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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與活動

總統府新聞

98年12月11日
總統接見法界團體代表
  馬英九總統今天上午在總統府接見法界團體代表一行,針對司法改革與人權議題,再度宣示政府進行司法改革的決心,並聽取與會團體代表的意見。
  總統開場致詞時表示,繼7月之後,他再度與法界團體代表會面,但是今天參加的人權團體不完全都是來自司法界,顯示大家都非常關心人權或社會改革議題。他在競選時提出「新世紀人權宣言」,希望就某些社會各界詬病或有疑慮的領域進行改革,包括非法監聽等,所以他上任之後即大力推動相關改革,一方面視察有關部會如法務部調查局、內政部警政署、軍事情報局、國家安全局等,同時針對過去認為沒有問題,但從人權與法律角度來看會有問題的領域,要求相關部會修法。
  總統表示,一方面因為他的強力要求,二方面也因為「通訊保障及監察法」修正之後,檢察官申請監聽票都要經過法院的核准,監聽數量已大為減少,但是還有許多值得努力的地方,也許有人還存在一些疑慮,我們會設法進一步消除。
  總統指出,法務部在最近一段時間進行了一些改革,從明年1月1日開始,檢察官開偵查庭時,就會提供一個像法院開庭一樣的電腦螢幕給犯罪嫌疑人,換言之,檢察官問什麼、書記官記什麼,螢幕上面就會顯示,讓犯罪嫌疑人可以瞭解他自己說的話以及記錄內容,這樣除了可以減少不必要的爭議,減少未來勘驗筆錄的需求,也可以讓犯罪嫌疑人簽字的時候比較放心,比較不至於以沒看清楚、太匆忙等理由反悔,這對雙方都有好處。總統說,法務部為此添購了400多台的電腦螢幕,這是一個很大的改進,很多律師公會的朋友都表示這對保障犯罪嫌疑人的人權有很大的幫助,對此,他要表示對法務部的肯定。此外,大法官釋字第665號解釋針對重罪羈押的問題也有一些進展,法務部也會據此改進。
  總統表示,去年的昨天,他在好幾個場合都宣布將儘快落實兩項國際人權公約--「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今年4月22日立法院即通過兩項公約的施行法,也就是將其轉化為國內法,他在5月14日批准兩項公約,批准書並送至聯合國。事實上,在中共進入聯合國之後,我們失去了代表權,中共也要求聯合國秘書處將過去我們所有簽署的國際公約通通塗銷,所以聯合國對我們的案子不予處理,如果我們不訂施行法,又不能夠存放,也就無法援用公約存放3個月後生效的規定,因此我們訂定兩項國際人權公約施行法,將公約內容變成我國國內法的一部分,開啟了一個重要的案例。
  總統進一步表示,將來對於台灣沒有辦法參加或被迫離開的國際公約,是否要考慮將其國內法化,我們也請了台灣國際法學會的廖福特先生進行研究,列舉上百種國際公約,在必要的時候都可以透過此一方式將其轉化成國內法。這個好處就是,一方面能夠讓國內援用一些進步的立法,二方面也讓國際間知道我們樂於承擔國際義務。
  總統告訴大家,針對這兩個國際人權公約,法務部根據施行法的規定,必須在兩年內修正與兩項公約相抵觸的國內法。在過去的半年,法務部發函各部會,共有17個部會提出219項法律或行政規則與公約不一致的部分,總統府也有7、8項,例如要求侍衛人員應該思想純正之類的條文。總統強調,當中若有需要修法的部分,我們都會全力進行,這是我國有史以來最大的法律修改工程,希望能夠符合兩項國際公約所訂的人權標準。總統說,公約中有些標準並不是那麼明確,例如罷工權,公約主張勞工有罷工權,但還是要依據各國法律規定,對此,我們還是會儘量在這方面提高標準。
  針對公務人員的人權教育,總統表示,大部分公務員都不瞭解人權在實務上的意義,他在台北市設立人權諮詢委員會時,曾要求各局處提供人權相關業務,結果他們竟然送來施政報告,顯然公務人員還需要進一步的教育;法務部目前也開始推動「人權大步走」的計畫,調訓各單位人員。總統說,很多民間團體碰到涉及人權被侵犯的狀況,但公務人員可能不知道、或者並不認為如此,所以他認為還有許多值得努力的地方。
  總統指出,兩項國際人權公約施行法已經於昨天正式生效,未來這兩年是整體檢討改進的時機,希望在場的人權團體可以檢視跟本身有關的法規,並與兩項人權公約進行比對,是否有不一致之處,因為主管部會的檢討與民間團體的檢討可能不完全一樣。總統認為,政府訂定政策,必須從被適用者的角度來觀察,希望民間團體能協助政府,讓這兩項人權公約在我國完全落實。一旦變成國內法,任何人就可以根據公約授予的權利提出主張,這是非常重要的一件事。在場的法務部、司法院也應該注意到這個趨勢,讓台灣的人權提升到國際水準。
  在聽取法界團體代表的意見後,總統特別做出幾點裁示:一、請法務部及司法院針對今天代表所提之問題,在一個月內提出具體處理方式;二、有關是否在總統府設置司法改革委員會的建議,將於一個月內瞭解民眾、社會領袖及專業團體對司法改革的看法,進行評估後決定;三、司法改革勢在必行,政府的決心與努力不會停止,爾後仍將舉辦類此會議,聽取法界團體代表的意見,作為政府施政參考。
  法界團體代表成員包括:仲裁協會理事長李念祖、北市婦女新知會理事長沈采穎、智障者家長總會理事長楊憲忠、民間司改會董事林永頌、台灣勞工陣線理事長吳玉祥、台灣法學會理事長顧立雄、台灣婦女團體聯合會副理事長楊芳婉、台灣原住民族政策會理事陳旻園、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蔡季勳、民間司改會執行長林峰正、南洋台灣姐妹會主任吳佳臻、北市婦女新知會總幹事劉怡顯、勵馨基金會專員曾僑慧,上午由法務部次長黃世銘陪同,前來總統府晉見總統,總統府副秘書長高朗、賴峰偉、國民黨中央政策會執行長林益世、立法院副秘書長周萬來、司法院副秘書長沈守敬也在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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