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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與活動

總統府新聞

102年01月25日
總統與道路安全/反酒駕團體座談
  馬英九總統上午與道路安全/反酒駕團體座談,除宣示政府防制酒駕肇事的魄力及決心,亦指示相關部會協商檢討,務於今年2月底前提出完整規範及配套方案,並針對「酒精濃度檢測標準」及「預防性羈押」等措施及規定採取必要修正,期能加重肇事者受社會譴責程度,以保障國人生命安全。
  總統致詞時表示,他為落實競選承諾,自去年迄今已分別與司法、新住民、環保、體育、醫事及老人福利等領域的公民團體座談,且在改革司法、改善新住民待遇及修正醫療法等方面均已獲致具體成效。
  總統指出,近年來酒駕肇事已成為我國交通事故的主因之ㄧ,其中2006年因酒駕死亡人數高達727人,在每年因交通事故而死亡的3,000人當中,約占四分之一。尤其去年4月高雄發生「葉少爺酒駕事件」,直接或間接造成3人失去性命,更讓社會重視酒駕議題。
  總統表示,為防制酒駕,警政署自2012年起實施取締酒駕大執法,共動用226萬值勤人次,進行近40萬次的攔檢酒測,酒駕肇事死亡人數因此降至376人,較前一年同期減少63人,降幅達14.3%。儘管如此,去年各地因酒駕肇事死亡人數為新北市25人、臺南市22人、高雄市66人、臺中市47人、臺北市8人及桃園縣23人,人數雖均較前一年低,但各縣市仍有努力空間。
  總統指出,強力執法係預防酒駕的有效方法,但並非唯一辦法,因此,政府一方面加嚴酒測標準值,另方面並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將酒駕行為的罰鍰上限由現行的6萬元提高至9萬元;若駕駛人拒絕接受檢測或不依指示接受檢測,也將處9萬元罰鍰並吊銷駕照。同時,法務部刻正研商修正刑法第185條之3,希望藉由提高刑度讓駕駛人心生警惕。
  總統認為,防制酒駕須多管齊下,包括如何在不必修法的前提下,澈底落實執法及預防等工作,乃今日開會的重要目的。此外,由於政府難以單一方法杜絕所有酒駕事件,因此除應嚴加執法,亦應盡可能找出漏洞,並從源頭管制,期讓「酒後不駕車」的理念貫澈到每一個人的生活。
  隨後,與會者分別針對「源頭管理,有效減少酒駕發生」、「檢視法務,遏止酒駕」及「落實配套機制」等三大議題交換意見。
  總統在聽取與彙整各代表意見後,亦針對各項討論議題做出裁示。首先,總統強調唯有強化執行「強制措施」,使易犯酒駕者不敢存有僥倖之心,並恫嚇渠等可能因酒駕而受刑罰、失去人身自由、被公佈姓名,以及後續一連串處罰如增加保費及接受道安教育等難以承受之制裁,方能有效嚇阻酒駕肇事之撼事發生。爰此,解決問題的核心關鍵之一,即在於重新檢視「酒精濃度檢測標準」,使喝酒上路者可受刑罰拘束人身自由之機會增加,令渠等於第一時間即心生畏懼,未敢以身試法。
  至於現行「酒精濃度檢測標準」應如何重新規範,以及須否修正刑法中「預防性羈押」等相關防制規定,總統指示交通部、法務部及內政部等主管部會研擬配套措施,並由行政院協調,儘快完成相關方案,務於今年2月底前展現成果,以傳達政府防制酒駕的魄力及決心。
  總統重申,政府將秉持「從嚴」及「從速」態度加強維護道路交通安全、全面提升「道安會報」之功能,除減少酒駕肇事的死亡人數,更要有效降低酒駕肇事的受傷人數,以節省整體社會成本,確實保障國人的生命及健康。
  包括「臺灣事故傷害預防與安全促進學會」理事長蔡行瀚、「中華民國運輸學會」理事長張新立、「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副總經理賴坤鴻、國立交通大學運輸科技與管理學系副教授吳宗修、國立高雄大學法學院院長張麗卿、「臺北市旅館業職業工會」理事長黃來發、臺中市議員黃馨慧,以及內政部長李鴻源、財政部長張盛和、行政院副秘書長黃敏恭、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吳當傑、法務部次長吳陳鐶、交通部次長陳建宇、經濟部次長卓士昭及內政部警政署長王卓鈞等均出席是項座談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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