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府新聞
100年10月18日
總統召開政府有關老農津貼政策記者會
馬英九總統下午在總統府召開政府有關老農津貼政策記者會,強調基於公平正義及信賴保護原則,將建立制度化的老農津貼調整機制。今後,老農津貼每4年將隨「消費者物價指數」(CPI)調整,今年將調整為每月6,316元,並設有「非農業所得」超過50萬元,及個人土地或房屋價值合計超過500萬元的排富條款。另外,符合條件的老農,每月還可領取每公頃2千元的離農津貼,此一攸關農民福利的政策,將待立法院修法通過後實施。
行政院院長吳敦義、副院長陳冲、秘書長林中森、內政部部長江宜樺、財政部部長李述德、農委會主委陳武雄、主計處主計長石素梅及行政院新聞局局長楊永明也出席記者會。
總統於記者會談話內容如下:
我們上任後,在農業方面很重要的一項政策是推動「農村再生條例」,以1,500億元、10年的時間來活化4,000個農、漁村,照顧60萬戶農民;同時積極推動「小地主大佃農」政策,主要就是希望能夠擴大農地耕作的規模,推動幾年下來,已經有超過6,000公頃開始進入「小地主大佃農」階段,每個大佃農的年齡平均42歲,土地也從目前每農戶只有約1.1公頃的面積擴大到約8公頃,是現在面積的7倍,故而此政策基本上是符合擴大經濟規模的作法。
過去幾個月,我們非常重視農民的生計,例如於4月間宣布提高公糧收購價格3元,辦理公糧濕榖收購,受到民眾極大歡迎;此外,並補助烘乾、包裝、堆疊每公斤2元,目的也是減輕農民的負擔、增加收益。
由於去年經濟高度成長,我們希望成長的果實能夠讓全民分享,所以早於上半年即思考是否調整公教人員的薪資,目的是為了促進企業跟進。當然在考慮之際,不可能只考慮公教人員,也慮及勞工、農民及其它行業,當時即有考慮老農津貼是否要再調整,因為上次調整是在民國96年,這次經過農委會縝密的規劃,決定將老農津貼由現在每人每月6,000元增加至6,316元。
老農津貼自民國84年開辦以來,經過幾次修正,包括民國93年時調至4,000元、民國95年調至5,000元及民國96年調為6,000元,這次只調整316元的原因,主要是考慮到公平正義及信賴保護原則,我們希望將調整機制制度化,減少政治性,去除過去民粹式加碼,這是我們深刻檢討後的結果。
因此,今後每4年老農津貼將會隨著「消費者物價指數」(CPI)調整,CPI如果降低,老農津貼只會維持不會降低,如此一來可使農民放心。根據行政院主計處估計,民國96年調整老農津貼時的CPI為101.8%,今年CPI預估為107.16%,漲幅為5.27%,6,000元的5.27%換算下來就是316元,兩者相加即6,316元,調漲比例高於公務人員的3%。
調整老農津貼有四大原則,也是很重要的依據,首先是建立制度化的調整機制,因為老農津貼從3,000元調到4,000元,調整比例為33%,從4,000元調到5,000元,調整比例為25%,從5,000元調到6,000元,調整比例約16%,調整依據看不出清楚原則,因此,我們以「消費者物價指數」為基礎,做為制度化依據。
同時,兼顧「公平正義」及「信賴保護」原則,所謂公平正義原則意指此類福利性措施通常設有排富規定,排除所得達一定水準或財產超過一定水準的人,並非認為他們不該受到補助,而是應把補助用以照顧更多的人,才符合公平正義原則,因為公部門資源畢竟有限。至於信賴保護原則,對原已領取6,000元老農津貼者,其權益不受影響,這還有一個好處,我們再加上其它措施就能加速農業結構調整。
在此一制度下,修法後的申領人就比照國民年金中「老年基本保障年金」的排富條款,換言之,這並非新創的原則,在政府社會福利的發放之中,許多都有排富原則。何者為「富」?也就是一年的「非農業所得」超過50萬元,但不包括農業所得,因為農民本身的農業所得不課稅,「非農業所得」超過50萬元者即為被排除的對象,此乃關於所得部分;另外,關於財產部分,農業用地及農舍除外,個人土地或房屋價值合計超過500萬元,亦不符合「老農津貼」申領標準。根據此標準計算,在老農津貼每年新申領人數約有2萬人中,符合上述「所得」與「不動產」排富條件其中之一者,占全體請領人數的7.5%,即有1千5百人不符合新制申領老農津貼的資格。
就政府社會福利制度而言,除了(現行的)老農津貼沒有排富規定以外,其它老人福利津貼及榮民就養金均有排富規定。因此,基於公平原則,我們主張老農津貼應該排富。而不同機構的多次民意調查也發現,支持排富規定的一般民眾比例高達74.3%。
