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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與活動

總統出席「2013年第5屆釣魚臺列嶼議題國際研討會」開幕式
中華民國102年04月17日

  馬英九總統上午前往輔仁大學出席「2013年第5屆釣魚臺列嶼議題國際研討會」開幕式,除肯定臺日簽署漁業協議有助和平解決爭端,並期盼透過此一案例,做為解決釣魚臺列嶼議題的先聲,促進東海地區的繁榮與和平。
  總統致詞時首先表示, 1895年4月17日,清廷在甲午戰爭失利,被迫與日本簽下《馬關條約》,割讓包括釣魚臺列嶼在內的「臺灣全島及所有附屬島嶼」及澎湖列島,因此輔仁大學選在118年後的今天舉行釣魚臺列嶼議題國際研討會,格外具有意義。
  總統告訴與會者,釣魚臺列嶼於15世紀初由中國發現、命名及使用,1683年(清康熙22年)隨臺灣納入清朝版圖,1812年(嘉慶17年)清朝設置臺灣府噶瑪蘭廳,即現今之宜蘭縣。眾多歷史文獻皆記載釣魚臺列嶼係屬清朝領土,但日本在甲午戰爭取得決定性勝利後,聲稱釣魚臺列嶼係無主地,並以內閣秘密決議方式將其納入領土;由於未依慣例以天皇敕令正式頒布,外界毫無所悉,就國際法而言,此決議僅為政府內部的意思表示,並無國際法效力。
  總統進一步指出,日本政府宣稱在歷史上、國際法上,釣魚臺列嶼都是日本固有領土,此種說法與事實不符。1884年日本人古賀辰四郎(Koga Tatsushiro)申請開發釣魚臺列嶼,內務大臣山縣有朋(Yamagata Aritomo)命沖繩縣令西村捨三(Nishimura Sutezo)進行調查,西村回覆清廷已為其命名,史書上亦記載為清廷領土,山縣遂致函外務卿井上馨(Inoue Kaoru),井上馨於1885年回覆「建立國標、開發諸事可暫緩」,顯示渠等皆清楚釣魚臺列嶼是中國所有,絕非無主地;另就事實而論,日本政府在釣魚臺列嶼的界碑,遲至1969年5月釣魚臺列嶼爭議發生後才設立。因此,「先占」之說不能成立,在國際法上自始無效。
  總統認為,《馬關條約》第2條規定中國割讓「臺灣全島及所有附屬各島嶼」,釣魚臺列嶼為臺灣附屬島嶼,當然也在其中。至二次世界大戰後,中華民國光復臺灣,釣魚臺列嶼理應依據《開羅宣言》、《波茨坦公告》、《日本降書》、《中日和約》及其照會第一號,隨同臺灣歸還中華民國;換言之,1945年後,日本統治釣魚臺列嶼的法律依據已然消失。1945至1972年,釣魚臺列嶼則是在美國託管之下,日本政府並未實際統治釣魚臺列嶼;1972年美國將釣魚臺列嶼「行政權」交還日本,該國仍然不具有對釣魚臺列嶼的主權。
  針對《臺日漁業協議》,總統表示,日前我國與日本簽署該協議,係釣魚臺列嶼爭議發生以來最重大的改變;在主權議題上,我國絲毫沒有退讓,然在漁權議題上,我國卻有大幅進展。我與日本之「協議適用海域」面積約7萬4,000平方公里,面積有兩個臺灣大,未來我漁船在此作業將不受日方干擾,而我國更爭取擴大約1,400平方浬(約4,530平方公里)的作業海域。此一協議亦使該區域成為雙方共管區,未來我國將在新成立的制度化協商平臺「臺日漁業委員會」,繼續與日方討論主權與其它水域的漁業作業問題。
  總統說,他於去年8月5日《中日和約》60周年紀念日提出「東海和平倡議」,呼籲相關各方擱置爭議,共享漁業資源,並進一步提出落實倡議之具體步驟,希望從「三組雙邊對話」邁向「一組三邊協商」。該倡議提出後,逐漸獲得國際的重視與肯定,包括日本《英文日本時報》(The Japan Times)及英國《衛報》(The Guardian),以及諾貝爾文學獎得主日本作家大江健三郎等人皆曾肯定或呼應該倡議之精神。
  總統強調,《臺日漁業協議》為「東海和平倡議」之實踐,儘管釣魚臺列嶼主權爭議仍懸而未決,但該協議已獲致一定成果;而該協議能順利簽署,除感謝日本政府願意呼應我國以和平方式解決爭端,亦期盼此案例可做為解決釣魚臺列嶼主權問題的先聲,從資源分享開始,逐步降低周邊國家的緊張關係,從而促進東海地區的繁榮與和平。
  包括國家安全會議秘書長袁健生、副秘書長楊永明、外交部長林永樂、行政院海巡署長王進旺及輔仁大學校長江漢聲等均出席是項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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