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府新聞
91年03月23日
政府改造委員會召開第六次幕僚會議
政府改造委員會今天下午召開第六次幕僚會議,會中就獨立機關之建制原則取得共識,確立設置之獨立機關包括:公平交易委員會、中央選舉委員會、中央銀行、核能安全管理委員會及公共運輸安全委員會等。另外,政策統合機關設置包括行政院大陸委員會、行政院國家發展委員會及行政院科技委員會等。客家委員會則確定其定位為業務機關。
為因應台灣作為一個海洋國家,善用我國在開發與保護海洋生物與資源,有效發展我國海洋漁業,並與國際海洋法制體系充分接軌,需有一專責部會加以處理,因此原則決定設立「海洋事務部」。
又為加強照顧廣大退除役軍人,並切實落實對其就業輔導與安養照顧,退輔會不僅不會裁撤,還初步決定升格為部,惟其人力及業務應朝專業化方向發展,名稱則由「退伍軍人事務部」或「退除役軍人事務部」中二者擇一。
今天會議所達成之共識,除將提送三月底舉行之政府改造委員會議再行確認外,也提供作為行政院組織法修正之參考。
獨立機關建制精神在於確保決策上需要高度專業、去政治化及管制性或調查性之公共服務能有效推動執行,因此,在組織定位不屬於行政院所屬部會,其首長也不參與內閣政務運作或參加行政院會議,以期能依據專業,獨立、公正行使職權。獨立機關規劃採合議制,委員由行政院長提名,總統任命,並受任期保障,但委員間任期採交錯方式,以避免任命權集中及確保經驗傳承。
此外,獨立機關依法作成行政處分時,應履行行政程序法所定之聽証程序,並充分公開資訊。立法院則可藉由立法規範及預算審議行使監督權,監察院亦得就獨立機關或其成員行使監察權及審計權。至於獨立機關設置準則將在擬議中的「中央政府機關組織基準法」增訂專章或專節以為規範。
會中建議調整為獨立機關者,包括公平交易委員會(具高度專業及獨立管制性質)、中央選舉委員會(選務運作之公正性及可信賴性)、中央銀行(確保專業、政治中立之貨幣政策)、核能安全管理委員會(具高度專業性,排除政治力介入)、公共運輸安全委員會(整併行政院飛航安全委員會與其他陸上、海上之運輸安全調查業務,確保事故調查結果之專業與公正性)。
明(廿四)日政府改造委員會將繼續召開第七次幕僚會議就行政院業務機關設置再作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