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總統水扁先生今天上午以主任委員的身份主持「政府改造委員會」第三次委員會議,會中首先通過「行政院組織改造的目標與原則」作為行政院組織改造的理念基礎與運作標準。隨後並確立行政院機關應包括三個政策統合機關、兩個行政管理機關及十八個業務機關,其中包括新設之「海洋事務部」與「環境資源部」。同時,會中並建議行政院在院本部下設置若干幕僚單位(參照附表一、二),以加強行政院政策統合與領導調控的能力。
陳總統在會中特別說明,「海洋事務部」之設置,係考量國家的實際需求而得。因為,妥善地保育及運用海洋生物與礦物資源,有效發展我國海洋漁業,並努力與發展快速的國際海洋法制體系充分接軌,乃是台灣身為國際社會一份子應盡的義務,也是應享的權利。海洋事務部的設置,代表著我國向全世界宣告,台灣將成為一個熱愛海洋、善待海洋、善用海洋的國家。惟因海洋事務部係新設的部會,其機關組織與職掌,仍將由行政院審慎規劃設計。總統在會中亦說明,「環境資源部」係整合環保署及其他有關生態保育與國土資源規劃、管理之相關部會業務而成。今後水資源與其他國土資源的管理,將不再是決策分散的多頭馬車局面。這需要一個專責部會,把環境資源保育與國土資源管理結合起來。這對台灣這塊土地的永續發展來說,是非常重要的。
基於我國特殊的外交情勢,為維繫海外僑胞對於國家的情感,凝聚僑民向心,會中決議僑務委員會仍單獨設置。另外,有鑒於軍人對國家社會之重大貢獻,應設專責機關為他們提供妥善的照顧,會中決定將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改制為「部」之層級。同時擴大服務範圍,包括義務役退伍之後備軍人,定名為「退伍軍人事務部」。惟其中有關福利服務之範圍,仍由行政院研議,以免造成國家財政過重之負擔。此外,為顯示政府對國寶級藝術文物之尊崇與重視,國立故宮博物院的設置也依照幕僚會議之建議,將改隸為總統府。惟將來應朝法人化的方向研議,其最終目標,在於使故宮博物院成為更自主、更有活力的文化機構,不但作為我國國寶文物的保管者,更成為精深博大中華文化的發揚者。
本次委員會議並通過「獨立機關」的二十項建制原則,提供行政院研擬「中央政府機關組織基準法」等相關配套法案之參考,至於個別獨立機關之改制與設置,將由行政院參照建制原則,廣徵眾議於適當時機審慎推動設立。
本次委員會議所建議之行政院組織調整架構及獨立機關建制原則,將提供作為行政院修正「行政院組織法」及「中央政府機關組織基準法」研擬之參考。有關行政院組織改造所涉及之公務人員權益保障事宜,也將在後續的政府改造委員會中加速審議。
總統在結語時強調,政府改造,必須在舉國菁英同心協力之下,一步一步達成,而政府改造委員會、行政部門和國會,各自在改造過程中的不同階段,扮演著重要的角色。他希望,未來對於立法委員們的建議,行政院應該以開放的胸襟思考,勇於採納更好的意見,而整個政府行政組織改造的方案,期能在今年四月底之前,由行政院送請立法院,並盼望立法院能儘速審議通過,並且在民國九十三年五月二十日生效。
總統並重申,為維持改造期間政府對人民的服務品質,政府改造工程將秉持「員工權益充分獲得保障」的一貫立場,有關考試院所研擬完成之「公務人員權益保障方案」,將在下次委員會議中討論後,提送考試院會議確認,再送請立法院審議。
總統並肯定行政院游錫院長於組閣時,要求所有閣員簽署不得反對政府改造的公約。總統希望,所有行政院的同仁都能體察游院長的苦心,確實落實這項公約。總統也深信,只要堅持理念、堅定信心,持續進行改造,終究會克服考驗,贏得人民的信賴,滿足人民對健全國家體制的殷切期盼。
總統結語談話全文如下:
首先,個人要再一次地感謝各位的辛勞付出,以及卓越的貢獻。今天,我們承續第二次委員會議決議,依循著「顧客導向、彈性創新、夥伴關係、責任政治、廉能政府」的理念,在「彈性精簡的行政組織、專業績效的人事制度、分權合作的政府架構、順應民意的國會改造」等議題架構之下進行研討,要為台灣實現一個「具有全球競爭力的活力政府」的願景。在這樣宏觀、進步、前瞻的大思考方向上,今天的第三次委員會議,我們做了更深入、具體的討論,也獲得了數項重要的結論。如果說,上一次的會議,是為政府改造的火車頭,指出了目的地與方向,那麼今天的會議,就代表了政府改造的列車,不僅已經啟動出發,更已經開始加速前進!對於本次會議的成果,個人相當滿意;相信對於政府改造抱持高度期望的國人,也會為這樣的進展感到鼓舞。
