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府新聞
91年03月01日
總統參加國防部所屬單位機關編成典禮
陳總統水扁先生今天早上參加國防部所屬單位機關編成典禮,及命令佈達、授旗、授印,並致詞。
總統致詞內容為:
今天是「國防法」、「國防部組織法(修正案)」和「參謀本部組織條例」,正式施行的第一天,也是國防體制劃時代變革的開始。阿扁能夠主持國防部所屬單位(機關)的編成典禮,實在感到萬分的榮幸與高興。
「國防法」是基於憲法要求,律定國防體制與權責的重大法案。國防部在研擬法案之前,曾廣邀社會賢達,進行多次的研討,爾後依據與會法學專家、民意代表、資深退伍將領和媒體朋友們的寶貴意見,審慎完成草案之後,在民國八十八年九月,與「國防部組織法」修正案,一併送立法院審議。
由於立法委員極為重視「國防二法」,在審查前併案提出多份不同版本的法案;各版本的觀點與內容,互有差異的狀況下,審查期間,曾歷經多次的逐條討論與朝野協商,終於克服萬難、達成共識,獲得多數委員的支持,並在民國八十九年一月,順利完成立法與修法工作。由於所有參與立法同仁的倍極辛勞,以及審查法案委員們的認真負責,今天我們才能開始施行「國防二法」。
阿扁在此,首先要對參與立法的各位先進、委員和國防部同仁,對改造國防體制的重大貢獻,表示最崇高的敬意與感謝。
「國防二法」與「參謀本部組織條例」,不僅是在憲法的架構下,確立了國防組織與體制,更重要的是注入了民主政治的新思維。
首先,「國防法」是以「軍政、軍令一元化」為基本方向,澈底解決了以往軍政、軍令分立的問題;並且強化了「文人領軍」的理念,使國防事務完整在文人首長領導之下;並且按照「全民國防」的原則,律定各部會的國防職責、賦予武裝團隊納入作戰序列、辦理動員徵用徵購、民防訓練等的法源依據;同時,也針對國軍應保持政治中立,訂定了具體明確的規範,進一步落實「軍隊國家化」的要求。
「國防部組織法」與「參謀本部組織條例」,則是根據「國防法」,修正國防部和參謀本部的主管事項、權責職掌、編設單位、所屬機關編制員額等內容,使「國防法」的立法原則,透過組織的設計與運作,得以貫徹落實。
目前,國防部正遵循「國防二法」,積極進行組織與業務調整。這項工作不僅經緯萬端、錯綜複雜、難度很高,而且可以說是國防體制最重大的變革。所以,必須要先有周密的計畫,再按部就班、循序漸進、管制執行。在實施前,特別針對國防體制的變革,提示以下幾點要求:
一、 落實專業分工、確保權責相符:
「國防法」第十一條規定:「國防部應發揮軍政、軍令、軍備專業功能」。為了使軍政、軍令和軍備三大體系,能夠密切協同、整體運作,必須明確訂定各體系的任務職掌,使業務具有相容性與互通性,並且要依據賦予的責任,授予相對的權力,才能在「權責相符」的基礎上,發揮分工合作的組織效能。
二、 實施組織再造、提昇作業效率:
國防部應該利用本次組織調整的機會,帶動整體、全面的「組織再造」。各幕僚單位應從「業務資訊化」的觀念出發,並以「流程再造」為核心,設計簡明、便捷,而且上下連貫、平行整合的作業程序,革除以往耗時費事的公文層轉模式,大幅提昇作業品質與效率。
三、 健全指揮機制、強化指管功能:
「聯合作戰」是現代戰爭的主要型態,而「指揮速度」更是決定勝負的重要關鍵。參謀本部在湯前總長指導下,對「聯合作戰指揮機制」已經有周詳的規劃。未來,應結合「指、管、通、情(C4ISR)整合案」,加速建置「自動化指揮管制系統」,並納入「漢光演習」驗證效能,以便藉「指揮優勢」主宰戰局。
四、 精進建軍備戰、持續提昇戰力:
國防二法在「建軍備戰」功能方面的設計,是由軍令部門依據作戰構想,提出建軍備戰需求;軍政部門則依據預算能力與國防政策,審查、評估及分配財力;再交由軍備部門研發採購,籌獲所要武器裝備。這種具有內部稽核、評估功能的制度,有助於合理規劃建軍需求,重點分配三軍資源,使未來的兵力結構,可以貫徹「有效嚇阻、防衛固守」的戰略構想。因此,國防部應前瞻敵情威脅,考量戰爭型態、戰略指導等因素,策訂長程建軍構想與備戰作為,並律定投資整備的優先順序,期能充分運用國防財力,以籌建符合作戰實需的新一代防衛戰力。
