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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與活動

總統府新聞

99年03月08日
總統出席「與婦女代表溫馨茶敘—2010年慶祝國際婦女節100週年活動」
  馬英九總統下午出席由內政部舉辦的「總統與婦女代表溫馨茶敘—2010年慶祝國際婦女節100週年活動」。總統肯定及感謝全國婦女同胞們,長期以來為照顧家庭、貢獻社會的全心付出,並祝福全國婦女同胞38婦女節快樂!
  總統在行政院長吳敦義、內政部長江宜樺、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主任委員王如玄等人陪同下出席。總統致詞時表示,今天是國際婦女節一百週年的日子,很榮幸應邀參加這場全國婦女代表的座談會。
  總統表示,在過去一百年,全球婦女在爭取自身權益與安全保障等各方面的進展,超過了過去幾千年的成果。根據2007年聯合國對195個國家所做評比中,關於全球主要國家和地區的女性發展統計中,有多項數據明確顯示、我國女性同胞各項參與明顯的提升,包括:臺灣的「性別發展指數」(GDI)名列全球第20位,「性別權力測度」(GEM)名列全球第22位。
  總統強調,臺灣女性的平均壽命超過 82歲以上,不但超過台灣的男性,而且超過英美國家;婦女年平均工作所得 2萬3千多美元,超過亞洲許多國家;女性專業的程度,在亞洲國家名列前茅;國會議員女性比率達到31%,而女性部會首長比率達到25%等,顯見我國婦女地位大為提高。
  總統表示,在民國80年我國制定憲法增修條文第10條第5項時加上:「國家應維護婦女之人格尊嚴,保障婦女之人身安全,消除性別歧視,促進兩性地位之實質平等」,早在20年前政府即對婦女政策提出清楚規劃,把婦女權益明列在憲法條文中,足見婦女同胞在我國扮演著何等重要的角色。
  總統表示,對於婦女政策的落實,他始終念茲在茲,自上任以來,也有許多具體成果,其中包括:
  一、照顧弱勢族群,推動微型創業貸款:自97年10月起,提供婦女創業貸款,金額由最高50萬元提高到1百萬元。
  二、政府將全力培植婦女管理決策人才,4年內將調高至不少於1/4,以充分保障婦女同胞參與行政決策的機會。中央政府將建置性別平等專責單位:今年2月已將「行政院性別平等促進會」納入行政院組織法修正案中,未來「婦權會」名稱也將調整為「行政院性別平等促進會」,繼續由行政院長來擔任召集人,並保有專業決策及外部監督機制。他在擔任市長時,成立「性騷擾審議委員會」在當時是創舉,另外提出建築物女性廁所與男廁之比例應為3:1等。
  三、促進女性充分就業,每年提撥婦女就業補助金:行政院勞委會透過各公立就業服務機構,預計年底前完成協助24萬多名本國婦女及7千餘名外籍配偶與大陸地區配偶就業。
  四、落實「兩性工作平等法」,父母未就業者可領取每月5千元育兒津貼。總統說,他非常重視婦女及嬰幼兒的權益,在競選時曾提出擴大育嬰假的構想,當時社會上有很多疑慮。勞委會自98年4月起增列「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為給付項目,並自5月1日起實施,截至98年12月底止,已核付11萬餘件,金額共17億餘萬元。目前行政院勞委會擬推動「安胎假」,讓有需求的婦女在懷胎時,可以得到更多的照顧。未來政府會有配套措施,讓此政策可以得到最大的效益,而對工商界的衝擊最小。
  五、建立性別健康指標,降低癌症與慢性疾病對婦女健康的威脅:持續推廣婦癌篩檢,2年來篩檢率乳癌提升至15%;子宮頸癌提升至86%。
  六、放寬外籍與大陸配偶工作資格,修正「保證人」及「保證基金」等不合理法律規定:自97年11月起,取消外籍配偶申請歸化或定居須提42萬元「財力證明」的規定,約有28萬名外籍配偶及大陸配偶受惠。自98年7月起,全面放寬大陸配偶工作權、刪除申請定居須附財力證明的規定及放寬長期居留可以繼承不動產等。
  總統表示,台灣本來就是一個移民社會,一方面很進取打拼、一方面很包容,這是我們的核心價值,應該予以保留。去年5月,他簽署「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批准書,之後也全面檢討現行的法律與行政命令,是否與兩個公約有牴觸之處,因此未來也會比照這兩項公約,把聯合國「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以施行法的模式變成國內法,讓婦女保障更加完整。
  總統表示,雖然現在婦女的薪資所得占男性的比例由46%增加到61%,但離同工同酬的目標還遠,仍需努力往前邁進。他說國際婦女節的由來,即是因為當初同工不同酬而引發的,百年來仍無法達到男女同工同酬的目標,所以改革尚未成功、仍須努力。此外政府政策一定會朝維護婦女人格尊嚴、保障婦女的安全、消除性別歧視及促進兩性地位之實質平等來努力。
  隨後總統與婦女代表座談聽取其意見,且一一回應其所提出的問題,並請行政院各部會協助處理,會後和與會婦女代表合影,場面溫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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