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總統今天上午出席「2009年亞洲民主人權獎」頒獎典禮,除恭喜自由北韓電台創辦人及執行長金聖玟先生獲得殊榮外,也正式宣告「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International Covenant on Civil and Political Rights)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International Covenant on Economic, Social and Cultural Rights)兩項國際人權公約施行法從今天開始生效,為台灣人權發展寫下新的一頁。
總統首先恭喜自由北韓電台創辦人及執行長金聖玟先生獲得「2009年亞洲民主人權獎」,並對於金聖玟先生的勇氣,以及為爭取北韓自由民主所做的付出,表示敬佩與感動。他也同時肯定王金平院長所領導的「財團法人台灣民主基金會」,對推動民主理念及表彰卓越貢獻人士所付出的努力。
總統接著指出,今天頒發這個獎項對台灣而言有重要意義,22年前台灣尚處於戒嚴時期,對民主多所限制,對人權的侵犯也時有所聞;但解嚴之後,我們透過修憲及立法,逐步排除種種限制民主及侵犯人權的法令和措施。1996年起,台灣人民可以直選總統,去年3月22日大選結束後,美國布希總統拍電報祝賀他當選總統,稱讚台灣是亞洲和世界的民主燈塔,他十分感動,也深覺責任重大。如今,台灣已成功轉型為自由民主國家,我們要追隨其他民主先進國家,致力改善全球民主人權的現況。
總統表示,金聖玟先生的事蹟說明國際社會對於自由人權的保障仍有改善空間,聯合國在1966年通過「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兩項國際人權公約,與1948年的「世界人權宣言」被稱為世界人權的三大憲章。我國雖然在1967年簽署這兩項公約,但1971年退出聯合國就沒有機會批准。總統強調,去年他參加世界人權日活動,就曾宣示要儘快通過並批准,立法院在今年3月通過,5月14日由他正式簽署批准。雖然我們無法順利將批准書存放於聯合國,但這個舉措具有極高象徵意義,也是向世人宣告中華民國是一個接受國際人權公約規範的國家。總統說,現在法務部進一步訂定兩項國際人權公約施行法,將公約內容變成我國國內法的一部分,行政院指定從今天起生效,對於台灣的人權保障是相當重要的里程碑。
最後,總統向大家宣告,他實現了一年前的承諾,今後台灣不僅會繼續捍衛民主人權,也將持續與國際民主人權組織合作,追求自由民主的人類普世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