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府新聞
101年11月14日
副總統出席「如何貫徹合作事業應受國家獎助基本國策之探討」專題研討會
吳敦義副總統上午前往臺中市出席由逢甲大學合作經濟學系與「臺灣合作事業發展基金會」共同舉辦的「如何貫徹合作事業應受國家獎助基本國策之探討」專題研討會。
副總統致詞時表示,他個人從事公職與社會服務數十年,深感「合作一定成功,分裂必然衰退」,我國憲法第145條第2項亦明定「合作事業應受國家之獎勵與扶助」;民國73年他在南投縣長任內,即於南崗工業區號召工廠老闆與勞工,共同成立全國第一家勞工消費合作社,同時創辦勞工托兒所,減輕年輕父母的育兒負擔,獲得勞工朋友的熱烈迴響。
副總統談及,民國98年9月他到行政院服務,即面對八八水災、金融海嘯及H1N1流感襲擊全球等各項挑戰,皆因政府與民間同心協力,才能突破重重困難。例如八八水災過後,行政及立法部門迅速制訂並通過重建特別條例,以特別預算協助災民重建家園;民間團體則有佛教慈濟慈善基金會配合政府興建1千多戶永久屋,以及鴻海集團推出50公頃試辦農場,協助災民種植無毒有機蔬果等,過程中行政流程的縮短與救災效率的提升,可謂合作精神的最佳體現。
副總統強調,合作精神適用於夫妻、親子、勞資雙方及政府與民間等各方面,合作事業則應受國家獎勵扶助,本次研討會以「如何貫徹合作事業應受國家獎助基本國策之探討」為主題,希望與會專家學者、實務界人士能貢獻寶貴意見,提供政府未來推展合作事業政策之參考,共同發展我國合作事業,讓國家昌盛、社會和樂。
包括逢甲大學副董事長高承恕、校長張保隆及「臺灣合作事業發展基金會」董事長陳靜夫等均出席是項研討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