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總統上午接見「財團法人財經立法促進院」財金專家學者,說明我與大陸簽訂《兩岸服務貿易協議》的重要性及政府因應措施,並強調該協議是為了開拓臺灣整體對外經濟版圖,並維持市場占有率。
總統致詞時指出,過去1年多來,我國受到歐債影響,經濟景氣較為低迷,為促進經濟發展,政府陸續推動《經濟動能推升方案》、《三業四化》、《中堅企業躍升方案》及《深耕工業基礎技術》等計畫,目前已獲致初步成果。同時,政府鼓勵臺商回流,迄今已有30餘家臺商響應,投資金額超過1,800億元,預計可創造2萬7千個工作機會;最重要的是,政府並未特別以降稅或擴大僱用外勞為誘因,而是靠鬆綁法規及提升行政效率吸引臺商回流。
談及財政金融議題,總統表示,政府施政重點為參考國際金融規範與健全我國金融監理措施,並協助金融業者海外布局及拓展國際金融商機等。此外,政府也將持續強化金融業資本適足性與落實風險管理機制,以維護金融市場安定。對於公股事業機構的管理,政府除將持續強化其公司治理外,並要求該等公司發揮經營績效,以強化國家資產有效管理及確保國庫權益。
針對日前簽署的《兩岸服務貿易協議》,總統說,該協議係《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的延續,由於《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早收清單中,貨品部分約僅占全體的16%,故雙方花費2年多的時間進行後續談判,並因此簽署了兩岸第19項協議。總統進一步說明,《兩岸服務貿易協議》中,大陸對我開放的80項投資項目,有一半以上超過其對「世界貿易組織」(WTO)的承諾(WTO-plus),而我方對大陸承諾的64項中,27項屬於已開放項目,其它37項中,部分與「世界貿易組織」待遇相同,部分則低於「世界貿易組織」待遇(WTO-minus),顯見大陸服務業歡迎臺灣服務業赴陸發展。
總統認為,目前中國大陸的服務業僅占GDP的46%,臺灣的服務業卻已超過GDP的60%,臺灣服務業趁此時去大陸發展,「是一個不錯的機會」,尤其在電子商務、金融、文創及觀光旅遊等產業,均頗具發展空間。在金融服務方面,大陸承諾支持臺灣保險業者經營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業務,臺灣的銀行可申請在大陸設立村鎮銀行,而經營人民幣業務的服務對象納入從第3地投資的臺商,並放寬臺資證券公司的合資持股比例等,這些措施均有助於我方金融與保險業者開拓大陸市場。
鑑於外界擔心臺灣產業可能面臨衝擊,總統強調,協商過程中,經濟部均與相關行業工會進行溝通,雖無法全面諮商,然已先與大型工會溝通說明。此外,政府也已對外澄清,計程車、中藥零售及出版等產業均未列入開放。至於陸資來臺的陸籍幹部則多屬投資人、經理人員及少數的技術人員,且開放迄今,總金額僅約7億多美元,300餘件來臺投資案中,人數僅216人,不過卻創造了6千7百餘個工作機會,顯見陸資來臺可帶來更多就業機會。
總統進一步表示,未來如發生壟斷或寡占等情事,政府除可適用相關法規,必要時甚至可要求陸方撤資,而《兩岸服務貿易協議》亦訂有緊急情況的磋商條款,以供解決問題。若確有廠商受害,經濟部即可依《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簽署前所訂定的《因應貿易自由化產業調整支援方案》,予以協助。
總統認為,《兩岸服務貿易協議》對臺灣非常重要,大陸係我第一大貿易夥伴,未來其他國家看待臺灣時,可能會受此協議影響;特別是近期內,我與紐西蘭及新加坡的經濟合作協議可望有新發展,因此,國際社會將關切臺灣在推動貿易自由化時有多大決心,並藉機瞭解我方是否願意做出高品質的承諾等。
總統強調,他上任前,臺灣僅與友邦簽訂4項自由貿易協定,總額未滿我對外貿易的1%,而我與日本簽署的僅係投資協議,《臺美貿易暨投資架構協定》(TIFA)亦僅從投資領域先開始。總統說,臺灣要走的路還很長,目前落後新加坡、日本,乃至於大陸、韓國的程度相當嚴重,「希望這一步能趕快踏出去」。
訪賓一行由「財團法人財經立法促進院」院長黃達業率領,前來總統府晉見總統,財政部次長曾銘宗及行政院金管會副主委王儷玲也在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