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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與活動

總統府新聞

98年12月12日
總統出席2009戒嚴時期政治受難者紀念音樂會
  馬英九總統今天下午前往國立台南大學出席2009戒嚴時期政治受難者紀念音樂會,除對於受難者與家屬表達誠摯的追思與哀悼之意,期盼我們的未來不再發生類似的不幸事件,並希望大家共同攜手,讓台灣成為更具多元文化與包容力的成熟社會。
  總統致詞表示,聯合國在61年前通過了《世界人權宣言》,今年又逢美麗島事件30週年紀念,欣聞主辦單位於此時舉辦追思音樂會,可說別具深義,對於受難者與家屬曾為追求自由民主、人權法治而不幸受難,他也要代表政府表達最誠摯的追思與哀悼之意,盼望英靈得以安息。
  總統進一步表示,台灣從民國38年至76年期間,實施了長達38年的戒嚴,讓民眾的自由與人權受到許多限制,且不幸發生許多冤案、假案與錯案,許多家屬承受了數十年的苦痛無法得到撫慰,直至民國82年政府制定了《二二八事件處理及補償條例》,他當時正擔任法務部長一職,負責研擬相關法令,後來外界認為在戒嚴時期仍有更多不當的叛亂或匪諜審判案件需要進一步處理,讓更多的人回復名譽、得到平反,因此政府後又制定了《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並成立兩個基金會,專責進行受難者及其家屬的補償工作。
  總統說,這些工作都非常重要,因為它至少可以把台灣數十年累積下來的怨氣,做出最起碼的疏解,因為有太多人的家人不幸失蹤、被誤判或受冤假案牽連,必須承受家破人亡的苦痛,讓他們每逢清明時節就淚流滿面,儘管政府後來也推動如恢復名譽、建立紀念碑、制定國定假日以及制定補償條例等方式,仍不足以彌補傷痛,因此相關單位舉辦各項的追思與紀念活動,仍有其必要性。總統也說,早在他擔任台北市長時期,就開始幫助白色恐怖時期的受難者,進行如修建馬場町紀念碑、整理六張黎公墓等紀念活動,還多次參加秋祭活動,以行動表達維護人民自由與人權的用心。
  總統強調,在一個自由民主的社會中,思想不會構成犯罪,若因此被判罪、監禁,甚至處決,絕對不符自由民主與人權法治的原則,同時他也願意向這些受到冤案、假案、錯案牽連的人致上歉意,這正代表台灣已逐漸轉變為多元包容的社會,希望大家共同努力維持自由、民主與法治等人權價值。
  總統接著表示,他在競選總統期間提出了「新世紀人權宣言」,宣示將杜絕非法監聽,並在上任後率法務部、調查局、警政署、國安局與軍情局的首長,前往每一個執行通訊監察的單位視察,要求相關單位絕不可進行違法監聽,一定要在合法與必要範圍內才能進行;此外,他還要求行政部門絕不可干預司法、干預媒體,因為司法與媒體是民主社會的重要基礎,絕不可受到任何侵蝕。
  總統指出,今年他已簽署批准兩項重要人權公約-「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並通過實行法,使其成為國內法,他也要求法務部函請各機關詳加檢視相關法令是否需要修訂,現在各部會已提出219項需待修訂的法令,這正代表著台灣具有成為負責任國際公民的誠意與決心,對於我國推動人權的歷程而言是非常重要的發展,象徵著台灣人權概念首次與國際接軌,相信未來台灣與其他國家交往時一定會獲得不同評價,成為備受尊敬的國際成員,儘管彼此間並不一定具有正式邦交,但台灣若能形成維護人權與民主法治的良好印象,一定可以贏得國際友人的尊重。
  總統也說,自補償基金會成立以來,已協助許多受難者與家屬進行不當審判案件的平反與補償,至今年11月為止的受領人數已達1萬7千多人,核發補償金近190億,然而目前仍有約4千多個案件沒有提出申請,他認為部分受難者與家屬仍對白色恐怖時期的迫害心有餘悸,即使已時過近60年之久,他們心中的恐懼與陰影還是無法釋懷。
  總統希望基金會能配合國防部等單位,設法找出迄今仍未提出申請的受難者或家屬,務必要還其公道,未來再來進一步討論以何種方式讓基金會邁向永續經營,持續關懷人權保障議題,尤其今年是聯合國的「人權教育年」,部分公務人員仍對「人權」的定義不甚瞭解,盼望基金會能繼續堅持理念,共同宣揚人權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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