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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與活動

總統府新聞

99年06月03日
總統出席法務部99年「全國反毒會議暨反毒國際研討會」開幕典禮
馬英九總統今天上午出席法務部99年「全國反毒會議暨反毒國際研討會」開幕典禮,親自頒發獎座給反毒有功人士、團體及98年「毒品危害防制中心聯合視導」考評特優縣市,並接受法務部長曾勇夫呈送反毒報告書。
總統在開幕典禮致詞內容全文為:
很榮幸能夠應邀出席法務部所舉辦的「99年全國反毒會議」,這是17年前我在法務部長任內結合衛生署、教育部及內政部所發起,共同做為反毒工作的主要平台。
在民國82年5月,嘉義地檢署查獲漁船走私336公斤高純度海洛英,當時估計可供1萬人吸食1年,市價超過1百億新台幣,這是台灣歷史上緝獲最多海洛英的走私案。2天後,就在我與新聞局長胡志強共同建議下,當時的行政院長宣布向毒品宣戰。向毒品宣戰不是一句口號,政府採取了許多具體策略,主要目標為「斷絕供給」及「減少需求」,同時以「緝毒、拒毒、戒毒」為策略。「緝毒」-查緝毒品,主要靠內政部與法務部,「拒毒」-則靠所有部會,尤其是教育部與衛生署,「戒毒」-也要靠內政部與衛生署共同努力。同時從第2年開始舉行「全國反毒會議」,經過3年的努力,原先在民國82年判決有罪確定的毒品犯,不論是施用或運送毒品總計4萬7千多人,到民國85年,已降到2萬6千多人;尤其是青少年由1萬2千人降到3千人;此外,監獄中毒品犯也由64%逐漸下降並維持在42%,這部分仍值得政府檢討,繼續努力。而從目前毒品犯再犯率達88%的數據來看,政府戒毒的工作仍有改進的空間,不過,初犯者變少則是一個值得肯定的現象,這顯示未來整體犯罪率不會有顯著的增加。
我記得當時安非他命使用情形非常氾濫,甚至入侵校園。現在校園中使用毒品的情況還是存在,但數量已相對減少很多。
此外,整個毒品犯罪形勢已有相當大的改變,記得我在擔任法務部長時,毒品與其它犯罪結合的案例並不多,換言之,吸毒者是用自己或父母的錢吸食毒品,較少以犯罪手段取得,後來情況逐漸改變,槍與毒合流,幫派也開始慢慢介入毒品。我記得有一年在查獲高純度海洛英時發現,泰國毒梟販賣毒品時還附送黑星手槍。同樣的,泰國「金三角」已逐漸沒落,取而代之的是阿富汗與巴基斯坦邊界的「金新月」,因為台灣是一個富裕的地方,因此毒梟都會以台灣作為銷售市場。
我在擔任法務部長時,美國國務院開始發表「國際毒品管制策略報告」,把台灣列為毒品轉運站,我當時認為與實情不符,因此向美方反映。台灣在緝毒等方面與美方配合良好,因為在毒品查緝過程中,有一種方式稱「控制下交付」(Controlled Delivery),也就是當毒品由產地運出後,經過台灣某一個港口,檢警單位配合美方工作暫時不查緝,讓它順利到達美國西海岸後再進行查緝,以進一步有效破獲整個行銷網絡,因此在國際反毒工作中,不能因為台灣在這方面的配合,就將台灣列為毒品轉運站。我也很高興最近10年,美國「國際毒品管制策略報告」已不再將我國列為毒品轉運站,這是很重要的進步。
現在3級毒品如「K他命」或「搖頭丸」已變成台灣毒品的大宗,因為這些的毒性相對而言不如安非他命、大麻或海洛英,所以氾濫、取得情況較為嚴重,尤其是從搖頭丸問市後,一顆藥丸隨時都可以藏匿,不像安非他命與海洛英那樣的困難。
我認為,「緝毒、拒毒、戒毒」工作仍要強力執行,內政部、法務部及所有司法警察在緝毒方面絕不能鬆懈,尤其台灣與中國大陸已達成共同打擊犯罪的司法協議,這方面的合作空間應該會更大。各位都知道安非他命的原料就是鹽酸麻黃素,產地在中國大陸寧夏,過去也是從那裏運銷進來,因此若能與中國大陸合作,應可更有效阻絕。
我在法務部長任內也曾在東勢查緝一座1千2百公斤的大型安毒工廠,也是台灣有史以來最大的,因此我認為這些工作可以透過國際合作、兩岸聯繫做進一步控制。而教育部的「春暉專案」一直做得不錯,把毒品阻絕在校園外。在戒毒方面,過去毒犯離開矯治機構後的戒毒工作做得並不夠落實,我在台北市長任內8年,嚴格要求所有離開矯治機構的毒品犯到台北市後,一個月驗尿兩次,1 次固定、1次不固定,效果非常好。因為嚴格落實這項工作,毒品犯大都不願意住在台北,而跑到其他縣市,因此我向當時警政署長侯友宜先生建議,是否可以全國實施,後來也成功了。實際上,驗尿工作是出獄後要驗24次,讓毒品犯沒有任何僥倖的空間,如此才能配合剛才部長所說的社區與家庭的照顧,讓毒品犯逐漸不再接觸毒品,否則再犯率達到將近九成的情況下,很難不再犯,非常困難。
此外,為落實反毒工作,行政院也廢除「肅清煙毒條例」,改制定「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台灣並沒有學習荷蘭或若干北歐國家完全除罪化的作法,而是採取有條件的除罪化,換言之,如果剛開始吸毒先用勒戒方式,若無法持續戒毒,才考慮用刑法。台灣無法比照荷蘭、北歐國家把吸毒完全視為健康問題,因為事實上還牽涉治安或其它問題,這種折衷方式證明應該還是有效的。
我去年特別到台南明德監獄,包括基督教更生團契、佛教佛光會等都在推動宗教戒毒,那裏的戒毒效果非常好,政府也希望這類透過身、心、靈三管齊下的戒毒設施可以繼續推動。
整體而言,台灣的反毒與戒毒工作都有進步,但這條路很長。由歷史來看,台灣自19世紀開始即有大量毒品侵入,從1869年至1895年,那段期間,台灣進口的物品中,八成都是鴉片。日本人來台後,採取毒品專賣制度,發煙牌給吸毒的人;台灣光復後,這些煙民都還存在,直到民國50年代都還有數百位。衛生署目前開始使用美沙酮戒毒,效果也不錯,這些工作都已發揮一定成果,但我們絕對不能認為可以把毒品根除,這是非常困難的工作,不過若能將毒品控制在一個危害不大的程度,然後一直控制住,這是最好的做法。我覺得在監所中有四成是煙毒犯,仍然偏高,若能將再犯率減少、初犯率不增加,才是最重要的;此外,出獄後的驗尿工作也一定要落實,讓毒品犯心存警惕,不敢再使用毒品。這是一項很漫長的工作,很高興十幾年來有這樣的機制,在大家同心協力下,使毒品問題不至於太嚴重。台灣是一個很富裕的社會,永遠都會是毒品生產地區的目標市場,這一點我們一定要牢記在心。今天在這裏肯定所有防治毒品單位的辛勞,希望大家再接再勵,百尺竿頭,更進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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