自第二次委員會議以來,陳執行長到任後,隨即偕同林執行秘書以及「彈性精簡的行政組織」研究分組委員,密集召開五次幕僚會議,承蒙各位委員也都撥冗相挺,快馬加鞭、不辭辛勞地討論研商,在短短兩個月內,提出了「行政院組織改造的目標與原則」與「行政院組織調整方案」。接下來,除了行政院組織調整的配套方案即將出爐,其他四項主要議題的研究分組,也都正在按部就班地積極運作。我們相信,在全體委員以及幕僚同仁的努力之下,必定很快就會有亮麗的成果。阿扁希望,整個政府行政組織改造的方案,能夠在今年四月底之前,由行政院送請立法院,也期待立法院能儘速、順利地審議通過,並且在民國九十三年五月二十日生效。在下一任總統就職、新的內閣組成之際,新的行政組織、新的國會制度,將會為我們的國家,打造一個堅固的基礎,創造一個全新的氣象!這不僅是身負領導改革重任的阿扁,對全體國人所許下的諾言,更是台灣民主品質改善、經濟競爭力提升、在未來世代中迎接全球挑戰,而能夠安全生存、永續發展的關鍵!
在今天的會議中,我們確認了「行政組織改造的目標與原則」,也討論了「行政院組織調整方案」。一般大眾很容易把目光集中在機關數字的調整,卻忽略了改造的整體理念。今天在政府改造委員會所通過的「行政院組織調整方案」,建立在「規模精簡化」、「建制合理化」、「強化政策的領導與統合」、「落實業務與組織的合理劃分」、「組織彈性化」等五個改造目標之上,而此五項改造目標,則分別對應二十項組織改造的原則。這些目標與原則的提出,目的在於建立一套明確具體的理念可供依循,藉以凝聚改革的動能,使組織制度的變革,不至於在複雜的因素牽動中迷失方向。
今天的會議,確立了未來行政部門之組織型態,分為「政策統合機關」、「行政管理機關」、「業務機關」及「獨立機關」四大類型;行政院所屬部會經調整後,也大致符合我們當初精簡三分之一左右的期待。
根據今天的決議,政府改造委員會建議行政院業務機關設置:內政部、外交部、國防部、財政部、教育部、法務部、經濟貿易部、通訊運輸部、衛生暨社會安全部、農業部、文化體育部、勞動暨人力資源部、環境資源部、海洋事務部、退伍軍人事務部、僑務委員會、原住民族委員會、客家委員會等十八個部會。
為了加強行政院的政策統合與領導管控能力,我們同時建議設立國家發展委員會、科技委員會、大陸委員會等三個政策統合機關,以及主計總署、人事總署二個行政管理機關。在獨立機關方面,其建制精神在於確保決策上需要高度專業、「去政治化」,及管制性或調查性之公共服務,能有效推動執行。會中委員們對設置之必要性已具共識,但是基於獨立機關之建制深具挑戰性,對於政府組織影響深遠,其設置時機,建請行政院參酌實際需要審慎為之。
越困難的改革,越需要集合眾人的智慧和力量。立法院是我們的最高民意機關,政府改造的實現,必定要獲得立法院的支持。政府改造,必須在舉國菁英同心協力之下,一步一步達成,而政府改造委員會、行政部門和國會,各自在改造過程中的不同階段,扮演著重要的角色。阿扁希望,未來對於立法委員們的建議,行政院要以開放的胸襟加以思考,勇於採納好的意見。另外,為維持改造期間政府對人民的服務品質,阿扁也要再次重申秉持「員工權益充分獲得保障」的一貫立場,考試院並已研擬完成配套的「公務人員權益保障方案」,將提報下次委員會議確認後,送考試院會議討論通過,再送請立法院審議。
政府改造即將在明確而堅定的願景、理念與目標下,逐步推展實踐。阿扁非常肯定游院長在組閣時,要求所有閣員簽署不得反對政府改造的公約。阿扁希望,所有行政院的同仁都能體察游院長的苦心,確實落實這項公約。阿扁深信,只要堅持理念、堅定信心,持續進行改造,終究會克服考驗,贏得人民的信賴,滿足人民對健全國家體制的殷切期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