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府新聞
99年04月11日
總統對《產業創新條例》發表五點意見
對於目前正在立院審查的《產業創新條例》,馬英九總統發表五點意見:
一、兩岸經濟協議已進入協商洽簽階段,《產業創新條例》將是台灣未來非常重要的戰略配套法案。兩岸經濟協議可降低台灣產品的出口障礙,增加競爭力,有助台灣成為「亞太經貿樞紐」;而《產業創新條例》則將幫助台灣產業,透過創新研發增加附加價值,促進台灣產業升級,提升競爭力。促使台灣成為「全球創新中心」。二者相輔相成,將使台灣產業競爭力出現加乘效果,使台灣經濟如虎添翼,將吸引更多台商與外商分別以台灣為全球及亞太營運總部。
二、雖然民進黨對《產業創新條例》的內容提出了若干意見,但透過協商,朝野也達成了部分共識,總統對此表示肯定。
三、民進黨主張營利事業所得稅率調降為 17.5%,國民黨從未排除稅率調降的可能性,會更周延考量。稅率調降有助於引進國外直接投資、提升跨國企業在台灣設置亞太營運中心的意願,可達促進台灣經濟成長的目的。加上台灣即將進入兩岸經濟協議時代,進入經濟活水期,更可為台灣產業競爭力帶來加乘效果。為加速《產業創新條例》的立法進程,總統請行政院與國民黨立法院黨團研議降稅的可能性。
四、長期以來,中小企業是帶領台灣經濟成長的先鋒,並且照顧涵納台灣七成以上的就業人口,對社會安定貢獻卓著。總統呼籲民進黨能考慮中小企業與廣大勞工的利益,認同國民黨照顧中小企業與廣大勞工的立意,支持在《產業創新條例》中,有關鼓勵中小企業,在一定條件下,每增聘一名員工得給予補助的規定。
五、「開放一定興旺,閉鎖一定萎縮」,這是政府推動經濟政策的核心理念。而《產業創新條例》則是攸關台灣未來經濟發展的重大法案,一旦無法儘速完成立法,將會遲滯台灣競爭力的提升,希望朝野能理性溝通、儘速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