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0年司法院大法官提名審薦小組為擴大選才,舉薦優秀大法官人選,於本(100)年2月25日召開第一次會議,決定自本年2月25日(星期五)起至3月14日(星期一)止,公開接受各界推(自)薦。
審薦小組受理各界推(自)薦期間,即將於3月14日截止。大法官掌理解釋憲法、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之權,在民主國家的憲政運作中,扮演非常重要的角色,對於人民權益的保障以及國家社會的發展,影響至為深遠。審薦小組召集人蕭副總統萬長籲請關心國家憲政發展的團體或個人,把握最後幾天的時間,踴躍推薦或自我推薦,審薦小組一定秉持公正客觀的立場,襄助總統以公開、公平、公正之方式提名新任大法官人選。
民國100年司法院大法官候選人推(自)薦書電子檔已登載於總統府全球資訊網(
http://www.president.gov.tw)「總統府看板」,歡迎各界自行下載使用。推(自)薦書請於本年3月14日前,以掛號郵寄10048臺北市重慶南路1段122號總統府「民國100年司法院大法官提名審薦小組」收,聯絡電話為:02-2320-6131~4,傳真:02-2311-5769。來函時除書面資料外,另請一併提供「推(自)薦書」電子檔(DOC)光碟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