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府新聞
100年12月08日
副總統出席「2011年國際人權公約研討會」開幕式
蕭萬長副總統上午出席由行政院人權保障推動小組及法務部共同舉辦的「2011年國際人權公約研討會」開幕式時指出,「人權」是普世價值,應該受到維護、尊重與保障,此為政府堅持的信念。
副總統致詞時談到,「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是國際上最重要的人權公約,中華民國早在1967年10月5日就已經簽署,後來因為我國在1971年失去聯合國代表權,以致40多年來都未正式批准兩公約,使我國的人權保障標準始終無法與世界接軌。
副總統表示,為讓我國重新融入國際人權組織體系,拓展國際人權互助合作機制,在行政院積極努力下,立法院終於在2009年3月31日完成「兩公約」及「兩公約施行法」的審議,馬總統分別在同年4月22日公布兩公約施行法、5月14日批准兩公約,行政院並將兩公約施行法定於2009年12月10日施行,完成兩公約的國內法化,讓兩公約做為我國和世界人權接軌的平臺與標準,使我國的人權發展從此邁入一個新紀元。
副總統強調,政府將積極遵行聯合國相關人權公約和其它專門性國際人權公約的規定,致力提升我國的人權標準及範圍,將人權保障的內容,從生命、自由與財産等權利,擴大到公民的社會權、平等權及其它各種集體權利;唯有如此不斷地積極配合國際人權標準發展,才能為臺灣人民創造更幸福祥和的生活
副總統指出, 「兩公約」的批准與「兩公約施行法」的實行,只是我國邁向國際人權標準的第一步,如何進一步將人權生活化的理念扎根到臺灣的每個角落,讓每一位國民都具有充分的人權觀念,公務員在執行公務時也能符合人權要求,以彰顯我國為重視人權保障的國家,更是任重而道遠。
副總統說,馬總統特別關注我國落實兩公約的情形,務求各級政府持續推動兩公約宣導方案,並依照兩公約施行法第8條規定,將不符合兩公約而應檢討的法令案及行政措施案,在兩公約施行法實施屆滿2年內儘速完成制定、修正、廢止及改進的程序,以符合國際人權標準,此項工作即將完成。
副總統強調,為使國際社會看見中華民國在人權保障方面所做的努力,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正緊鑼密鼓地撰提我國的國家人權報告,此報告的初稿已在今年10月底完成,預定明年2月出版,屆時我國的人權保障工作又將往前邁進一大步。
此外,副總統提及,在世界人權日(12月10日)前夕,由政府單位舉辦此一國際研討會,除呼應國際社會倡議重視人權的主流價值,分享當前國際人權思潮和發展現況,亦使國人更加瞭解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實踐人權保障的努力與軌跡,對公務員應如何落實兩公約及保障人權等,當有更進一步的體認。
今天出席此一活動的還包括法務部長曾勇夫、東吳大學張佛泉人權研究中心主任黃默及加拿大渥太華大學校長Allan Rock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