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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與活動

總統府新聞

102年05月02日
總統接見「歐洲議會對東南亞國協關係代表團」團長朗根(Werner Langen)議員等一行

  馬英九總統上午接見「歐洲議會對東南亞國協關係代表團」團長朗根(Werner Langen)議員等一行,除歡迎訪賓遠道來臺,並盼我與歐盟雙方能早日提升經濟關係,簽訂《經濟合作協議》(ECA)。
  總統致詞時表示,「歐洲議會」長期以來對我國所推動的各項要案提供許多協助,包括力促歐盟通過予我免申根簽證待遇案、支持我參加「世界衛生大會」(WHA),以及在《歐盟共同外交暨安全政策報告》(Common Foreign and Security Policy, CFSP)通過友我決議案等,均是雙方關係向前邁進的重要基礎。
  總統指出,我國是歐盟在亞洲的第7大及全球第19大貿易夥伴,且歐商多年來係我第一大外資來源,因此,我政府非常支持「歐洲議會」主張與我簽訂《經濟合作協議》,相信此舉將可促進雙方貿易,讓彼此關係更加密切。
  總統提到,我與大陸在3年前簽署《兩岸經濟協議》(ECFA),如今兩岸服務貿易協議的協商已接近完成,貨品貿易協議亦可望在年底前獲致具體成果,顯見兩岸之間即將完全實現自由貿易化的目標。同時,我國目前正與紐西蘭、新加坡洽簽經濟合作相關協議,並與日本及「東南亞國協」(ASEAN)各國進行相關協商,可預見臺灣在參與區域經濟整合後,將呈現與過去全然不同之地位與局面。
  總統談及,我與美國已重新恢復經貿談判,並期待未來能加入由美國主導的《跨太平洋夥伴協議》(TPP),以及日本、大陸、韓國及「東南亞國協」各國共同參與的《區域全面經濟夥伴協定》(RCEP)。
  對於歐盟外交暨安全政策高級代表艾希頓(Catherine Ashton)及「歐盟理事會」主席范榮佩(Herman Van Rompuy)曾針對東海情勢發表聲明,盼相關各國以和平方式解決爭議,以及「歐洲議會外交委員會」主席布洛克(Elmar Brok)等議員曾致函、發布新聞稿或聲明支持「東海和平倡議」,總統亦表示歡迎及感謝之忱。
  總統說,今年3月,「歐洲議會」在所通過之《歐盟-中國大陸關係》報告中,呼籲東海之相關各方依據國際法,特別是《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解決爭端,正與他所提出之「東海和平倡議」理念一致。此倡議實乃緣自前述公約第74條有關「重疊區域」規範,以及1960年代歐陸北海油田爭議獲得和平解決之啟發,故主張「主權雖不可分割,但資源可以共享」理念。
  總統進一步提到,該倡議提出後,我與日本已於4月10日簽署《臺日漁業協議》,籍由在共同養護及管理的區域彼此合作,讓兩國漁民均可在沒有干擾之情況下捕魚,對雙方主權無負面影響,亦能以和平、理性的態度,平等互惠,共同開發,共享資源,此做法符合國際期待。
  總統強調,「民主、自由、人權、和平」是我國堅守的核心價值,也是臺灣與歐洲國家共享的普世價值,我在區域和平上已成功扮演「和平締造者」角色,有效促進了臺灣海峽及東海之和平發展局勢,未來我將持續秉持此一原則,為促進世界和平而努力。
  訪賓一行尚包括「歐洲議會友臺小組」前主席亞森伯斯基(Georg Jarzembowski,德國)、「歐洲議會」議員多弗曼(Herbert Dorfmann,義大利)、葛芮莎(Ingeborg Grassle,德國)、傑葛(Elisabeth Jeggle,德國)、皮爾克(Hubert Pirker,奧地利)及「歐洲議會人民黨團」中國事務顧問漢爾(Michael Hahn,德國)等人,前來總統府晉見總統,總統府秘書長楊進添、國家安全會議諮詢委員甘逸驊及外交部次長石定也在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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