五、 保持運作彈性、建立應變組織:
美國「九一一恐怖攻擊事件」,凸顯了「超限戰」的不可預期性;其後,美國在全球主導的「反恐怖作戰」,更證明了軍事組織運作彈性與應變能力的重要性。鑑於中共是超限戰理論的實踐者,未來的國防組織,必須依據作戰和實務運作需要,適時而靈活地調整,才能有效應付不斷變化的威脅與挑戰。
另外,面對中共仍然堅持「不放棄武力犯台」的威脅,國軍當前的主要任務,在於籌建嚇阻戰力,防止中共軍事冒進,使政府能在和平穩定的環境下,加速經濟發展,厚植整體國力。對於未來國防工作的推動,阿扁有以下幾點期許:
一、 前瞻戰略思維,戮力軍務革命:
自後冷戰時期開始,世界各軍事先進國家,無不致力於推動「軍事事務革命」,以確保軍事體制的優勢。國軍必須掌握軍務革命的脈動趨勢,以遠程、前瞻的戰略思考,不斷革新軍事制度,研究改進戰術、戰法,進而調整未來建軍方向,加速籌獲高科技裝備、精準打擊武器、提昇資訊戰力,以便建立數位化的作戰能力,創造「勝兵先勝」的有利機勢。
二、 建立互信機制,確保兩岸和平:
兩岸武力衝突的結果,必將是「玉石俱焚」。因此,「維持和平」才是國軍的首要目標。近年來,國軍努力促進軍事透明化,可以有效防止因誤判情勢,導致非預期的衝突。期盼未來能支持政府,透過安全對話與交流,建立兩岸軍事互信機制,以保障兩岸的永久和平。
三、 賡續推動精兵,貫徹以質勝量:
湯部長日前已宣布,國軍「精進案」將在今年完成規劃作業,明年實施準備調適,九十三年到九十五年推動執行,期間每年精簡兵力約一萬五千人。兵力減少之後,應同步更新武器系統,精進教育訓練,提昇幹部素質,以組建一支「質精、量少、戰力強」的現代化軍隊。同時,動員需求也將因常備兵力的精簡而大幅提高;所以,國防部應檢討強化動員制度,落實動員演習、訓練與整備,廣儲及提昇後備戰力,達成「立即動員、立即作戰」的要求。
四、 發展自主國防,整合軍備功能:
「軍備局」成立後,應依據戰略指導與建軍構想,全面整合國軍研發、生產和採購單位,並擴大結合民間力量,發展國防科技工業,建構自力研製高性能、防衛性武器的能力,並將重點置於前瞻性的電子、資訊技術開發,與先進系統整合;並以技術轉移、策略聯盟等方式,將研發成果、產製、維修等能量,移轉至民間產業,協助提高產質和產能,創造軍民雙贏互惠互利的效益。
五、 落實三安政策,照顧官兵袍澤:
在「部隊安全」方面,要落實防險措施、健全管理機制,並強化心理輔導,以減少意外傷亡與損耗;在「軍人安家」方面,舉凡官兵待遇、福利、家庭照顧等,都要立法保障,並設法提高官兵尊嚴與地位;在「軍眷安心」方面,則應強化部隊與眷屬的雙向連繫和協助,讓軍眷瞭解軍中訊息,更加支持國軍。
國防是國家安全的根本,阿扁在擔任立法委員期間,一直積極參與國防委員會,並曾提出「四大國防改造計畫」與「重建國防體制十大對策」。看到「國防二法」已融入四大計畫與十大對策的精神,使阿扁對國防體制更具信心。
「國防二法」通過後,國防部同仁在唐前部長和伍前部長的領導下,已經精心完成國防組織的規劃;也因此才有今天新編的機關與單位。在此除了對新編單位表示祝賀之外,對於前部長的辛勞與貢獻,特別表達嘉勉與謝意。而行政院蕭前院長、唐前院長、張前院長一樣是功不可沒,在此也要一併表達最高的敬意和謝忱。
「國防二法」的施行,將使國防體制邁入「軍政、軍令一元化」的新紀元。新體制的運作,或許仍然需要一段時間調適,不過阿扁深信,在湯部長、李總長以及全體同仁的共同努力下,一定會圓滿成功。期勉國防部能本著「精益求精」的理念,在國防體制變革的過程中,不斷檢討缺失,研擬精進調整方案,以建構功能完備的國防組織。
最後,再次感謝各位先進,對推動「國防二法」的卓越貢獻,以及國防部作業同仁的辛勞和奉獻。敬祝大家,身體健康、工作順利、成功,並祝中華民國國運昌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