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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與活動

總統府新聞

99年06月15日
總統接見「廢除死刑推動聯盟」代表
  馬英九總統今天下午在總統府接見「廢除死刑推動聯盟」代表一行,針對死刑存廢議題廣泛交換意見。
  總統表示,中華民國是一個民主法治國家,政府一方面關心並注意世界潮流的發展,二方面也希望能夠對國內民意的形成以及各種主張,有多元的關照,但仍要維持依法行政的原則。
  總統指出,目前我國尚未廢除死刑,因此對三審定讞的死刑犯,除非有其他無法執行死刑理由,包括聲請再審、提起非常上訴或聲請大法官釋憲,否則法務部或相關機關並沒有不執行的理由。
  總統表示,他上任後有2年的時間是暫時停止執行,但在今年3月,因為立法院的質詢,社會大眾產生兩極化的發展,最後王清峰部長因此辭職。以台灣目前的情況而言,一方面去年已經批准聯合國2項人權公約,雖然公約對死刑問題傾向於廢除,但沒有成為法律的義務,聯合國也通過多項暫停執行死刑的決議(moratorium),而聯合國決議本身是否有拘束力,取決於許多不同條件。
  總統表示,中華民國現在的做法和2項公約的立場一致,目前法務部有一個長遠廢除死刑的理想,但現階段則採減少死刑的使用,一方面透過廢除絕對死刑,把唯一死刑廢除,另一方面則是提高無期徒刑假釋門檻。過去法務部曾經嘗試,在第三審時,死刑的判決能夠採取一致決,一致決就是所有合議庭的法官一致同意,同時也能夠在第三審時採取言詞辯論,但這兩項意見司法院都未採納。
  總統指出,政府非常瞭解聯盟成員所做的努力,但目前國內民意與民國82年所做的民意調查相差不遠,仍有許多需要溝通之處。法務部過去也曾舉辦公聽會,邀集相關人員進行討論,希望對該問題做出一個符合大家看法的決定。
  總統指出,他擔任法務部長3年3個月期間,約執行6、7件死刑,他是第一位因為發現最高法院判決有不盡合理之處、經與檢察總長討論後,提出3次非常上訴,即蘇建和案,在這之前,並無其他法務部長停止執行死刑的案例。
  總統也表示,歐洲廢除死刑的國家,也不是一蹴可幾,都是經過長時間的演進,其他國家曾經廢除或暫時停止,後來又恢復,足見這是一個非常不易獲得共識的議題,但政府希望再就此一議題,尋求社會各界的共識。
  「廢除死刑推動聯盟」代表一行由該聯盟召集人瞿海源率領,下午前來總統府晉見總統,總統府副秘書長賴峰偉、法務部次長吳陳鐶也在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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