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府新聞
98年12月02日
副總統出席「第五屆公司治理高峰會論壇」
蕭萬長副總統今天上午前往台北福華國際文教會館,出席由中華公司治理協會所舉辦的「第五屆公司治理高峰會論壇」,並以「建立吸引亞太企業之法律架構」發表演說。
副總統表示,公司治理的觀念在全世界之所以快速發展,主要是因為近幾年來世界各國陸續爆發的企業經營管理危機,為了尋求有效的解決之道,各主要國際組織莫不大力倡導公司治理的重要性。由於強化公司治理已成為國際潮流,公司治理法制化有助於與國際接軌,並有利於企業永續發展,吸引國際投資人來台投資。因此,政府在91年11月將公司治理定位為國家重要政策,並成立跨部會公司治理改革小組,92年11月發布我國強化公司治理政策綱領與行動方案。
副總統說,此一方案的重點,即秉持著內部與外部機制併行、漸進式推動、導入自律機制及順應國際化潮流、融入國情實務等原則,推動各項健全公司治理機制,並已陸續完成「公司法」、「證券交易法」、「商業會計法」、「會計師法」及「投資人保護法」等法律條文修正。而根據亞洲公司治理協會與里昂證券公司發布2007年亞洲公司治理報告,我國排名第4名,較前次(2005年)進步1名,而且是分數進步最多的國家,顯示整體公司治理改革已有成果。另外,近期我國推動公司治理的重要成果,如截至98年10月底為止,上市上櫃公司設立獨立董事,已達645家,占整體上市(櫃)公司比率為51%;截至98年上半年通過公司治理評量認證的家次,計有49家次,呈現穩定成長。
副總統進一步表示,台灣是一個小型開放並以出口為導向的國家,在金融全球化及國際化的影響下,去年也遭受全球金融大海嘯的衝擊,以及隨之而來的世界經濟大衰退的影響。因此,面對國際情勢快速的變化,以及嚴峻的競爭環境,政府採取更積極的措施,穩定資本市場及金融情勢,以協助企業渡過難關。他指出,從雷曼兄弟(Lehman Brothers)開始所引發的金融海嘯事件,除了過度投資及衍生性商品問題之外,經濟合作開發組織(OECD)也發現金融海嘯暴露出公司治理仍存不足之處,提出四項需要再努力改進之處,分別為:第一、風險管理:重新檢視風險管理政策是否符合公司策略;第二、董事會組成及適任性:重新評估需要哪些董事;第三、薪酬激勵制度:應將道德風險及資訊不對稱納入評估項目;第四、機構投資人的角色:機構投資人是否願意躍上檯面,促進公司治理改革。
副總統認為,面對這些問題,我們應深思董事會監督企業經營、管理風險的重要性,除了建立企業文化與價值觀、強化董事會風險管理的認識與職能之外,也必須考量風險監控、董事會架構、成員資格要求、資訊揭露、董事會薪酬合理性、利益衝突等不同層面的各項議題。
副總統表示,美國德拉瓦州幅員雖小,但境內包括美國NYSE大部分之上市公司、財星雜誌前500大超過6成之公司均在此地註冊登記。德拉瓦州之所以受到各大公司青睞,被譽為「全球公司之都」,主要的原因是靠美國最先進、最靈活的公司法規、倍受尊敬的法院體系,以及積極與具彈性的州立法體系。而行政、立法、司法之結合,讓德拉瓦州成為小而美的全球之都、企業之都。
副總統表示,由於美國德拉瓦州法院,對處理企業糾紛之經驗豐富,主辦單位特別邀請該州大法官Randy J. Holland專題演講:「建構友善產業與保障投資的『企業之都』:美國德拉瓦州的經驗與啟示」,期能經由各界座談,比較台灣法制與美國法制的差異與優劣,以獲得最佳的借鏡效果。
副總統特別強調,政府也將以宏觀態度及審慎、務實的作法,持續檢討相關規定及配套措施,最近也特別積極研討將台灣建構成一個高科技投資中心,創造高科技產業上中下游的產業價值,以及建立一個有利的投資環境,這樣的產業價值以及有利的投資環境有助於建立一個具有台灣特色的金融中心,各部會也正朝著這個方向研討相關的法規與配套措施,配合我國國情,循序推動強化公司治理改革措施,以提昇企業經營綜效及建立企業長期競爭優勢,並吸引國內外機構法人長期資金,促進我國資本市場發展。