國家,因此簽訂此類協議對雙方均有很大幫助。
  問:臺灣的競爭對手例如韓國、新加坡等已與歐盟簽訂FTA,而臺灣尚未與歐盟簽訂類此協定,此方面的進度是否已落後亞洲其他國家呢?
  總統:完全同意您的看法。韓國與歐盟已於兩年前(2011)簽訂《自由貿易協定》,而韓國是我國在國際市場上最主要的貿易競爭對手,因此對我國的威脅相當大;同樣地,韓國也與美國簽訂《自由貿易協定》,並於去年生效,對我們產品銷美的影響已十分顯著。您說的非常正確,我們已經落後了,所以應該儘快趕上。
  問:如果歐盟與臺灣簽訂自由貿易協定,可為歐盟帶來哪些主要利益呢?
  總統:根據一個丹麥智庫的研究,中華民國與歐盟簽訂《經濟合作協定》之後,對中華民國而言,(外銷歐盟規模)估計可增加100億歐元,而對歐洲來說,可於2至5年內增加120億歐元,所以具體的效益是非常明顯的。此外,雙方簽訂此協定之後,周邊的國家或其他地區均將對此產生興趣。因為臺灣位於東亞中心,所以簽訂此一協定之後,許多國家將運用此協定來擴展對大陸及歐洲的貿易。
  問:在您的領導之下,兩岸的經貿關係已經愈趨緊密,請問總統是否會擔心跟中國大陸的關係太過接近呢?
  總統:我與中國大陸的關係是一個常態的發展,因為在10年前中國大陸就已經是臺灣最大的貿易夥伴,因此,這10年來,臺灣希望貿易增加,但希望大陸占臺灣的貿易比重不要增加得太快,這兩者我們都做到了。換言之,我上任5年來,我與大陸的雙邊貿易已經成長到1千6百億美元,但大陸占臺灣整體貿易的比重卻沒有增加,因為增加的係其他地區,此亦為我方所樂見。
  問:請問貴國對歐洲企業開放市場的準備程度如何?尤其是在服務產業領域?
  總統:如果你觀察過去5年來,我們在推展貿易自由化的努力,你就可以發現,我們非常有意願及決心,將對外貿易自由化。我們與中國大陸簽《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是一個例子,與紐西蘭在7月完成《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是第二個例子,我們與新加坡也在洽簽經濟合作協議,很快可以完成,這是第三個例子。同樣地,我們與美國也開始以「堆積木」的方式推動經貿關係,與日本也已簽訂投資協議,換句話說,臺灣已經開始透過「多方接觸、逐一洽簽」的方式,增進與主要貿易對手的雙邊關係,並表明我們很希望成為區域經濟整合的一分子,而不是被邊緣化。
  關於服務業,我們與紐西蘭及新加坡的經濟合作相關協議都有涵蓋服務業,尤其是這兩個經濟合作協議都是所謂高品質、黃金標準的協議,亦即協議簽訂之後,85%的項目都變成零關稅,剩下的15%則透過各種不同方式,稍微減緩衝擊。換言之,我們現在洽簽經濟合作協議的貿易對手,均要求高品質及自由化程度非常高的協議,所以如果將來我們要與歐盟洽簽(相關協議),恐怕也會走同樣的路線。
  問:自由貿易協定如何增進臺灣的國際活動空間及地位?
  總統:在過去60年中,臺灣在國際政治的壓力下,形式上比較孤立,但是臺灣是一個主要的貿易國家,進口及出口約占全世界第17及第18名,是不可忽視的力量。所以當我們與其他國家簽訂經濟協定時,自然而然地,我們的國際空間就擴大了。當然,我們不是只靠貿易或投資,我們也從事很多國際人道的救助,以及促進國際的和平。我們希望在國際舞台上扮演「和平的締造者」及「人道援助的提供者」角色,使國際社會感到,中華民國臺灣的存在是一項資產,而不是負債。
  問:有關臺灣、日本及中國大陸的釣魚臺列嶼爭議,您曾提出「東海和平倡議」,您目前是否仍認為有關各方可共享資源?
  總統:釣魚臺列嶼是中華民國的領土、臺灣的屬島,過去幾百年來的歷史、地理及國際法,都顯示得非常清楚。這個議題,我們已與日本爭執了40多年,今年的4月,臺灣與日本簽訂漁業協議,使雙方爭議中有關漁業的部分,得到暫時的解決。儘管主權的問題還沒有獲得解決,但是我們採取的看法是:「主權無法分割,但資源可以共享」,先將資源問題解決,整個問題就會變得比較小,並在時機成熟後,再處理主權的爭議,因此,在雙方的默契之下,暫時擱置了爭議。我認為,這是一項促進國際和平最好的做法,也就是將問題變小,然後就雙方有共識的部分先達成協議。
  我們在這項議題上,一直都有參考歐洲解決北海石油爭議的先例。在1960、1970年代,本來北海沿岸國也爭執不下,但後來透過國際法院的介入及各國的諮商,有關各方同意共同開發;也因為共同開發這項決定,使得沈睡在北海海底的石油,成為國際石油市場上的重要品牌,也就是布蘭特原油。我相信,這個先例對於許多資源爭執地區都有很重要的涵義。在釣魚臺列嶼議題上,「東海和平倡議」相當程度地參考了北海的經驗,當然還要看沿岸國是否都有同樣的決心及意願。
  問:對於這些尚待解決的問題,可以透過政治途徑解決嗎?
  總統:像這類的議題,最後的解決都一定是政治解決,但是在過程中,有一些可以透過資源的共同開發,讓這個政治解決變得更為順利。例如釣魚臺議題,有日本、中國大陸與中華民國臺灣,我們是希望將來能夠全部解決,但是在短期內無法達成的情況下,我們先跟日本解決有關漁權的爭議,會使得這個地區解決這個問題的機會增加,我相信對於整體的和平是有幫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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