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府新聞
100年04月08日
總統接見德國前聯邦憲法法院院長Hans-Jürgen Papier伉儷
馬英九總統上午接見德國前聯邦憲法法院院長Hans-Jürgen Papier伉儷,並期盼訪賓此行加強與我國公法學界的交流,進一步提升我國的法學發展。
總統表示,Papier前院長是德國公法學界的法學權威,在德國慕尼黑大學任教多年,尤其是2002年擔任憲法法院院長以來,對於許多關鍵性的憲法議題,都有令人敬佩的法律見解,全世界的憲法學者皆十分景仰。
總統指出,我國於1946年制憲、1947年行憲,1948年即成立司法院大法官會議,負有解釋憲法的任務;德國的憲法法院則成立於1951年,扮演違憲審查、保障人權等重要功能,歷來的解釋皆受到世界公法學界的重視,也是我國許多大法官研究的主題,國內許多法學學者皆留學德國,在座的司法院蘇永欽副院長就是德國慕尼黑大學的博士。
總統說,1972年東、西德簽訂基礎關係條約,之後巴伐利亞邦向憲法法院提出違憲訴訟,但憲法法院仍維持條約的合憲性,整個過程與論述令人動容,而他個人長期關心兩德問題,後來也參與有關兩岸關係法制及相關憲法修正案的過程,因此對德國的法學發展留下深刻印象。
總統指出,司法院自1990年開始即翻譯德國憲法法院判例,目前已出版12集,國科會的「經典譯注計畫」也贊助國內42位憲法學者,將「德國聯邦憲法法院50週年紀念論文集」譯成中文,並於去年10月出版,他也收藏了一套,做為瞭解德國憲法發展的參考。
總統強調,我國司法院大法官會議非常重視人權的保障,過去有許多解釋令皆積極限制政府濫權與保障人民權益,最近我們也與中國大陸展開法學界的交流,大陸公法學者也相當肯定我們的違憲審查制度。
總統並告訴訪賓,1976年他於美國哈佛大學就讀時,在圖書館發現1本20世紀初期的「德國民法」是由我國學者譯成英文,這本書在美國一直流傳,直到近70年後才有第2本德國民法的英譯本,這位學者就是曾擔任國際法院法官及我國司法院院長的王寵惠先生。
總統表示,他非常重視人權保障,上任後特別批准我國早在1967年即簽署的「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並將兩公約轉化成為國內法,使其具有法律拘束力,進一步讓台灣人權保障的水準得以與世界接軌。
訪賓一行由司法院副院長蘇永欽陪同,前來總統府晉見總統,國家安全會議副秘書長劉志攻也在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