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府新聞
102年02月24日
總統出席「中華民國初次人權報告國際審查會議」審查委員歡迎介紹會
馬英九總統與吳敦義副總統下午由法務部長曾勇夫陪同,出席「中華民國初次人權報告國際審查會議」審查委員歡迎介紹會。總統除肯定此次國際審查會係我國人權發展史上的重要里程碑,並期勉政府部門持續完善保障人權之機制,使我國成為一個真正保障人權的國家。
總統致詞時指出,聯合國於1966年通過《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我國身為聯合國創始會員國,早在1967年即簽署兩項人權公約,不過其後卻因失去聯合國代表權而無法進行相關批准工作。
總統表示,為保障人權,他於2008年12月10日「國際人權日」正式宣布將儘快批准兩公約,並於隔年5月14日實踐承諾。儘管聯合國因我國失去代表權而未收受我國所遞交的公約批准書,但政府仍透過制定施行法的方式,使兩公約成為國內法的一部分,讓所有機關及法院均可適用。由此可見,批准書是否完全存放並非兩公約生效要件,更重要的是,我國深具誠意,希望實踐兩公約之理念。
總統強調,儘管我國無法透過聯合國體系審查首次官方人權報告,但政府仍邀集專家學者來臺,按照相同程序審查報告,代表我國有心將自由、民主、人權及法治等理念列為國家重要目標,並加以貫徹。
總統認為,人權保障已成為世界潮流,然而,最可能侵犯人權者正是政府,因政府公權力而侵害人權的事件史不絕書,我國亦非例外,因此,最重要的是政府是否擁有反思能力檢討所作所為,並進而要求本身符合國際人權標準。
總統指出,中華民國雖自1947年即開始行憲,但歷經長達38年的戒嚴時期,因此仍屬相當年輕的民主國家,此次邀請國際人權專家來臺,即盼渠等的指教、提醒與啟發能促使國家進步。
總統說,身為國際法學者,看到我國走至此步深感欣慰,打造一個符合自由、民主、人權及法治的國家不僅是我國當初制憲的理念,亦係其學法的重要目標,而今日更象徵他個人夢想成真的起步。
身兼「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召集人的吳副總統致詞時則指出,兩公約審查會議訂於2月25日至27日進行,10位國際人權專家將與政府機關代表進行建設性對話,同時也規劃與非政府組織代表見面,傾聽社會團體聲音,之後,將於3月1日公布結論性意見,對我國人權現況提出建言。針對結論性意見所列出的人權缺失及待改進事項,法務部亦將建立改善、監測及督考機制,以符合兩人權公約的規範。
此次國際審查會邀請之國際人權專家包括:京都大學人權研究所所長安藤仁介(Nisuke Ando)、紐約大學法學院教授及亞美法研究所共同主任孔傑榮(Jerome A. Cohen)、聯合國發展計劃性別平等任務編組委員戴瑞恩(Shanthi Dairiam)、巴基斯坦最高法院律師公會會長亞罕吉兒(Asma Jahangir)、奧地利維也納大學法學院教授諾瓦克(Manfred Nowak)、紐約大學法學院教授及人權與全球正義中心共同主任奧斯頓(Philip G. Alston)、荷蘭馬斯垂克大學法學院國際法榮譽教授范波文(Theodoor Cornelis van Boven)、聯合國人權與國際團結獨立專家丹旦(Virginia Bonoan-Dandan)、聯合國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委員會前任委員瑞德爾(Eibe Riedel)及聯合國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委員會委員Heisoo Shin等10人,渠等將於在華期間與政府及民間團體交換意見,協助我國改善人權現況,俾利我國與國際人權體系接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