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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與活動

總統參加「國家人權紀念館籌備處」成立典禮
中華民國91年05月19日

  陳總統水扁先生今天下午前往南海學園參加「國家人權紀念館籌備處」成立典禮,並致詞。
總統致詞內容為:
今天在南海學園這個曾經是中央圖書館的地方,參加國家人權紀念館籌備處的成立典禮,個人感到十分榮幸。阿扁深信,十年後大家一起來回顧,都會同意:「今天是我國人權發展道路上很重要的一天!」
為什麼阿扁會這樣說?也許應該從國家人權紀念館的構想、籌備的因緣和過程說起。
一九九九年總統大選的時候,一些二二八事件的受害者和家屬代表向阿扁提出設立紀念館的建議,阿扁馬上答應和大家一起努力達成這個目標。阿扁之所以會有這麼明快的承諾,除了這件事本身的重要性之外,也和阿扁個人的一些經驗和思考有關。
我國憲法總綱的第一條就說,中華民國是「民有、民治、民享的民主共和國」,就像所有採用立憲民主體制國家的根本大法一樣,都是先談人民的權利和義務,再論及政府的權力和組織。單單從我國憲法的結構就可以清楚地看出:「保障與促進國民的自由和權利,才是國家存在的目的,政府的權力和組織只是達成這個目的的手段。」換言之,人民的自由和權利不是附加在民主憲政之上的東西,而是民主憲政的核心,也是政府組織設計和運作的準則。可是,不幸的是,我們卻經歷過一段憲法所規定目的和手段正好顛倒過來的威權統治時期。
在這段威權統治時期,憲法只有法統象徵的功能,人民的自由和權利不只被凍結,而且還受到嚴重、甚至大規模的侵犯,所以才會有不幸的二二八及白色恐怖等事件的發生。在這樣威權統治時期,談論人權成為禁忌,爭取人權變成罪行,人權的知識和資訊被查禁,憲法教育也不得不儘量迴避人權的議題,而專注於政府組織的討論。個人在大學法律系求學的時候,就親身經歷了這種狀況,即使到今天,此種現象仍未有多大的改變。
此外,二次大戰後的「人權時代」裏,人民所應享有的已經不再只是一國憲法所保障的「國民權利」,同時也應該包括國際人權法所保護的「普世人權」。也就是基於這兩層考慮,在政黨輪替之後,阿扁就代表新政府提出人權立國的基本原則,同時強調與國際標準同步接軌,希望能一舉由「制度面」和「知識面」上著手,確立人權在「人權/法治/民主」這個連鎖結構中的關鍵地位,以重建我國的民主憲政秩序。
國家人權紀念館的籌設正是要落實人權立國「知識面」的一項措施。因為,只有當現在和未來的公民熟知過去的人權史和憲政史,並且具備充分的人權和憲政知識,人民才能有效地衛護自己的人權,有效地參與公共事務和監督政府的施政,並體認和珍惜民主憲政的重要,過去憲法所規定的目的和手段顛倒的狀況也才不會歷史重演。阿扁認為,這個國家人權紀念館是已逝和倖存的人權受害者以及家屬們的苦難與犧牲所換來的禮物,也是送給後代子子孫孫最珍貴的禮物。
今天,在向受害者和家屬致敬之外,阿扁也必須向召集人柏老所領導的推動小組致謝。由於大家的努力,我們才有這個如此富有意義的館址:「從前的中央圖書館,未來全國人權和憲政教育的重要推廣基地。」也因大家的努力,我們才有這樣出色的籌備主任。我們都知道李永熾教授不只是傑出的歷史學者,同時也是承續黨外精神傳統的著名自由主義者,由他來籌備人權紀念館,真是最適當不過。
多謝諸位,讓我們一起預祝國家人權紀念館籌備順利圓滿成功,並如期在明年十二月十日國際人權日開幕,使人權立國的原則進一步充分落實。

Code Ver.:F201708221923 & F201708221923.cs
Code Ver.:201710241546 & 201710241546.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