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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與活動

總統接見「第三屆釣魚臺列嶼問題國際學術研討會」與會貴賓
中華民國100年09月02日

  馬英九總統晚間在總統府接見「第三屆釣魚臺列嶼問題國際學術研討會」與會貴賓時重申,中華民國堅持擁有釣魚臺列嶼的主權,主權問題無法妥協,但爭議各方可以針對資源的分享與共同開發加以討論,相信這將是尋求和平解決爭端的重要方案。
  總統表示,釣魚臺列嶼問題不僅是一個國際法的問題,也攸關區域安全與資源開發,「第三屆釣魚臺列嶼問題國際學術研討會」擴大對話範圍,廣泛邀請來自日本、中國大陸及韓國等地的專家學者與會,是相當正面的發展。
  總統指出,全世界許多地區都存在領土、海域劃界及資源的爭端,當中也有部分成功協商的例子,相信東亞各國也能從歷史經驗中尋求解決問題的方案。
  總統向訪賓說明,最早涉及釣魚臺列嶼的中國文獻是1403年的《順風相送》,明、清兩朝並曾多次派遣特使赴琉球冊封新王,冊封使的出使紀錄中均載明釣魚臺列嶼的地理位置;明朝抗倭名將兵部尚書胡宗憲將釣魚臺列入我國海防體系;清朝御史黃叔璥所著《臺海使槎錄》並稱「山后大洋北,有山名釣魚臺,可泊大船十餘」,其後噶瑪蘭廳(今宜蘭縣)志亦有引用,顯示明、清兩朝已將該列嶼納入海防;此外,我國漁民為避風等因素,亦曾長期使用該列嶼。因此,自歷史、地理、地質及對外關係等觀點,釣魚臺列嶼自始即為我國固有領土。
  總統指出,日本在19世紀對該列嶼產生高度興趣,1895年1月日本內閣決定兼併該列嶼,但並未對外發布新聞,遲至1902年方公布;清朝在1895年4月與日本簽訂馬關條約,割讓台灣、澎湖等地,釣魚臺列嶼因此而被日本取得,但在1945年日本對我投降時,自應一併歸還釣魚臺列嶼。
  總統認為,面對此一主權爭議,我國政府的立場非常清楚,亦即中華民國擁有釣魚臺列嶼之主權,但我們也主張各方應「擱置爭議、共同開發、共享資源」,未來若能朝此方向解決,相信將對區域的和平與穩定做出重大貢獻。
  總統並以1960年代歐洲北海的海域爭執為例指出,當初沿岸國家包括德國、英國、挪威及比利時等最後達成協議,在1965年完成北海劃界,使蘇格蘭得以產出世界名牌--「布倫特原油」,因此,他期許東亞國家也能以和平方式解決釣魚臺爭端。
  總統也強調,他早年即參與保釣運動,幾十年來想法從未改變,因為國家民族的領土與主權是「大是大非的問題」,不可能有任何改變,但他對歷史議題一向抱持「就事論事、恩怨分明」的態度,因此,釣魚臺爭端並不影響我國與日本的友好關係。
  訪賓一行由國立政治大學副校長林碧炤陪同,前來總統府晉見總統,國家安全會議副秘書長劉志攻也在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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