既然老農津貼有定期調漲的機制,其它社會福利的補助對象也應一併適用,包括身心障礙者的生活補助費、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中低收入家庭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國民年金相關給付、原住民給付、低收入戶家庭生活補助、低收入戶兒童生活補助、低收入戶就學生活補助等八類對象,這八項將來也會同老農津貼,隨消費者物價指數的增加,每4年調整一次。
配合老農津貼的調整,我們也另外提出老農「離農津貼」,這是我們很早以前便開始思考的構想,目的是配合「小地主大佃農」的規劃,擴大農業經營規模,進而達到「規模經濟」,同時也使得農村農民的年齡降低,鼓勵年輕人回流農村。
我在4年前競選時就大力提倡「小地主大佃農」,事實上,推動迄今的成效亦佳,但倘有補助加持,效果會更好。因為年滿65歲、參加農民健康保險5年以上的老農,如果將土地出租給55歲以下、比較年輕的農民,除了可以領取離農津貼2,000元(每公頃)以外,還可以再領取老農津貼。現在農村人口高齡化,經營規模小,平均每戶耕作面積約1公頃,加上農地休耕,我上任時,休耕土地有22萬公頃,現在雖然減少了,但仍為數不少,休耕土地每公頃每年補助9萬元,在面對未來糧食危機及其它農業問題時,閒置即是很大的浪費。因此政府積極推動「小地主大佃農」,輔導無力或無意耕作的農民,將土地長期出租給有耕作意願又比較年輕的農民來經營,讓農業人口年輕化,活化休耕農地,同時透過各種企業化經營配套措施,增加農業生產。
至今年7月底,大佃農平均年齡42歲,承租農地面積已達6,072公頃,今年的目標是7,500公頃,平均每戶耕作面積8.25公頃,是現行臺灣平均每農戶農地面積1.1公頃的7倍,希望未來再擴大經營面積,以有利於機械化耕作。
「小地主大佃農」政策可以因為2千元(每公頃)的離農津貼獲得很大幫助,給老農更多誘因;過去每年夏天都有老農在中午耕作時不幸往生的個案,令人難過,他們明知年事已高,天氣又熱,仍前去耕作,他們對土地的感情,非我們可以體會,只有利用這個方式,促進老農退休,幫助他們不必耕作,但還是具農民身份,享有農保,領有老農津貼,加上離農津貼,對他們而言很有幫助。離農津貼的條件為參加農保年資達5年以上,超過65歲之農民,只要願意將土地出租給55歲以下之青壯農民經營耕種,每月每公頃可獲得2千元離農津貼,每人最高以3公頃為核發津貼上限。以擁有3公頃農地的老農而言,每月至多可獲得6千元的離農津貼,倘再加上每月6,316元的老農津貼,最高每月可領到1萬2,316元的津貼,較過去為佳,希望此項誘因能幫助更多老農實質退休,讓年輕農民接手,發揮農地的效益。
各位可能會問錢從哪裡來?須花費多少錢?老農津貼部分,實施調整方案的第一年需要519.6億元,比現行制度增加25億元;因為老農津貼而使其它8項社福津貼也增加,依CPI 5.27%漲幅調整,一年需要799.61億元,較100年度預算增加42.97億元,兩者合計將增加經費約68億元。
增加的68億元所照顧的人數則高達287萬人,比民進黨的老農津貼提高1千元又不排富,不但經費節省了14.4億元,受惠人數也較民進黨提案之受惠人數68.7萬人,多出了218.3萬人。換言之,我們的版本受惠對象不限於老農,也包括另外8種社會福利的受惠者,是更公平正義的方案。
在財源方面,老農津貼調整方案第一年增加的68億元經費,將由101年度中央總預算額度內調度支應。在離農津貼部分,則另有財源,預估第一年所需經費的7.2億元以及後續經費,將由農發基金支應。兩者財源不同。
所以,整體老農津貼方案是要讓它制度化,避免政治化,同時照顧更多的人,比例也更符合社會公平正義的要求,希望今後「老農津貼」不要成為選舉的工具,也不應成為政治喊價的對象,這對農民朋友,以及其他弱勢族群,都是一種不公平、輕忽的對待。因為若老農的條件比別人好,其他人會感到不平,老農則會感到不安,這樣所提出的「老農津貼調整方案」,希望在兼顧公平正義的基礎上,達到整體機制制度化的目標,還給老農真正的公平正義。
榮民今年增加六百元,幅度為4.42%,也未達5%,無論如何,這是較合理可行的方案,且經過不同民調機構調查獲得七成以上民眾支持,確定後就會送到立法院修法,成為制度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