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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與活動

總統府新聞

102年07月11日
副總統出席「兩岸服務貿易協議內容說明會」
  吳敦義副總統上午出席由「中華民國旅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所辦理的「兩岸服務貿易協議內容說明會」,除強調服務貿易協議為我方帶來之正面效益,並期盼業者與政府同心協力,開創臺灣服務業的新局面。
  副總統致詞時表示,民國99年6月29日我政府與中國大陸簽署《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雙方約定六個月後展開「服務貿易」及「貨品貿易」相關協商,日前簽署的《兩岸服務貿易協議》即為ECFA之延伸,主要目的為保障雙方服務提供者的權益,並逐步減少貿易障礙。
  副總統認為,臺灣係海島國家,僅靠國內市場無法發展壯大,亞洲地區如東協十國早已相互簽署自由貿易協定(FTA),並持續向外擴張,臺灣如果不迎頭趕上這股潮流,就會被邊緣化;因此政府積極尋求與各國簽署FTA,以為我國未來加入《區域全面經濟夥伴協定》(RCEP)奠定有利基礎。
  副總統表示,馬總統自民國97年上任以來,即秉持「開放帶來興旺、閉鎖必然萎縮」之理念,陸續開放兩岸直航、陸客來臺觀光、自由行及商務旅遊等;同時加強國內觀光之軟硬體建設,並開放人民幣在旅遊景點可兌換使用等。此外,我國對大陸貿易順差每年達900億美元,係我最大的順差來源地,隨著兩岸貨幣清算機制正式啟動,未來臺灣作為人民幣的離岸中心,將可與倫敦及新加坡相提並論,逐步邁向亞太金融中心。
  針對《兩岸服務貿易協議》內容,副總統向與會者說明,我方承諾開放陸資旅行社在臺投資、設立以3家為限,經營範圍限於國人在臺旅遊活動,亦只可代售國內海、陸、空運輸客票、設計國內旅程及招攬或接待國人國內旅遊等,且不包括「綜合」與「甲種」旅行業業務;陸方則開放我在大陸投資設立旅行社,並享有與大陸旅行社相同待遇;未來我國業者除可經營1年約10億人次、規模達幾兆元新臺幣的大陸觀光旅遊市場,更可利用「人親土親」的優勢,承辦在大陸臺商及其員工的旅遊業務,實乃商機無限。
  副總統進一步表示,政府推動《兩岸服務貿易協議》,正是因為該協議可「幫助人民做生意,提升臺灣競爭力」,如同昨日簽署的《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一樣互利雙贏。而我刻正與新加坡洽簽經濟合作夥伴協定,與印度、印尼及歐盟也已展開簽洽FTA的可行性研究或智庫分析,此均為政府協助臺灣企業走出去,與全世界做貿易夥伴的實際作為。
  副總統談及,我國觀光旅遊產業近年來蓬勃發展,包括旅遊人次及旅館房數皆不斷增加,目前國內旅遊市場已突破1億人次,而外國來臺旅客每年更以百萬人次成長,從民國97年為384萬人次,成長至100年的731萬人次,預估今年將可突破800萬人次,至105年底則可望突破千萬人次;另,給予我國免簽證或落地簽証的國家或地區,從民國97年的54個成長至目前的133個,包括美、日、歐盟及加拿大等,為國人出國旅遊帶來極大便利。
  副總統指出,《兩岸服務貿易協議》不僅未開放大陸勞工來臺,且我方承諾開放的64項服務業中,僅37項是目前尚未開放陸資投資的項目,其餘27項早在民國98年6月30日就已經開放;而陸方承諾對我方開放80項服務業,包括電子商務、金融業及文創產業等,對我方極為有利;在觀光旅遊業方面,除上述開放範圍,陸方亦同意若經營順利,我國旅遊業者將可於2年後經營大陸民眾赴臺旅遊,進一步擴大商機。
  副總統重申,臺灣服務業極具競爭力,不用擔心大陸業者前來競爭,政府針對該協議也準備了相關配套措施,輔導中小企業強化體質,簽署ECFA時亦編列952億元預算補助受影響的業者,將衝擊降到最低。
  最後,副總統強調,該協議不可能完全沒有衝擊,但政府必須掌握機會並注意風險,讓效益極大化而風險極小化,未來政府將持續傾聽各界意見,期盼業者與政府同心協力,開創臺灣服務業的新局面。
  包括「中華民國旅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姚大光、行政院陸委會主任委員王郁琦、交通部觀光局副局長張錫聰及經濟部國貿局副局長江文若等均出席是項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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